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表親婚姻——隴南婚式漫談系列之四十八

“姑媽女,順手娶;舅舅要,隔河叫。”這是老年人傳下的幾句口歌兒。

民間把舅家娶姑家女兒作媳婦,有的村裡人稱為“借姑過表”。即使舅表有一定的生理缺陷或者年齡間過大或過小難以般配,也不能更改,否則便採取強硬手段使其完婚。當然,凡事並不是絕對的,也存在有一定的靈活性,若舅家主動不要時,甥女方可另嫁別人。民間把這種婚姻又稱為“骨血倒流”。

與此相反,姑母家兒子娶舅父的女兒為妻,民間又稱為“姑母做婆”。

另外,還有姨與姨間的子女相互攀親和結親的。

凡此種種,聘禮可有也可無,也不存在父母包辦買賣,完全是承襲於陋俗慣例。

隴南多為漢民聚居之地,但歷史上多民族混居過,或遷徙或漢化,留下了複雜多元的婚俗。雖然在不同時代曾多次禁止過近親婚配,始終難以徹底革除。

如今,新的婚姻法有了近親不能結婚的規定,加上人們走上科學化的認識,才逐漸改變了這種弊俗。雖然眼下偶有所見,偶有所聞,但徹底將其革除之日,已經為期不遠。

原創:表親婚姻——隴南婚式漫談系列之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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