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刑法主觀題寫作常用模板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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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成立XX罪,系單位犯罪,甲作為單位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應承擔XX罪的刑事責任。

2、本案中,甲成立搶劫罪,系入戶搶劫,同時系搶劫致人死亡,具有兩個法定的加重處罰情節。

3、根據刑法的有關理論學說,在具體的/抽象的事實認識錯誤的情況下,應當以法定符合說作為解決方案,其理論內涵是:只要是同一種法益,即成立犯罪既遂。據此,本案中的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

4、不要總說“甲構成XX罪”,這樣太單一、太單調了。可以變換如下寫法:(1)甲的行為符合XX罪的構成要件;(2)甲的行為觸犯了XX罪;(3)對甲的行為應認定為XX罪;(4)甲的行為最終構成XX罪。

5、如果想答自首、立功,一定要說“甲成立XX罪的自首”或者“甲就XX罪成立立功”。單純說“甲成立自首、甲成立立功”,是不會得分的。

6、只要是共同犯罪,就必須要答出是什麼共犯人。常見的寫法是:(1)甲是盜竊罪的幫助犯,系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2)乙是搶劫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系主犯,應當對該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7、無罪的正確表述應該是:(1)甲的行為無罪;(2)對甲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千萬不要寫成“對甲應當免除處罰”。後者的意思是“甲有罪,只不過無須處罰而已”。

8、根據《刑法》第XX條的規定,……。本案中,……,故甲的行為成立/不成立……。

9、甲成立搶劫罪,系搶劫致人死亡,即搶劫罪的結果加重犯/法定刑升格條件之一。

10、本案中,甲雖然只實施了一個行為,但由於該行為同時觸犯了XX罪和XXX罪,繫上述兩個罪名的想象競合犯,故對甲應擇一重罪論處。

11、在違法性層面,甲和乙成立XX罪的共同犯罪。但在有責性層面,由於甲只有15週歲,故其無須承擔XX罪的刑事責任,乙獨自承擔該罪名的刑事責任。

12、財產性利益可以成為搶劫罪/盜竊罪的對象。據此,本案中甲的行為成立搶劫罪/盜竊罪。

13、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繫有責性阻卻事由。據此,本案中甲的在殺人後請求鄰居乙為自己作偽證的行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該行為不成立妨害作證罪。

14、特殊正當防衛是正當防衛的一種表現形式,系違法性阻卻事由。據此,本案中的甲成立特殊正當防衛,無罪。

15、甲的……行為構成……罪。注意:不要直接寫“甲構成……罪”。

16、甲和乙成立/構成……罪的共同犯罪。注意:不要直接寫“甲和乙構成共同犯罪”。

17、根據《刑法》第XX條的規定,……。本案中,甲的……行為符合上述《刑法》第XX條的構成要件,故甲成立/構成……罪。注意:上述寫法其實就是大前提—小前提—結論的三段論寫法。一定要出現“本案中”三個字,這是在法律規定與案件事實之間進行穿插的連接詞,切忌只是籠統的介紹法條規定或者只是評論案件事實,一定要將二者結合貫穿起來。

18、首先,……;其次,……;再次,……;最後,……。

首先,……;其次,……;最後,……。

第一,……;第二,……;第三,……。

一、……(一),……;1、……;(1)……;①……。

19、根據刑法的相關理論/有關學說,……。

20、甲的行為理當成立……,但由於……,故甲無法/不能成立……。

21、在違法性層面,甲的行為……在有責性層面,甲的行為……。注意:類似的寫法還有很多,這種寫法的好處是比較對稱工整,顯得很有力量。

22、針對這一問題,存在如下兩種不同觀點的對立:觀點一認為,……,理由在於:……;觀點二認為,……,理由在於:……。

23、只有在具備……的前提下,才能……。具體到本案,……,故……。

24、甲的行為成立A罪和B罪的數罪併罰/對甲的的行為,應當以A罪和B罪實行數罪併罰。注意:不要直接寫“對甲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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