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昌福:科學選擇,合理防治!對患水黴病的養殖魚類藥物防治解析

專注水產適用技術,奉獻實用養魚信息!

陳昌福:科學選擇,合理防治!對患水黴病的養殖魚類藥物防治解析

作者 | 陳昌福 華中農業大學

來源 | 騰氏水產商務網-當代水產

最近,接到來自全國各地從事水產養殖業朋友們的電話和微信,大多是詢問我關於如何治療養殖魚類水黴病(saprolegniasis)的問題,而且其中有不少人告訴我,已經使用了許多種號稱能治療水黴病的藥物,均沒獲得理想的藥物治療效果,而且大多數藥物治療結果是,導致了藥物使用的越多魚體死亡數量也越多的現象。

1.水黴菌的分類地位與流行特點

在這篇短文中,在簡要地介紹“水黴病”致病菌的分類地位、水黴菌的生物學特點的基礎上,談一談水黴菌的致病機制,並初步討論藥物治療水黴病的困難所在。旨在統一回復部分水產養殖業者的問題,以及期望能幫助廣大的水產養殖業者比較清楚地瞭解水黴病的科學防控措施。

被廣大水產養殖業者稱為“水黴病”的致病菌屬於真菌(fungus),而且並不只是某一種病原真菌能導致所謂的水黴病。在分類學上能引起外觀“水黴病”的病原真菌,常見的種類是隸屬於藻狀菌綱(Phycomycetes)中的水黴目(Saprolegniales)、霜黴目(Peronosporales)和芽枝菌目(Blaslocladiales)的一些種類。其中屬於水黴科(Saprolegniaceae)中水黴屬(Saprolegnia)、綿黴屬(Achlya)和絲囊黴屬(Aphanomyces)的真菌最為常見。

在我國,水黴病的流行範圍很廣,幾乎在全國各地的水產養殖場均有發生與流行。水黴菌對於寄生的養殖魚類的種類沒有嚴格的選擇性,也就是說所有的養殖魚類,只要是在體表出現受傷的情形下,均有可能感染水黴菌而發生水黴病。

水黴菌對環境溫度的適應範圍比較廣,在8~32℃的範圍內均能生長繁殖。不過,在10~15℃時是最適宜水黴菌的生長與繁殖溫度,當水溫上升到25℃以上時,水黴菌的繁殖力會趨於減弱,其感染能力也會隨之趨於下降。因此,在我國的大多數地方,每年的2~6月和10~12月,是養殖溫水性魚類的水黴病多發的季節,而屬於冷水魚類的鮭鱒魚類,幾乎是全年都可以感染髮生水黴病的。

2.水黴菌的致病機理與寄生形態

能寄生在養殖魚類身體上的水黴菌大多是腐生性(laprophytic)的,是屬於繼發性(secondary)疾病。也就是說,只有在養殖魚類體表受傷(圖1)或者受精卵(圖2)死亡之後,被水黴菌的動孢子(zoospore)寄生在受傷部位後而發展成為水黴病。關於水黴菌為什麼不能在無創傷的魚體和活著的受精魚卵上寄生的問題,我國魚病學奠基人倪達書(1907~1992)先生曾經指出,這是因為活細胞能分泌一種抗黴菌物質(anti-moldin sabstance),抑制了水黴菌動孢子寄生和萌發的緣故,並且推測這種抗黴菌物質與魚體體表存在能分泌黏液的細胞有關。

陳昌福:科學選擇,合理防治!對患水黴病的養殖魚類藥物防治解析

陳昌福:科學選擇,合理防治!對患水黴病的養殖魚類藥物防治解析

■ 圖1 受傷的淡水養殖魚類感染水黴菌後的症狀

陳昌福:科學選擇,合理防治!對患水黴病的養殖魚類藥物防治解析

■ 圖2 魚類死亡受精卵感染水黴菌後的症狀

水產養殖業者都知道,能導致養殖魚類受傷的因素是很多的。如在魚種分池、捕撈、運輸操作過程中,如果技術不嫻熟、操作不仔細,就很容易導致養殖魚類受傷;此外,如果在單位面積內飼養魚類的數量太多,因為放養密度大而造成魚群擁擠,越冬池塘池水太淺而造成越冬魚體凍傷,或者由於寄生蟲的寄生以及致病菌引起的潰瘍病等其他不良環境因素的影響,均可以造成魚體體表組織受傷。由於水黴菌動孢子在養殖水體中是常在的,一旦魚體體表出現的創傷,這些遊動孢子就會伺機附著在養殖魚體的受傷部位,並且於壞死組織上開始發芽形成菌絲,菌絲除寄生於壞死組織外,還可以漫延侵入附近的正常組織,分泌消化酶分解周圍組織,進而貫穿真皮深入肌肉,最終可能使魚體皮膚與肌肉壞死崩解,形成嚴重的潰瘍狀病灶。

水黴菌的菌絲可以分為外菌絲(hyphae)和內菌絲(mycelia)兩種。外菌絲分枝比較少而且粗壯,生長在寄生的魚體體表,成為肉眼可見的灰白色棉絮狀物體,因此,水黴病又被水產養殖業者俗稱為“白毛病”。內菌絲比較纖細,柔軟而且分枝眾多,在受感染的魚體內蔓延生長,類似與高等植物的樹根狀一樣,籍以從魚體內吸收供水黴菌體生長的營養。

目前,廣大的水產養殖業者採用藥物治療養殖魚類水黴病的困難究竟是什麼?作者認為主要存在如下兩個方面的困難:

