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可直接處罰5-10萬罰款。。。

2020年1月7日,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發佈。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昧良心的行為,一份薪水,背後是一個家庭的生活來源和希望。對農民工來講,工資是養家費、治病錢…

這也是為什麼國家政策層出不窮,只為幫農民工兄弟們討回“續命錢”並且嚴懲黑心欠債犯:

《條例》重點!!

5月1日起,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可直接處罰5-10萬罰款。。。

1、對政府方面:

責令限期足額撥付所拖欠的資金;

約談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

依法依規對有關負責人、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做出處分。

未及時撥付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建設單位負責人。

2、對建設單位:

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

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撥付工程款。

建設單位應當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納入國家信用信息系統進行公示。

逾期不改正的單位,責令項目停工,並處5-1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

3、該《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每年國家都在不斷的對農民工的切身權益做出政策保障,但是.......

5月1日起,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可直接處罰5-10萬罰款。。。

一邊是工地開發商,承包商挖坑設套:給農民工辦理了工資專戶,但要求統一設密碼上交管理,銀行卡根本不在我們工人手裡,我們這是被迫實行了“年薪制”。

錢不能及時拿到手不說,“預存”產生的利息費用更是想都不要想,要是再出現一些工作失誤,罰款直接就從工資裡面扣除。

此外,我們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使得維權之路越發艱難:“沒勞動合同”“沒視頻/圖片當作上班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或去法院起訴”……

政策下來了一個又一個,但最後工資到底怎麼發?

能不能按時發?

包工頭還會不會不給我們結工錢?這些都還是未知數....

於是我們忍不住想問一句:每年政策那麼多為什麼我的錢還拿不到?

但小編想說: 要想工資拿到手 民工找活需謹慎

兄弟們千!萬!別!去!

心寒啊!!我們只想要回“辛苦錢”,咋就這麼難:

5月1日起,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可直接處罰5-10萬罰款。。。

我們農民工兄弟們用雙手建築城市的一磚一瓦,

再用汗水澆灌出高樓大廈。

我們很少回到自己的家,

很少陪伴自己的父母,兒女。

然而,

這樣平凡樸素的生活著,

卻還要被拖欠工資!!

欠薪者

“你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別怕!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血汗錢一分都不能少!

5月1日起,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可直接處罰5-10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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