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動作片代表,也是慈善家企業家

1963年4月26日,他在北京出生,是家裡最小的孩子。

他是動作片代表,也是慈善家企業家


之後在北京什剎海體校上學,被教練吳彬看中,開始武術生涯 。1972年獲得全國武術大賽“傑出表現獎”同年參加“泛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乒乓球冠軍賽”,在開幕式上進行武術表演,結束後被周總理接見。1974年在全國少年組武術大賽中連奪三冠,當時他的狀態是帶病比賽。《武林》雜誌給予他的動作極高的評價。1975年全國運動會,12歲的李連杰,參加比賽,榮獲全能冠軍,冠軍本冠。之後1979年,在第四屆全運會上,帶傷仍獲得冠軍榮譽,他的比賽表現受到政府的注意,開始參加一些政府活動。

1980年參加動作片《少林寺》的拍攝,這部電影也在當時的市場上造成極大轟動,許多青年受他光頭和尚形象的影響,轉而去少林寺學習武術。這部電影之後,又相繼拍攝了《少林小子》、《南北少林》等少林功夫片,他也在這機緣之下找到了自己的愛人。

他是動作片代表,也是慈善家企業家


1986年自己當上了導演,自導自演了影片《中華英雄》1987年同師姐黃秋燕結婚,他們在《少林小子》影片中結緣,並攜手走到了婚姻殿堂。黃秋燕作為師姐非常照顧他,支持他的事業,之後兩人遠走美國,開設武館,並收到同行權威的高度讚賞,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1991年夏,與師姐黃秋燕離婚

1989年,在美國拍攝羅維導演的《龍在天涯》,認識利智萌發愛情,向利智許下十年承諾,併為此拒絕了李安導演的《臥虎藏龍》。他的這種婚變的行為雖然為我們所詬病,但是每個人都有追求自由與愛情的權利, 當你發現你跟另一半沒有感情了,此時又出現了一個你認為很有緣份的人,追求感情沒有什麼大錯,如果意識到感情消耗光了而還抓著另一個人的話,就沒有多少生活的樂趣了。

他是動作片代表,也是慈善家企業家


之後在美國拍攝電影時,遇到了徐克導演,回到香港主演了《黃飛鴻系列》,又開創了一個動作片的領域,隨後有眾多的關於黃飛鴻的影視作品上映,都是受到當時徐克導演《黃飛鴻》的影響。

之後拍攝了眾多電影,諸如《中南海保鏢》、《給爸爸的信》、《黑俠》、《殺手之王》等電影,塑造了一個又一個經典的人物,經典的武打片段,是當時武打片的中堅力量。

在香港闖下偌大個名頭之後,奔赴美國電影生產基地好萊塢,拍攝了《轟天炮》、《致命羅密歐》等影片,成為當時的票房冠軍。在但當時電影放映式上,其影片先出中文字幕,後面才出英文,這是當時不曾有人享受過的待遇,可見當時他的影響力。之後敢死隊、木乃伊等影片都有他的足跡,尤其是木乃伊之中飾演反派秦始皇一角,當時振臂一呼,臺詞就只有兩個字,就把當時角色的霸氣演了出來,小編覺得他的風采甚至改過了主角。

他是動作片代表,也是慈善家企業家


1999年9月19日,李連杰兌現十年承諾,在洛杉磯迎娶利智。當時李安導演帶著《臥虎藏龍》的劇本找到了他,但當時妻子利智已經有了三個月的身孕,考慮妻子的感受,推掉了《臥虎藏龍》,之後還推掉了四五部電影的邀請,專心陪伴懷孕的妻子,這裡不禁感嘆一聲:好男人。

很多媒體對於他的演技有所懷疑,認為他只是動作漂亮,而演技方面是遜色的。《投名狀》的上映,他證明了自己。電影中他飾演的龐青雲一角,狠厲,擁有偉大的抱負,他們三兄弟的關係和相處是複雜的,在大環境和其他一些事情的影響下,他們的關係變得複雜,並且產生危機。這個角色是很難表現的好的,但他將這個角色處理的很好,自我感覺是演技的一個巔峰。

他是動作片代表,也是慈善家企業家


之後一些現代片《不二神探》《海洋天堂》繼續為觀眾奉獻演技。其中他和文章飾演父子的電影《海洋天堂》再次證明了演技,給大眾留下了一個悲情、父愛如山的一個角色,該電影也是一部慈善電影。

值得一提的是,他利用在電影演出的錢,成立了自己的慈善基金會——壹基金,幫助這個社會上有困難的人。他不僅是一個動作明星,還是一個慈善家,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回饋社會。

在17歲的年紀你在做什麼,他在代表國家,走訪了四十多個國家,退出武術界之後,在訪問當時美國總統尼克松的時候,尼克松邀請他當自己的保鏢,他拒絕了。在這麼小的年齡,已經站到了很高的位置,之後在影視,在企業家行列,在慈善等領域都取得不俗成就。

在武術方面,在生病或身體損傷的情況下,依然沒有放棄,堅持比賽,還獲得冠軍,我不是當事人,我不知道那是一種怎樣的苦,我只想說一句他很了不起。

他是動作片代表,也是慈善家企業家


他有多重身份,而不變的是他生活的態度,像比賽一樣,即使不是最好的狀態,也一樣迎難而上,挑戰自己。而為人詬病的是他的婚姻和他的國籍,他本來是娶了師姐黃秋燕的,但最後和她離婚,和利智結了婚,這個問題在現在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很多人都可以表示理解,但是他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影響不好吧,但這不影響我對於他的看法,誰都有權利追求愛情,感情不在了那就好聚好散。另一個問題是他的國籍問題,當時他已經是個大富翁了,想要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但作為法人,他的國籍沒有這個權利,於是他只好換了國籍,一切只是為了基金會,而他成立的基金會也幫助了很多的人。這兩個問題其實都沒有多大的問題,只是因為他是一個公眾人物,所以我們對於他的要求高了一點,但這也是我們的偏見,藝人也是人,他跟我們一樣也會犯錯,而且很多時候藝人並不是一個人,他的背後有經紀人,有公司,所以我們對於娛樂圈,對於藝人,最好是寬容理解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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