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現在在南京
交通違法和責任事故信息
都與個人徵信掛鉤!!!
一旦被記入徵信黑名單
找工作、買房、貸款……
都將受到影響!
01
·重點監管車輛駕駛人、所有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一般交通失信行為: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的;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公路客運、旅遊客運、校車、危險品運輸車、渣土車駕駛人一個記分週期內駕駛證被記4分以上的;其他機動車駕駛人一個記分週期內被記滿12分,或者除上述1、2、3項外的其他交通安全違法記錄累計20次以上的;
機動車所有人所屬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每年度闖紅燈、超速行駛等交通安全違法記錄累計20起以上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較重交通失信行為:
◆公路客運、旅遊客運、校車、危險品運輸車、渣土車駕駛人一個記分週期內駕駛證記滿12分的;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機動車駕駛人一個記分週期內發生一般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的;
◆機動車所有人所屬機動車每年度涉及一般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
嚴重交通失信行為:●機動車駕駛人一個記分週期內發生較重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的;
●機動車所有人所屬機動車每年度涉及較重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的。
(四)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危險品運輸、校車服務、渣土運輸等客運運輸企業以及共享單車企業
在公安交管部門定期進行交通安全責任檢查,相關企業如一年內被公安交管部門兩次下發整改通知書而未落實整改的,構成一般交通失信行為;
一年內被公安交管部門三次下發整改通知書而未落實整改的,構成較重交通失信行為;
一年內被公安交管部門
五次下發整改通知書而未落實整改的,則構成嚴重交通失信行為。02
·登 記 檢 驗 報 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較重交通失信行為:
1.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的;
2.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校車標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3.
機動車所有人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2次以上沒有參加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的;
4.
汽車所有人在汽車達到強制報廢標準1年後仍沒有辦理註銷登記的。
交通信用失信紀錄將會帶來哪些影響?
公路客運、公交客運、出租客運、旅遊客運、危險品運輸、校車服務、渣土運輸以及其他大型載客汽車、重中型載貨汽車、牽引車和專項作業車企業在招聘、管理駕駛人時,應當主動查詢、應用交通信用記錄。聘用單位對具有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應聘人員,應組織崗前警示教育、並經測試合格後方可准予上崗;對具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在同等條件下,無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優先錄用。
對具有較重交通失信記錄的,不得在交通信用失信記錄修復前安排駕駛上述車輛;對具有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解除聘用。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具有較重、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實施的交通違法行為,在法律規定幅度內給予從重處罰;具有一般、較重、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駕駛證審驗、期滿換證業務時,應當分別要求參加
不少於4小時、12小時、30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及參加路面執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未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達到較重失信、嚴重失信的客貨運運輸企業及共享單車企業,可以聯合交通、教育、建設、安監等部門對其進行掛牌整治,並停辦相應車管業務。
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危險品運輸、校車服務、渣土運輸以及其他大型載客汽車、重中型載貨汽車、牽引車和專項作業車企業駕駛人具有較重、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客貨運輸企業停業整頓,具有較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停業整頓一週;具有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停業整頓一個月;具有
較重、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不予簽註校車準駕資格。閱讀更多 南京市政協辦公廳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