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呼籲城裡人趕快都去農村買地買房,這到底是為什麼?你怎麼看?

職業農民的故事


在城裡並不好,生活節奏快,身心壓力大,富日子當然是好,它也給你帶來了很多壓力和煩惱啊,在農村雖然窮,吃不好穿不好,但是它思想壓力小,生活節奏慢,他的精神比城市人好,煩惱少危險少。農村人會生活的也不少,國家對於這個農村宅基地有這麼規定。可能是還沒有實施。農村把不用的宅基地,老宅基地。都讓出來交給社會,得到一部分錢。可能是城裡人有聽到這個消息的。再高的大樓,不如四合院,方便接地氣,農民有福啦,又趕上好年代了。


李廣眾66866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阿麗對所謂的專家呼籲城裡人都趕快去農村買房買地的說發表示懷疑,在全網搜了一大圈,也沒有找到出處。這也可以理解,因為專家又不是腦殘,連農村房產及土地不能向城裡人出售的基本常識都不懂。

之所以會出現專家呼籲城裡人都趕快去農村買房買地的說法,這和當下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宅基地確權”以及國家大力發展農村、實行鄉村振興等戰略等熱點問題有關。

現在農村確實越來越好了,精準扶貧讓貧困人口減少了、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改善提高了,人居環境也得到很大的改善。在2020年精準扶貧以後,鄉村振興將大力開展。再加上農村空氣好、吃喝無汙染這些都讓城裡人對農村的生活也開始有所向往。所以才會出現專家呼籲城裡人到農村買房買地的說法。

但不管專家說,還是學者說,都必須要在遵守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執行。

法律規定,農村房產只能在村集體內部買賣,不能對外出售。

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也特別指出: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也就是說農村的房子是不能向城裡人賣的,不光城裡人,也不能像村集體以外其他集體成員出售。這和農村“一戶一宅”,只有村集體成員才能享受宅基地使用權是相統一的。

農村的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農民只有承包經營權,所以城裡人不能買農村土地。

眾所周知,農民對土地只有承包經營的權利,1畝3分地,你可以種植獲得收益,但卻不能買賣。如果城裡人買了農村人的土地,這樣的買賣合同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

總結:像類似題主這樣的問題,明白人一看就知道不可行,因為農村的房屋和土地城裡人是無權買的。之所以會出現所謂專家的呼籲,只是國家大力振興發展農村,農村的生活環境越來越好,


村官阿麗


根據我國的有關法律規定,房屋可以私有,土地是不可以私有的。到農村買房,買到的只是現有房屋的使用權,一旦房屋破損,城裡人是不允許在原有土地上翻修重建的。買地就更不行了,土地不私有根本就不允許買賣,農村的土地只能以出租的形式轉讓使用權,而且不能改變原有土地的使用性質。如果有城裡人想到農村買地買房的,這些問題都要先搞清楚。

不過現在農村的發展空間還是比較大的,農村人大部分都進城了,農村閒置的房屋很多,想往外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也很多,而且價格便宜,國家也鼓勵土地流轉。如果城裡人有經營現代農業的經驗,到農村去租些房租些地,幹一番事業也未必不可。我想這就像種地一樣,今年大蒜便宜了,種的人就少了,明年大蒜肯定就貴了。目前,農村人都往城裡跑,種地的少了,有本事的城裡人如果反其道而行,到農村去搞現代化種植,說不定會有意外的收穫。

明眼人都能看到,農產品的價格一直在漲,隨著城市化的發展,農產品的價格會越來越貴。所以,聽專家的話沒錯,有志的城裡人到農村去,農村天地廣闊大有作為。


大山160420529


其實你們這次誤會專家了,專家讓你們買的是這種,位於農村或城郊的這種單獨所有的國有出讓住宅用地!!!不是所有的農村土地都是宅基地,也並不是所有的國有出讓住宅用地都一定是小區,也不是所有的大產權房都必須交物業,也不是所有的國有土地上都不允許建低密度住宅(別墅)!!可用面積之大,9張照片照不下[捂臉][捂臉]上證面積1089,未上證屋後自留地330平米,共計1400多平米,離城鎮中心點兩公里,鬧中取靜,只是,面積超過600平米的,幾乎可以說除歷史遺留外,幾乎絕版了,去年出讓的幾宗,實際上是國土局七八年以前的備貨了,現在新增,這難度……就是這個後續院落工程,假山綠地,果園魚池,菜園,圍牆,生產庫房等工程,建築老闆連工帶料,預算只需要再花費不到17萬就能建成夢幻一樣的庭院!再加三萬就能重新安裝一道氣派點的大門!只是目前資金緊張,只能再等一等了!!











