好姑娘当领导后,偷口罩卖给志愿者,可恨!

女领导偷上万只口罩卖给抗疫一线志愿者,近日,浙江温州鹿城法院以盗窃罪,

判处王丽(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经查,王丽在抗击疫情物资免费发放点盗取9500个口罩转卖获利。据悉,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受理的首例盗窃防疫物资案件。

2月5日至2月7日,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被告人王某某连续三天在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某某大厦1楼浙江某某慈善基金会设置的抗击疫情物资免费发放点内,多次窃走该发放点内一次性口罩累计9500个(经鉴定,每个口罩价值1.9元,共计18050元),并将5000个口罩以14000元的价格、2000个口罩以56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余口罩则送给他人。

2月10日,王某某经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2月16日,王某某的朋友代为赔偿浙江安福利生慈善基金会1万只一次性口罩和3480元并获得谅解。2月24日下午,该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疫情防控期间窃取口罩的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3月2日,浙江温州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丽(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有期徒刑7个月。​随后,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撤销了王丽,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职务,取消其理事资格。

法庭上,物资发放点的负责人和仓库管理组长出庭作证,证实"2月5日至2月7日,安福利生慈善基金会设置在抗击疫情物资免费发放点的口罩不见了,后经查看录像,发现是前来帮忙的王丽没有经过同意,拿走大量口罩的相关事实情况,同时基金会对王丽表示谅解的情况。"证人林某也证实其从王丽手中购买口罩的相关事实情况。

辩护人也为王丽提供相关证据,"一是被告人王丽为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一贯表现良好。二是安福利生慈善基金会负责人提供情况说明,证明王丽的行为并没有对基金会的物资发放工作和发放进度产生影响,并提供谅解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王丽盗窃的口罩,不管是卖还是送,都是直接用于抗疫一线。

义工服务中心负责人证实,他从王丽处购买的口罩都用于疫情期间公益组织的疫情防疫工作,而其他的口罩购买者包括社区志愿者和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

"剩下的口罩也是免费发放给了社区,福利院等急需口罩的防疫单位,没有私自藏匿,也没有高价销售,更没有转卖第三方,扰乱防疫物资市场秩序。"

王丽,1985年5月24日出生,鹿城区人,现担任温州市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温州海汇敬老助老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等。2018年曾上榜"浙江好人榜",曾获全国五星志愿者、浙江省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最美温州人、首届温州市最美志愿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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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我只想说一个字: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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