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所周知,韓國的娛樂產業非常發達,造星無數!韓國偶像從 1990 年代開始盛行,風靡亞洲。以 SM、YG、JYP、DSP為首的經紀公司通過不斷探索,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工業體系和盈利鏈條。
相比於這些有錢有勢的經紀公司,大多數光鮮明星藝人的背後卻是一連串的心酸的故事!
出道前的殘酷選拔和訓練,承受很大的心理壓力和身體疲憊。
大多愛豆無論個人也好還是團體也好,國內市場、海外市場、滲透率都很高,偶像藝人的賺錢能力很高,但是能自己收到自己口袋的卻很少,大部分利潤都被經紀公司、出品公司拿走。
所以說,在這樣不公平的環境下,韓國時不時就會有藝人和自家公司因為分配不均或者其他問題打官司的情況。
下面就帶大家探秘一下各大娛樂經紀公司的收入和藝人的收入分配對比。
看看那家公司做得最好、最人道,又是那家公司最苛刻!
Big Hit娛樂是韓國一個以音樂為主的全方位娛樂公司。在2005年由Hitman Bang(本名:方時赫,諺文: )於韓國創辦,方時赫是JYP娛樂的音樂製作人兼作曲家。因創辦人的關係,Big Hit與JYP娛樂屬於合作關係。2019收購經紀公司Source Music。
主要藝人有方時赫、2AM成員李昶旻、、林正姬(林貞熙)、李賢(團體8Eight的成員)、吳世勳(David Oh)、GLAM、防彈少年團、TXT、GFriend、等。
BIG HIT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七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50% -- 藝人;50%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30% -- 藝人;7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50% -- 藝人;5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30% -- 藝人;70%
韓國SM娛樂有限公司(S.M.Entertainment)是韓國一間大型藝人企劃和經紀公司,由歌手出身的李秀滿於1989年創辦。其名稱“SM”為英文“Star Museum”的縮寫,意為“明星博物館、名人殿堂”。
SM公司旗下代表藝人有BoA、東方神起、Super Junior、少女時代、SHINee、f(x)、EXO、Red Velvet、NCT等。
演員金旻鍾、李在龍、尹多勳、柳好貞、金京植、安七炫、寶兒、高雅拉、李沇熹、崔鍾允、張力尹、宋再臨、金伊安、J-Min、尹素熙等。
主持人有姜虎東、申東燁、李秀根、全炫茂等。
SM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七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95% -- 藝人;5%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90% -- 藝人;1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60% -- 藝人;4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30% -- 藝人;70%
YG Entertainment(韓語:와이지엔터테인먼트)是韓國最大的娛樂公司之一,也是韓國擁有最多Hip Hop歌手的公司。韓國著名的上市娛樂公司(上市日期:2011年11月23日),由已解散的90年代當紅團體“徐太志和孩子們”團員之一的楊賢碩於1996年所創立。
YG培養過的藝人;SE7EN(成立個人公司)、PSY(已解約)、BIGBANG、2NE1(已解約)、李夏怡(合約到期)、WINNER、iKON、樂童音樂家、BLACKPINK、、JinuSean、1TYM、、Lexy、Masta Wu、Swi.t(已解散)、輝星(已解約)、Gummy(已解約)、BigBang、2NE1、winner、IKON、Blackpink等超強實力歌手。
演員;姜惠貞、具惠善,當紅演員劉仁娜、樸寒星(合約已滿)南柱赫、李聖經、鄭惠英、等。
YG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七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50% -- 藝人;50%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30% -- 藝人;7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40% -- 藝人;6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50% -- 藝人;50%
JYP Entertainment ;1997年11月,樸振英在朋友的幫助下以5000萬韓元註冊了一家名為“泰宏”的小型經紀公司。與S.M.Entertainment、YG Entertainment並稱韓國三大娛樂公司。
JYP旗下藝人;曾經: GOD / Rain / 朴志胤 / star / Wonder Girls / Miss A / 宣美 / 全昭彌 / Noel /
金泫雅前wonder girls成員 / 樸宰範男前2PM隊長 / 劉忻 / 林貞熙 / San E / 安昭熙 /.
