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科技帶來的困境,我們該“怎麼辦”?

對於科技帶來的困境,我們該“怎麼辦”?是擁抱還是限制?是放棄還是與其共進退?

對於科技帶來的困境,我們該“怎麼辦”?

與阿米什人集體選擇的辦法不同,“在現代世俗社會,特別是西方,對技術的選擇屬於個人行為、個人決策”。集體選擇能夠在現代多元社會里產生廣泛的影響嗎?

通過大量的實例,凱文·凱利先生細緻地剖析了從“禁令原則”到“預防原則”,再到“警醒原則”的轉變。

工業革命早期,有實力的機構如教會、政府、手工業行會,都會在不同的時期對新冒出來的技術加以限制。比如幕府時代的日本曾禁止使用槍支,中國的明朝禁止海上探險,絹紡在意大利遭禁200年之久。

對於科技帶來的困境,我們該“怎麼辦”?

但是,事實證明這種禁令的做法是徒勞的,“禁令本質上是延期令”。該出現的一定會出現,該流行的一定會流行。

與“禁令原則”不同,“預防原則”看起來要開明一些。“預防原則”看上去並不粗暴地拒絕技術的使用,或者說並不根據什麼戒條阻止技術的流行。但是,“預防原則”要求技術的使用,要“洞悉其可能帶來的風險”,也就是說,“證明無害”。這一要求其實與“禁令原則”沒有實質的區別。比如1992年世界首腦峰會達成的《里約宣言》中,有這樣的話:“具有造成重大危害之不確定可能性的活動應被禁止。除非該活動支持者證明不存在造成危害的巨大風險。”

對於科技帶來的困境,我們該“怎麼辦”?

凱文·凱利先生認為,這種原則理論上好聽,但實際行不通。技術的負面效應既不可能完全祛除,也不可能完全預知。比如DDT的使用就是這樣。60年前DDT是有功之臣,它消滅了50%以上的瘧疾。但是十幾年後,DDT對水資源、土壤、物種的侵害就昭然天下了。

代替“預防原則”的應該是“警醒原則”:主動地預測和評估技術可能的發展方向,如同對待生物後代一樣,“我們可以而且應該不斷為科技後代尋找技術‘益友’,引導它們朝最好的方向發展”。

對於科技帶來的困境,我們該“怎麼辦”?

試圖駕馭或者拒絕技術元素,都是片面的。不如學會與技術元素“共同進退,而不是針鋒相對”。凱文·凱利先生提醒道:在基因技術、機器人技術、信息技術和納米技術這四個領域,自我複製、自我繁殖、滾雪球式的發展,已經大大提高了技術元素的複雜性,科技的自主性也在同步增長。

對有害技術的合理反應,不是放棄研發或者停止生產科技產品,而是開發更好的、更具生命親和力的技術。即對有害技術的合理,我們不是拋棄或者置之不理,任其肆意發展,而是要有耐心的去發現、挖掘、開拓為人類創造美好未來的技術。就與同我們培養自己的小孩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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