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關愛,不要家暴

作者:陳宇 李小曼(京都律師事務所)

導語:在一年一度的國際三八婦女節的日子裡,我們應該對所有女性表達內心的尊重、欣賞和愛意。從整個社會發展來看,女性地位已經穩步提高,各項權益維護也日益加強。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在社會大背景下的家庭小單位中,很多女性還是處於“暗影”之下,她們不但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愛護,甚至會遭受來自於家庭的暴力!

在此,我們希望通過此文讓遭受家庭暴力的她們能夠了解如何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揭開暗影下的汙穢。

  要關愛,不要暴力!

2019年11月25日,第二十個“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當天,美妝博主宇芽控訴與其前男友陳X交往一年的時間內屢遭其家暴,且暴力不斷升級。事件一經爆出,立即引起社會關注。隨後相關部門也對該事件予以重視,在後續的報道中得知宇芽前男友被處以20天的行政拘留。

2018年11月20日,影視明星蔣X夫的日本女友浦X花在社交網絡稱,遭到蔣X夫家暴。當日蔣X夫即在微博上承認了此事。隨後,日本警方向蔣X夫發出逮捕令。2019年11月26日,蔣X夫烏拉圭前女友發文,控訴“蔣X夫又家暴”,即刻佔據微博熱搜。


女神呼籲 | 要關愛,不要家暴

要關愛,不要家暴!


2011年9月5日,風靡一時的瘋狂英語創始人李X的美國妻子Kim在自己名為“麗娜華的MOM”的微博上,曝光了一系列關於丈夫向她施暴的圖片和文字,把李X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許多網友評論“李X原來如此瘋狂”。對此,李X一直未作回應,很久之後其在微博中承認家暴一事,並向妻子、女兒及公眾道歉。

  “家暴”是什麼?

一提到家暴,每個人首先想到的都是“老公打老婆”,但其實這只是傳統意義上家庭暴力的一種形式、方式。家庭成員之間、共同生活的男女朋友之間未經雙方或一方同意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對身體、精神、經濟限制等造成的侵害行為,其實都是家庭暴力的形式、方式,目的都是以限制受害方的行動和意志自由,最終達到控制受害人。

  “遭受家暴”怎麼辦?

有事找警察。受害者應在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時,即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在行動上要尋求自保。第一時間報警、就診。其後,亦然。警方受理傷害案件後在24小時內會應受害人提出申請而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如果家暴發生後未及時報案,傷勢癒合後將導致傷情無法鑑定。報警的同時別忘記向警方索取報警回執,配合警方做好相關筆錄。

有圖有真相。為什麼公權力難以介入家庭暴力?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取證困難。家暴一般發生在家庭住宅內私密的場所,很多證據的蒐集只能依靠受害人。在發生家暴之後,受害人首先在確認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對家暴現場進行拍攝。如果引起了鄰里關注,還可以在報警同時尋求證人證言。此外,室內監控、樓道監控也是非常有利的證據,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固定下來,以免被覆蓋、損壞或刪除。

申請人身保護令。既然為“家暴”,一般施暴行為不會只有一次。受害者可以自己或委託律師向居住地的或暴力行為實施地的法院申請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範圍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簽發保護令後法院還會根據需要送達給受害人、加害人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及派出所,要求協助關注被申請人的行為。

互聯網的記憶只有“三秒”,家暴所帶來的傷痕卻永遠被記憶存儲。家應當是愛的港灣,而不能成為人間煉獄。愛人是親人,不能應因人為製造的痛苦而啜泣。願所有人,不再遭受無妄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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