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34歲的單親媽媽,帶著一個13個月的女兒,在北京生活。
已離婚8個半月。
我是一個小白領,碩土畢業,在北京有車有房。
父母已退休,有養老和醫療。
從離婚的那天開始,我就沒有打算再婚。
原因非常簡單:再婚於我而言,收益過低,成本過高。
確切地講,有以下原因。
1、時間
我相信好男人還是有的,只是遇到他們需要花時間。
而我現在已經34歲了,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遇到他們。
2、精力
我的精力有限,要工作,要成長,要養女兒,以後還要照顧年邁的父母,我撥不出足夠的精力去找對象。
3、人性
人家和我結婚,總要圖我點什麼吧?
圖我什麼呢?
3.1、圖我的貌?
我已經34歲,過完年35。
我從鏡子裡就能看到自己青春不再。
有句話怎麼說?
“當你開始覺得年輕人真好看的時候,說明你已經老了”
我甚至能觀察出自己和別的女人臉部肌肉的走向。
不年輕的女人,通過保養,可以把皮弄得水靈,但肌肉的走向、經年累月重力的因素,你是改變不了的。
我以前是個很喜歡捯飭自己的人,現在不是。
托爾斯泰筆下的一句話很能描述我的心理狀態:
李迪雅現在的服飾同她30年前所追求的完全相反。
當年她總是儘可能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些。現在呢,要是她過分打扮,就會同她得年齡和容貌不相稱,因此她關心得只是怎樣使她的外表和裝飾不要太不相稱。
況且,我小腹上還有一個剖腹產留下的長長的疤。
3.2、圖我的錢?
不不不。
我的錢、我的房,都要留給我女兒。
我的女兒,有我的血脈,我的基因,我當然要為她著想。
我做不到像愛自己的孩子一樣,去愛別人的孩子;
當然也不相信別人會像愛自己的孩子樣,去愛我的女兒。
我可以在我女兒滿臉鼻涕的情況下親她;
但我絕不會去親別人家的鼻涕娃娃。
我可以省吃儉用,不買衣服不買口紅不買首飾,力求給可可良好的教育條件;
但我不會為別人的孩子奉獻自己。
反過來想,別人也是一樣的。
所以,半路夫妻,各自為各自的孩子打算這是一定的。
這不是自私,這是人性。
非常合理且自然的人性。
4、不想再生孩子
基於上面一點,很多二婚夫妻,會不約而同地想到一個解決方案:再生個孩子。
哦NO我是絕對不會生的。
我歲數大了,養育一個孩子已經耽誤了我2年的職業生涯,消耗了許多時間、精力。
根本沒有勇氣再去生一個孩子。
況且,父母越來越老,生了孩子,誰來帶?
萬一這次婚姻也出現問題呢?
我自己帶2個孩子嗎?想想就覺得窒息。
5、收益低
再婚,意味著要我要重新面對婆媳關係;
重新面對一個我需要給他洗臭襪子、洗內褲、洗襯衣的男人;
重新面對一個早上8點出門,晚上10點回來的男人;
重新面對一個在家時時刻刻翹著二郎腿刷手機的男人;
重新面對一個周未帶1個小時孩子,就覺得“我在幫你”的男人;
重新面對一個可能覺得拿錢回來自己就是完美老公的男人
……
我累了。
身心俱疲的那種累。
我完完全全找不到再婚的意義、再婚的好處。
再婚對我的誘惑是0,甚至是負數。
我現在的願望就是:好好工作賺錢,好好養好我的女兒,好好給父母養老送終。
完成我身為一個母親、身為一個女兒的責任和義務。
至於我自身的悲喜,不重要了。
說實話,離婚後的我甚至都不看愛情劇和愛情電影
因為愛情劇=科幻片,愛情電影=科幻片。我不奢求一段愛情,更不奢求一段美滿幸福的婚姻。
我只求:
女兒、父母、我,4個人平安;
女兒身心健康,自食其力
父母健康長壽,心情愉快。
我這一生,便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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