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房子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拿彩禮買了另一套房,付了首付要男友還月供,男友該怎麼辦?

實話笑著說


我怎麼感覺你們結婚就像過家家一樣,婚姻大事那麼重要的事情,搞出了這種情況。



這件事情我覺得男女雙方的有錯,男方我覺得你這樣做有點自私了,既然要打算結婚了兩個人就應該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房產證上面加女方的名字這其實並不過份,而你卻像防賊一樣防著她,這點是你錯了。

而女方也有點太任性了,自己工資才三千多你買房子月供四千多,而且這交首付的錢還是男方給的彩禮錢,那如果這婚結不成了你怎麼辦,這點你真的是欠考慮了,你也太任性了,這點是你錯了。


你的問題問的是男方該怎麼辦,那既然事情的已經發生了,彩禮錢的給了,那肯定是婚事的已經定好了,改請的人也的請了吧!那你這也是騎虎難下沒辦法的事了,我想女孩也是料定了你這點,所以才去買的房了。

其實你現在也還可以有兩種選擇,第一種就是選擇放棄結婚,彩禮錢肯定是能要得回的,你欠的錢也能還了,可是這樣你跟她就是不可能的了,雙方肯定得大鬧一場了,面子肯定是保不住的了。

而第二種嘛,就是選擇繼續結婚,婚後女孩買的房,房貸你肯定是要跟著還的,畢竟她工資才三千多沒那個能力還房貸,你在不想還也沒辦法,欠下的債也是要等著你還的,這樣你自己壓力可就大了,又要還房貸又要還結婚時欠下的債又要掙錢養家,上有老下有小的,這壓力可不是一般的大呀!

所以說最終的選擇還是你自己拿把握,我只能幫你分析,畢竟婚姻大事不是兒戲,是一輩子的事。

最後我想告訴你們,有些時候做人做事,要懂得量力而行,要清楚自己有多大的能力,不要因為一時興起或衝動,導致自己最後無能為力,那時後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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