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拿醫生開的初始診斷,沒檢查沒拿藥的病歷作拒賠理由,在法院可以作為證據嗎?

墨香閣主


只要進過醫院或者體檢機構,存在身體指標異常、住過院的,保險公司就會認為此類人群屬於較大風險,首次投保時就必須如實告知代理人,並提供病歷報告給保險公司核保,核保下來,能買再買。如果沒有如實告知,沒有走正規核保途徑買到的,就屬於騙保行為。

保險公司的拒賠,一定有具體原因,並且白紙黑字,能否貼上來大家幫忙分析分析?


bolinx


可以作為證據,醫院開具的診斷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現在醫生開具診斷的時候問的都比較詳細,而且也會非常的規範。

保險公司的拒賠是有拒賠通知書的,上面會寫上因為什麼原因拒賠,保險公司出具拒賠通知書也是非常小心謹慎,經過討論的。

只要專業的醫院,專業的醫生開具的診斷,保險公司都人,當然法院也認。

一般保險來說保險公司理賠的時候,最基礎的一個資料就是診斷證明。診斷證明能夠最直接的體現出發生的事故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範疇。

至於您說的沒檢查,這個事情不好說,不在這家醫院檢查不代表沒去其他的地方檢查。不檢查不等於沒有病。還有您說的那個拿藥的情況,這個也不能證明這個診斷不具有效力,因為好多藥在外面也是能購買的到的。

保險公司的拒賠都是經過審核評估的。

保險公司決定是否理賠不是一個人決定的,尤其是這種拒賠的案子,保險公司是非常謹慎的。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保險公司是不會出具拒賠通知書的。

拒賠一般有如下原因:

1、發生保險事故不符合保險責任,比較簡答的案例就是疾病導致的住院,意外是不負責賠償的。

2、合同購買的時候沒有做如實告知,這種情況非常的普遍,主要集中在一些重疾理賠當中。很多人都買保險的時候覺得保險公司的詢問項目無所謂,覺得自己能躲得過保險公司的調查,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保險公司只要原因,能把以前所有的既往病史調查出來。

3、發生的保險事故沒有達到一定標準,拿重疾險舉例子,例如腦中風後遺症,在保險合同裡面寫的非常清楚,就是六項基本生活技能中的三項不能獨立完成就可以賠償,如果達不到這個標準是不能獲得重疾賠償的。

4、等待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

對於保險理賠的一些真相。

1、一定要保證自己的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時候是沒有問題的,就是如實告知的事情一定要做到。

2、注意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肯定是不賠償的,這個在條款裡面寫的非常清楚。

3、注意寬限期,保險合同一般都有寬限期,長期險的寬限期一般是60天(是60天,不是兩個月),短期醫療險的寬限期一般是15天。寬限期之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負賠償的。

4、資料準備齊全,這個非常重要,好多人覺得保險不好理賠主要是因為覺得保險公司的理賠手續繁瑣,其實保險公司在你報案的時候已經告訴你準備什麼資料了。

5、寫病歷的時候不要亂說,很多人去了醫院,醫生一問,有的也說,沒得也說 ,請管好自己的嘴,確定的情況說,不確定的情況不要亂說,否則診斷上出現問題是修改不了的。

其實保險理賠沒有那麼難,本人在保險行業從事15年,經辦過好多理賠案例,沒有一起拒賠的,也沒有一起有糾紛的。主要是還是看自己的專業知識吧,銷售初期和客戶講清楚,在售後服務中協助客戶準備齊全資料,基本上問題不大。


老炮說財經


哪個醫生沒檢查就敢寫診斷?沒檢查通過主訴得出的結論嗎?那也是你自己說的呀。保險公司以此拒賠沒毛病。

如果已經投保未出險趕緊補充告知,已出險就聽天由命吧,


松鼠大叔一枚


初始診斷,如果有異常,對於保險公司的核保來說,就是非標體,同這個人有沒有後續治療沒有一點關係,當然有的人檢查有囊腫包塊結節,施行了繼續的藥物治療包括手術,這樣反而對於投保的順利起著很好的作用。所以具體情況你沒有說明清楚,你投保了什麼保險,因何事申請理賠,拒賠的報告怎樣的,總之保險公司有權拒賠,你也有權訴訟,以法院判決為準。


af福fa


可以的,我國有病歷法,病歷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要推翻病歷,很麻煩,要麼醫生改病歷,要麼你拿出證據來說明沒有這個病。


以身販險


任何醫療診斷結果都必須有證據支撐,包括但不限於:檢驗資料,影像資料、病理資料。不是說醫生寫什麼診斷就是什麼的


次維度行軍


體檢異常,需要如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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