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四歲孩子的媽媽、目前準備申請離婚,孩子父親要爭奪撫養權,如果我放棄是不是真的很自私啊?

戀丄緦淰


如果非要離婚。女方不要帶孩子!尤其是男孩。不要想著一個人給他帶大。把一個孩子帶大,給他成家立業不是你想象的那麼簡單。首先教育問題。父親的角色和功能是你一個母親不能代替的。尤其在孩子青春期的時候。很多事情你作為母親不好說。尤其在孩子出現錯誤的時候母親的話往往沒有作用。在一個孩子的心裡,父親的震懾作用遠遠高於母親。當孩子到了成家的年齡,女孩子會懷疑他是不是個“媽寶男”。單親媽媽帶的孩子遠比單親爸爸帶的孩子要難找對象(女孩子無所謂)。

如果你想再婚。你會非常難找。如果是個男孩概率更低。男人不可能把你的孩子視如己出。到時候矛盾會非常多,你會非常難受。二婚你不可能不再要小孩。那樣夫妻一點牽扯都沒有就更難同心了。所謂半路夫妻兩半心,沒有共同的孩子你們充其量就是搭夥過日子。各自懷著各自的小九九。

再婚後想現在的孩子怎麼辦?剛開始你會想,當你二婚有了孩子以後,二婚的孩子,家庭,一堆瑣事會讓你忙的不可開交。到時候你有沒有時間看現在的孩子都不一定。二婚孩子會佔用你大部分的愛。頭婚孩子的感情會漸漸變淡。

總之,二婚的女方不要帶孩子,尤其是男孩。忍住暫時的不捨為你自己今後多考慮一下。二婚女人帶孩子非常難找下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