投影150217949


真是這樣那是救國策略。科技無論發達到什麼地步,人要自由生存空間和穿衣吃飯。農村即休閒又情趣,即鍛鍊身體又自由,沒有喧囂。農業國度,喪失農業或削弱農業是愚蠢的。都進城看上去很美,實際過幾年錢沒了,困難重重。城鄉結合發展,花園綠色國度不好嗎?重點是城市周邊的綠色農業產業化,經濟化,旅遊化。一旦多災多難好分流人口。現在空村現象不好,准許城裡人有條件把資金、教育、技術、信息、市場帶進農村最好。忽視農村,等於放棄未來中國。城市化該止步了。空閒房屋觸目驚心的農村,再過十年房倒屋塌,浪費了國家資源和個人資金,慘不忍睹。城鄉一體化,城市輔助農村。假大空才是城市化,災難來了無以應對,無法應對。科學和正確態度看待問題,我們生活在旋轉的地球上,災難隨時可以發生。上下五千年歷史,是人類滄桑的歷史,抗爭的歷史。不要以為科技超前進步了就可以抗擊一切。科技在自然界裡,能力是微乎其微的甚至可以忽略。


無上令劍


城裡人要想在農村買房首要條件就是國家允許農民把農村房子賣給村集體以外的人。現在有們國家規定農村房屋只能在村集體當中買賣,不能賣給城裡人。但城裡人要買,農村人願意賣,別人也不攔著。但只能一手交錢一手交房,辦不了房產證。其實這樣對城裡人會有很大的安全隱患的,如果沒有拆遷一切平安無事。一旦遇到拆遷,農民可能就會反悔,把房子要回來,而法院真有可能判農民贏。因為他們手中有房屋的房產證,城裡人不能在農村買房等可能導致農民與城裡人籤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些專家讓城裡人到農村買房不是坑了人家嗎。我勸這些專家還是呼喻國家開放農村房屋買賣限制,讓農村房屋可以像城裡樓房一樣自由買賣。


於野洋


或者,沒有農村生活經歷的人,一定有人願意到農村去,到農民中間去,體驗一把農村的生活,甚至到農村買房,有一些時間住在農村肯定也是不錯的。

但是有農村生活經歷又有點兒思想的人,你就不可能真正喜歡農村了,因為,農村人,農村的社會,有一種低級的世俗的文化氣氛,你浸濡在裡面,你就會慢慢的感覺到無窮無盡的痛苦。比如,我今年春節期間到了農村過年,我去看望父母,在出行的路上,看到了一個農村村部牆上的這樣的標語:聚餐就是找死,拜年就是害人。雖然說在新冠病毒漫延的今天,這樣的標語也沒有什麼地方有錯誤,但是我看了這裡,這樣的標語,忽然有種莫名不舒服。

我是農村出來的。我的父母至今生活在農村,他們不習慣在城裡的生活,所以我一年必須給與父母二萬多生活費用。當然,這些費用,其中一萬多是我的父母用於在當地的人情費用。有一次,我對父母說,能不能免於人情費用這些錢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呢?父母說這怎麼行,六親與朋友都不認了嗎?

