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郊一商場搞促銷活動 員工被要求必須先買

毫無疑問,導購是個辛苦活,每天在商場站好幾個小時不說,收入也一般。在這種情況下,商城還將商品處理給他們,這讓他們叫苦不迭。

導購投訴

每人兩套洗髮水任務

有人貼錢才賣出去

小王(化名)是西安市丈八東路上人人樂南郊購物廣場裡的一名導購,他其實是某品牌的導購,但是在商場裡,也要受商場管理。

6月2日是週末,商場裡有促銷活動。這次,活動力度較大的是一款洗髮水的套裝,“原價100元,如果閃付的話可以減30元。”小王說,當天,主管就給他們說,一人有兩套的銷售任務,必須讓他們先買下來,然後再自行處理,賣給顧客也行,自己留下來也行。每套還有15元錢的提成。

接到任務後,他們就得從自己品牌的櫃檯離開,前往護理區的通道,然後進行這款洗髮水的推銷,“這品牌的市場認可度不高,所以不是很好賣,”小王說,他站了很長時間,都沒有賣出去,“直到晚上快下班了,才勉強賣出去。”

小王說,商城裡的另一名導購,後來也是到晚上才以很低的價錢把這款洗髮水推銷了出去,自己還貼了一二十元錢。如果誰賣不出去,只能拿回家去。在工作群裡,主管還不斷地督促說,“沒有把某某推銷出去的趕緊。請大家及時把電腦小票發群裡,我給大家兌現提成。”

商場解釋

只是讓推廣 沒有硬性任務

這種情況並不是第一次出現。據商場的一名導購說,此前,商場還將火腿腸和車釐子等出售給導購們,火腿腸好幾種口味,99元,實際上,有些口味家人並不習慣。“但也沒辦法,必須得完成,如果不的話,主管想找你事,那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一名導購無奈地說,他們每月的工資基本上都在兩三千元錢,商場裡每次這樣的活動,都讓他們覺得是一種負擔,“品牌和商場籤的有合同,可能有任務,然後主管就把任務給了我們。”昨日上午,人人樂南郊購物廣場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稱,商場的確有那款洗髮水的促銷活動,“但只是讓導購進行推廣,沒有硬性任務,可能是哪個主管在表述方式上有問題,我們會讓其注意。” 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

>>律師觀點

強行攤派任務 侵犯勞動者權益

據瞭解,類似的情況在外地的超市也有發生,有的店長強制自己的員工購買商場內的指定商品,每個月80元到600元不等。

此外,還有的超市員工們說,每年春節前,超市都會要求每人要推銷兩三千塊的購物卡,推不出去就自己買回去,有人至今還捏在手上賣不掉。

西安另一家超市的員工透露說,這其實是商場的潛規則,幾乎每個商場都這樣,很多員工不想丟了飯碗,只好按照商場要求的去做。

陝西高瑾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瑾說,企業追求銷售業績無可厚非,但把眼光盯著自家員工的錢袋子,強行攤派,做得就有問題了。“單位要求勞動者購買物品,實際上是利用自己管理者的身份,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樣的行為顯然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或者反映,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

>>記者說話

請尊重你的每一名員工

為了完成整體任務,將其分解給員工,這乍一看,好像沒毛病,但是商場將卻將用於促銷的套裝洗髮水、車釐子、火腿腸等推銷給自己的員工,再讓員工銷售,這件事情就有些不對勁兒了。

員工賺的是底薪和提成,他們可以拿出工資去自己工作的商場購買生活必需品,但這必須有個前提,那就是“自願”。有錢了,多買點,錢少了,可以不買,如果自己工作的商場東西貴了,也可以去別的商場購買,沒有一定要在這裡消費的義務,更別說是必須要在這裡購買什麼的規定了。

如果促銷就是把商品銷售給自己的員工,那隻能說明這家商場的活動不接地氣,這樣的促銷活動就可以停止,完全沒有再開展下去的必要了。雖然解釋為“可能是哪個主管在表述方式上有問題。”但我們都應該明白,員工為了混口飯吃,能違背主管的這種“表述”嗎?

所以說,這件事上,商場還是應該負有責任,要從自身做起,多體恤一下自己的員工,不要再組織這樣的活動了,這也是對員工的尊重。另外,監管部門也不能缺位,需要及時地進行必要的監管。 卿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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