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EPC模式緩解項目建設壓力?

仙丶清風


EPC一定會成為行業趨勢。

從2016年起國家逐步在推行EPC承發包模式即工程總承包。這意味著工程從立項開始業主可以選擇一家工程包單位提供設計、施工、試運營交付的全部工作,有效地預防了各單位界面不清,責任扯皮的現象。

如何利用好EPC提升項目管理能力,要從EPC的本質出發。

第一、建議總價合同,承包人被充分授權。

業主與承包人投標前充分溝通,確立承包範圍、確定需求後承包人總價包乾。給予承包人優化設計、組織施工的充分權利,忌諱業主指手畫腳過多參與施工。

第二、工程總承包單位成立兩級管理機構。

即除專業施工管理以外成立專門的項目管理機構,負責各專業施工的協調,負責公共資源的經營管理。

然而不可否認EPC模式在國內操作還是出現了很多問題,很多工程項目穿著EPC的外套,本職依然是施工總承包,比如單價合同下業主的各類管控,比如實質要求承包人墊資施工;比如維持原來的定額下浮模式財政全過程審核……真正是有百花齊放的模仿之秀。

從很大程度上說提高國內行業從事人員,尤其是業主層次的EPC管理意識是當前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真正意義的EPC模式本質就是提升項目管理水平。

🔚這裡是斯儀先生職場筆記,歡迎添加我的關注。


斯儀先生職場筆記


首先第一點:項目立項是否已完成。如果已完成,屬於常規EPC,不能產生根本變革;當下需要的是幫客戶找出痛點,挖掘需求,推動項目立項,這樣對各方,乃至整個行業都會產生推動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