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定級完後是否請律師,如果不請律師能行嗎?

用戶10924892914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經勞動能力簽定部門簽定為1——10級傷殘等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題主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三十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三十四條、三十五條規定計算自己的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在收到傷殘等級簽定書後,將相關資料交付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工傷保險的機構就可以了。工傷保險部門會根據你的傷殘等級,經審核後向你支付傷殘補償和傷殘津貼。時間可能有點長,但請律師沒有必要,耐心一點兒就可以啦。


青楊樹A


完全沒必要,鑑定完的話,勞動關係的事實已經很清楚了,根據傷殘等級、你的工資標準、停工時間,那麼評殘後的待遇其實一目瞭然的,而且即便是後期仲裁,因為牽扯到勞動報酬的案子,一般都是優先原則處理,基本上不會拖太久時間的。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去找律師,自己拿血汗換來的錢,能省就省著點。


花散人


看單位的態度,單位配合,根本不用,一般不用請,直接拿證據去勞動仲裁,開一次庭,調解時就堅持要享受工傷待遇就行了


邏輯思維改變命運


如果你自己比較清楚或者有時間的話,可以不用請律師。畢竟專業的事情還是專業人士比較容易操作。或者結果不好不說還鬧心,其實,請律師花不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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