現在: 樸振英 、2pm 、 2am、GOT7、TWICE、STRAY KIDS、DAY6、15&、Boy Story、Bernard Park、
演員;崔宇植、李廷鎮、樸柱螢。閔孝琳、金志珉、宋昰昀、尹博、鄭潤鮮、等。
JYP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七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50% -- 藝人;50%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30% -- 藝人;7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60% -- 藝人;4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50% -- 藝人;50%
FNC Entertainment ,由音樂、戲劇總監韓勝浩所創辦的娛樂公司,是亞洲新生代娛樂公司。公司2006年以 FNC Music 建立,於2012年更名為 FNC Entertainment,發展成為綜合娛樂公司。
FNC公司旗下藝人;主持人;劉在石、鄭亨敦、盧洪哲、池石鎮、李國珠
歌手;FTISLAND(李弘基等)、CNBLUE(鄭容和等)、AOA、N.Flying、SF9、Juniel、Cherry Bullet等。
演員;李多海、李東健、尹珍熙、、金敏瑞、鄭宇、丁海寅、趙在允、成赫、等。
FNC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七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60% -- 藝人;40%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50% -- 藝人;5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60% -- 藝人;4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30% -- 藝人;70%
CUBE Entertainment,韓國CUBE娛樂公司,是由洪勝成(原JYP公司社長)於2008年4月在韓國創辦的流行音樂及娛樂事業公司,是韓國頂尖娛樂公司之一。
韓國CUBE公司旗下藝人 ;RAIN、4MINUTE、BTOB、金泫雅(已解約)、CLC、G.NA、吳藝璃、金基利、趙瑞荷、Trouble Maker(已解散)、A pink、Pentagon、(G)I-DLE、VITCON、張賢勝等。
。
CUBE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七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80% -- 藝人;20%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70% -- 藝人;3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60% -- 藝人;4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40% -- 藝人;60%
StarShip Entertainment 是韓國的唱片公司。它是韓國的一個新興娛樂公司。StarShip是從韓國五大娛樂公司之一的JYP作曲家方世赫的公司Big Hit Entertainment中分離出來的,曾是JYP的關聯企業,已獨立。
旗下藝人包括SISTAR(已解散),宇宙少女, K.Will, 李賢智,JooYoung ,演員文智恩, 金多藝以及男子組合Boyfriend,Monsta X,Rapper歌手Mad Clown、Junggigo、鄭世雲。
STAR SHIP 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七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20% -- 藝人;80%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20% -- 藝人;8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50% -- 藝人;5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30% -- 藝人;70%
Pledis Entertainment 是韓國娛樂公司之一,由韓成洙在2007年創辦。
公司旗下藝人有孫丹菲(合約到期)、After School(已解散)、樸嘉熙、Orange Caramel(After School子團體)、NU'EST、Hello Venus、Seventeen、Pristin(已解散)等
PLEDIS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6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80% -- 藝人;20%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80% -- 藝人;2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70% -- 藝人;3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20% -- 藝人;80%
DSP公司的娛樂,創立於1991年後的規劃和音樂製作,藝人管理目前星級市場年度,錄音室,在線移動內容業務,音樂分銷和其他相關領域在2005年趨於擴大,從生產領域的圖像總娛樂正在迅速擴大抓獲。
旗下藝人有Sechskis水晶男孩(已解約)、Fin. K.L(已解散)、SS501(以個人形式活動,不解散)KARA(已解散)、Rainbow(已解散)、A-jax、Puretty、April等。
DSP公司的收入分配;
簽約時間;七年
專輯銷售收入(實體銷售量);公司;50% -- 藝人;50%
續約後專輯銷售收入(再版銷售量);公司;50% -- 藝人;50%
活動行程收入;公司;50% -- 藝人;50%
海外活動行程收入;公司;50% -- 藝人;50%
大家對比一下,覺得那家公司的收入分配最公平?又是那家公司最“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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