還有,在農村,如今,我的姐姐姐夫在城裡已經為他們的兒子買了房子。但是他們仍然生活在農村,他們的在農村的房子這時候又已經成為了他們內心的一個痛點。因為他們家前面的人家做了新房子,新房子比他們的房子高出一頭,他們心裡不舒服,他們莫名的覺得那前面的房子已經壓住了自家的房子,不改變就已經沒有出頭之日了。

其實,到了農村,到現在,農村的許多事情我是熟悉的,但是當我走近這裡,走近農村,就會有一種莫名的想要逃離的感覺。


飛過夏天的鳥


有人專家呼籲廠里人趕緊到農村裡面買地買房。這到底是為什麼呢?今天我們來這裡假設想象的分析一下。



搶佔農村市場。

大家都知道農村裡面的人發展的越來越好,將來農村裡面是需要打造成一個可持續發展並且適合你們宜居生活的地方。

所以為了搶佔農村裡面的市場,這些人大舉紛紛進攻,帶著資本來到農村裡面投資圈地。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將來農村裡面就會被資本市場戰略,然後我們就會被吞併了很多的福利。

農村的市場有什麼好講的呢?農村的市場將來是一個可持續發展並且生態發展的地方,是讓人們能夠在這裡生活工作的一個宜居的環境。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被那些廠裡面有錢人,買了土地,然後他們蓋房子或者說房地產開發商進駐了農村的話,那麼情況就不妙了。

實質上農村裡面的土地不允許私自買賣。

可是目前的法律和這些專家呼籲的,不太相同,不太相似。

因為在農村裡面實際的情況啊,是不允許私自買賣的,比如說城市裡面的人回來我們農村裡面購買土地,目前的情況看來是不能夠私自進行買賣的。

比如說宅基地的買賣,如果是開放的話,早就已經被城市裡面的人買完了。

但是目前的情況根據我們相對應的法律,城市裡面的人還是不能夠到農村裡面購買這個土地,即使在通過村集體轉讓的時候,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規則,如果不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那麼是在法律面前是不承認,有這樣的交易存在的。


資本市場的操作運作方法。

我覺得這種情況呼籲,城裡面的人來到農村裡面的人購買土地,或者說購買房子,這個其實就是他們資本運作的那一套。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的人諮本市場的運作,無非就是為了控制住農民的錢包控制住農民的生活。

資本市場的運作,只要一旦資本進入了農村裡面,那麼就會使得我們農村的市場,將來越來越不能夠自主發展,受到這些資本市場的影響。

所以農村發展更加大力支持,而不是變相的改變其發展的性質和發展的方法。


農人莫小道


我在城裡住,我孃家農村,但我一大半時間都在孃家住,空氣好,人少,樓房不隔音,在我媽家住特別靜,火炕睡的也別的舒服,我想在我媽家村裡買個小點的房子,就是燒柴太費勁,要是有不燒柴,不用電取暖的設備該多好,不知道啥時候能有啊!而且成本啥樣!都得等啊


嘉熙w


首先這個題目是不嚴謹的,因為根據目前的《土地管理法》,物權法153條規定,目前來說居民是不能買賣農村土地和房屋的,只能以租賃的形式。

當然任何法律法規都是需要與時俱進,我們的政府也在這一點積極進行探索:

2015年初,中央選擇全國33個地區進行“三塊地”改革封閉試點。最新的消息是,試點工作將繼續延期,同時要求力度再大一些,步伐再快一些。這既表明了高層加大改革的決心,也說明當前土地改革還需攻堅。具體三塊地改革內容請大家自行網上搜索,在這裡就不多敘述了!

根據你的問題,我也做了一些思考,僅供參考:

我覺得土地是屬於集體和國家的,任何人無法私人擁有,這點是立國之根本,我們這裡所說的買地,也無非是買它的使用權。部分專家以及國家的試點改革無非是對土地的使用權進行流轉,我覺得應該要鼓勵,是好事情。我說一下我的理由,

一:農村有大量的閒置房屋和閒置土地,鼓勵入市以後,可以盤活整個農村經濟,很典型的可以參考安吉的農村,莫干山那邊的民宿經濟。

二:農村集體建設性用地入市以後,可以老的鄉鎮企業更加放心大膽的發展經濟,同時也能享受到銀行,政府等資金支持,另外一些中小微企業也可以進駐(因為城市裡工業區的用地實在太貴了),我覺得對整體的農村經濟是有很大的幫助的。

三:我們是農業大國,但是我們的農產品一直很弱勢,放開使用權的流轉,還可以讓我們在農業上有很大可能性,讓我國的農產品在國際市場有一席之地。


當然農村問題絕對不是一句話能說的清楚,如何控制好節奏,因地制宜,這並不是一個短期時間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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