自從孔雀石綠被我國農業農村部禁止將其作為漁藥在水產養殖中使用後,雖然不少人為尋找孔雀石綠的替代品而做過一些努力,但是,似乎至今還沒有發現對水黴病具有理想治療效果的藥物。在當前的漁藥市場上,雖然存在不少號稱能治療養殖魚類水黴病的藥物,客觀地講這些藥物治療水黴病的效果都是難以令人滿意的。因此,廣大水產養殖業者面臨的首要困難,就是沒有能有效治療養殖魚類水黴病的藥物。

3.2難以確認患病魚體原發性致病病因

本文在前面已經介紹,水產養殖業者肉眼能看見其症狀的水黴病,是養殖魚類的一種常見繼發性疾病。因此,準確查明患病魚體在感染水黴病之前,究竟是什麼原發性原因導致其魚體體表出現損傷的,對於採用正確的措施控制這種魚病也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是因為某種致病菌感染導致魚體體表出現潰瘍病灶後,才繼發性感染水黴菌的話,正確的治療方法就應該是在確定致病菌,通過藥物敏感性試驗,採用致病菌敏感的藥物拌餌料內服,達到所謂“釜底抽薪”效果,才是正確的控制水黴病的方法。

水產養殖業者治療養殖魚類水黴病的誤區是什麼?在這裡首先向各位水產養殖業者介紹我曾經完成過的一個藥物防控水黴病試驗的試驗方案和結果吧。

為了驗證給藥時間對藥物防控水黴病的影響,而設計瞭如下的試驗方案:

首先,從養殖池塘中找到了幾尾已經嚴重感染有水黴病的患病魚體,用解剖刀刮下水黴菌絲,再用養殖池水將水黴菌絲做適當稀釋後,將其分別投放在幾個盛有養殖池水的水族箱中,備做對試驗魚感染水黴病的飼養用水。

其次,將健康的泥鰍(Misgurnus anguillicaudatus)和異育銀鯽(Carassius auratus gibelio)人為致傷後,放養在盛有含水黴菌絲的飼養池水的族箱中,連續飼養觀察試驗魚體體表水黴菌寄生和發展的狀況。

其三,在投放人為致傷試驗魚之前的1.0小時,向盛有含水黴菌絲的養殖池水的族箱中,投放某些藥物以殺滅水體中的水黴菌絲,作為第一試驗組;在投入人為致傷試驗魚的同時,投入某些藥物以殺滅水體中的水黴菌絲,作為第二試驗組;在投入人為致傷試驗魚之後的2.0小時,再投入某些藥物以殺滅水體中的水黴菌絲,作為第三試驗組;在盛有沒有用藥的養殖池水的水族箱中,放養同樣數量的人為致傷試驗魚,作為本試驗的對照組。

簡而言之,向盛裝含有水黴菌絲池水的水族箱中放入人為致傷的魚,並將其分為4個組,分別放魚前1.0小時,0小時和放魚後2.0小時投入藥物殺滅水體中的水黴菌絲,作為3個試驗組,另設一個不放任何藥物的1個對照組。

對試驗魚經過幾天的飼養試驗後,就獲得了明確的試驗結果:第一試驗組的試驗魚雖然也出現個別試驗魚體上長出了水黴菌絲,但是,發病率在3個試驗組中是最低的;第二試驗組的魚體也出現了水黴病感染,而且較第一試驗組嚴重,且較第三試驗組輕;第三試驗組的魚體均發生了水黴病,並且與始終沒有用藥的對照組,幾乎沒有明顯差別。

上述試驗的程序很簡單,對試驗條件的要求也不高,幾乎是普通的水產養殖業者均可以完成的試驗。於是,我們從這個試驗中,不難明白人們過去治療水黴病的如下誤區。

3.3藥物防控水黴病的時機選擇有誤

我們由上述試驗結果已經證實,有不少的藥物是能消滅養殖池水中尚未寄生到受傷魚體之前的動孢子的,但是,一旦水體中的動孢子寄生到受傷的魚體上,萌發成菌絲侵入到魚體內以後,大多數藥物就對控制水黴病無能為力了。因此,對於水黴病的有效防控是重在預防。水產養殖業者在將經過運輸的魚種等放養到池塘之前,對養殖池水採用合適的藥物進行消毒等處理,以消滅存在於養殖池水中的水黴菌動孢子等,對於防止水黴病的發生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3.4對患水黴病的魚類用藥是雪上加霜

當養殖魚類已經經歷了一個漫長的越冬時期,無論是其身體的消耗還是對致病生物的抵抗力,均已經降低到了極點,對因為環境因子變化導致應激性刺激的忍受力也降到了最低點。此時,人們如果再使用大量原本就無效的藥物治療魚體水黴病的話,對於身體虛弱的魚體就無異於雪上加霜,隨著用藥量增加而死亡數量隨著上升,就應該是必然的結果了。

綜上所述,對於目前流行的養殖魚類水黴病的防控措施,水產養殖業者要加強以調水為主要內容的池塘管理,儘早地投餵優質飼料以恢復和增強養殖魚類的體質,分析導致魚體體表出現潰瘍的真正原因,科學選擇、精準投餵藥物控制原發性疾病,避免盲目地潑灑所謂的“水黴靈”之類的治療水黴病的藥物,才是正確的防控魚體水黴病的途徑。

(本文標題有修改)

另請參閱:

陳昌福:科學選擇,合理防治!對患水黴病的養殖魚類藥物防治解析

水產實踐人士,共謀漁業繁榮!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本文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如有不同見解或者內容補充或請私信或留言或評論分享!#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