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舉報,我舉報,誰的快樂都別要

自從“舉報”這一行為流行起來之後,我在互聯網衝浪的快樂就越來越少了,什麼新鮮有意思的東西,全都給你舉報沒了。從開始的違法亂紀被舉報,發展成違背主流價值觀要被舉報,時至今日,哪怕創作者輸出的內容不能得到百分百的喜愛,也一樣要被舉報。


最要命的是類似的舉報居然還能舉報成功了。


你舉報,我舉報,誰的快樂都別要


舉報的風氣從幾年前開始興起,隨著網絡的發展越來越快,人們接受到的信息也越來越多,在眾多信息中篩選出可能涉及違法犯罪的內容,這叫合法監督,當然沒錯。


你舉報,我舉報,誰的快樂都別要


比如網友根據翟天臨一句“不知道知網”並通過合法手段牽出學術造假的背後真相,這波操作確實沒什麼可挑剔的。


可怕就怕在舉報不分領域,從打擊違法犯罪到不能容忍公眾人物性格瑕疵,已經開始有越來越多的東西折在了舉報制度之下。


只看明星,17年pg one在夜宿事件之後因為被懷疑吸毒、寫擦邊球歌詞被舉報,18年張雲雷因在表演中有不合時宜的內容被舉報,19年屈楚蕭又因為懟私生飯而引出一系列私德罪狀被舉報,發展到後期,連在這件事情中發表過不同看法的大V們甚至也收到連坐攻擊,不滿屈楚蕭的人舉報大V們都有專門的模板。


你舉報,我舉報,誰的快樂都別要


當時瘦瘦蛙也在《屈楚蕭是不是還沒意識到自己是怎麼火的?》中表示了不贊同扣帽子的看法。


你舉報,我舉報,誰的快樂都別要


就像上邊的模板一樣,娛樂圈舉報其實也有固定路數,男藝人舉報嘴炮,女藝人舉報私生活,港臺藝人舉報立場,舉報者找準犯小錯誤的時機猛扒早年採訪、作品、社交網絡,總結所謂黑料後放大錯誤集中攻擊,扣準大帽子,之後發動人力向一切能舉報的組織進行舉報,舉報成功後輕則被點名批評重則斷送前程。


但像pg one、張雲雷、屈楚蕭一類被追著舉報的藝人真的那麼十惡不赦嗎?他們也不是沒錯,錯在違背道德、身為公眾人物卻不能更好的約束自己。但這些錯誤是道德或人格瑕疵而非違法犯罪,遠遠沒到需要利用舉報和權威壓制的程度。


人人都有監督權,但並非只有舉報才是唯一行使這種權力的方法。不要濫用舉報,也就是珍惜自己行使權力的機會,檢舉和洩私慾是有差別的。


如果說舉報是手段,那手段背後原因才更令人恐慌:人們的思維越來越窄,接收的入口也越來越小。今天有人因為“我不喜歡”舉報,那明天會不會有人因為更細微的事情舉報?我覺得女主角姓張王李趙一點都不特別,舉報;男主的設定不是霸道總裁而是窮小子,舉報;爸爸媽媽的演員不夠年輕,舉報!爭取大家整整齊齊做機器人,只求同不存異。


你舉報,我舉報,誰的快樂都別要


對於看不慣的、不喜歡的、覺得有問題的做錯了的,大方提出,交流爭論,再不行就吵一架,吵架怎麼了,吵架也是表達的過程,是思考的過程,更是期望問題可以被解決的過程,而不是一拳掄過來你死了我就爽了。


如果連簡單的事都不能用自己的能力去解決,還非得搬出個超級大外掛上來就是咔嚓一刀,那到底有什麼好洋洋得意耀武揚威的?確實,扣帽子可是比動腦子簡單多了。


濫用權力之前不如先想想自己所處的環境,想一下濫用權力的後果。運用權力之前也要先明白權力是什麼。


除了濫用舉報的人,或許每個人也應該想一下自己是否放縱助長了這種風氣,不要因為暫時與自己無關就高高掛起說風涼話,更不要因為覬覦其高效的成功方式就作為己用。消失了是結果,但應不應該、有沒有必要消失,是始終應該思考的問題。不然可以被消失的東西越來越多,最終的代價需要大家一起承擔,並且這個代價只會越來越重。


你舉報,我舉報,誰的快樂都別要


說這些並不單純因為某些事而起,是越來越緊的限制已經造成了困擾。很多東西剛開始消失的時候我們都覺得沒關係,一定會有plan B出現。習慣了退一步求其次,再退一步還能求更次,退著退著就成了無路可退。


不記得第一次退的時候是什麼心情,只記得退的動作越來越頻繁了,而這又未嘗不是一種惡性循環。


有些事只是正好發生在某時某地,就算不是今天,也可能會發生在不遠時候的任何一天。所以不要因為大家都帶著束縛就為別人多了一副鐐銬而歡呼,要反思,要拒絕重蹈覆轍。


城牆時代,即使沒有想法設法去用力推一推,也不要親手拿起那塊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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