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表亲婚姻——陇南婚式漫谈系列之四十八

“姑妈女,顺手娶;舅舅要,隔河叫。”这是老年人传下的几句口歌儿。

民间把舅家娶姑家女儿作媳妇,有的村里人称为“借姑过表”。即使舅表有一定的生理缺陷或者年龄间过大或过小难以般配,也不能更改,否则便采取强硬手段使其完婚。当然,凡事并不是绝对的,也存在有一定的灵活性,若舅家主动不要时,甥女方可另嫁别人。民间把这种婚姻又称为“骨血倒流”。

与此相反,姑母家儿子娶舅父的女儿为妻,民间又称为“姑母做婆”。

另外,还有姨与姨间的子女相互攀亲和结亲的。

凡此种种,聘礼可有也可无,也不存在父母包办买卖,完全是承袭于陋俗惯例。

陇南多为汉民聚居之地,但历史上多民族混居过,或迁徙或汉化,留下了复杂多元的婚俗。虽然在不同时代曾多次禁止过近亲婚配,始终难以彻底革除。

如今,新的婚姻法有了近亲不能结婚的规定,加上人们走上科学化的认识,才逐渐改变了这种弊俗。虽然眼下偶有所见,偶有所闻,但彻底将其革除之日,已经为期不远。

原创:表亲婚姻——陇南婚式漫谈系列之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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