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十年的挖礦工,為何成了今天的死刑犯

我在看守所待了半年的時候,從過渡監室調過來一個人,大概年齡在五十左右,一副老實巴交的樣子。但是他特殊顏色的監服告訴我們他殺了人。我真正的瞭解他的故事是在他開完庭被判死刑以後,他想上訴,想我幫他寫上訴書。他花了兩天的時間把他的故事完完整整的說給了我聽。

工作三十年的挖礦工,為何成了今天的死刑犯

從他父親那一輩開始就在煤礦挖煤,他出事的時候也剛從煤礦下崗幾個月,整整在煤礦幹了三十年。他與妻子結婚後長期在煤礦上夜班,在零八年的某一天他休假去親戚家,在車站突然見到了自己妻子與別的男人摟在一起,但是他當時只是躲在遠處默默的看著,然後一個人回了家,也沒和妻子說起這件事。從那以後他放棄薪資較高的夜班,調成了白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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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一切都發現得太晚了,他的妻子已經經常一週都不回家。據他說每次他妻子都是被閨蜜叫出去玩,或者是同學聚會、或者是旅遊、又或者是誰的生日、各種藉口。他說妻子的閨蜜是潘金蓮裡的王婆,教唆她妻子出軌。就這樣兩夫妻爭爭吵吵過了八年,無論吵鬧成什麼樣他都捨不得動手。直到16年下旬他五十歲生日的那一天,一切的一切隨著他的一次衝動全都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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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本是他五十的生日,他最大願望就是妻子能回家陪他吃一頓飯。可是這麼簡單的要求都成了他的奢望。而那一天他的妻子又被閨蜜叫了出去。於是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怒火,帶上一把刀想了結這一切,然後他真的那麼做了。他殺了妻子的閨蜜。將這八年的憤怒都發洩在了一具無法再動彈的屍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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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個很老實的人,非常喜歡和別人扯閒聊,但性格絕不是開朗的那種。在裡面他跟別人發生矛盾也從不正面衝突,只是私下嘟嘟嚷嚷。經常在半夜我們都會被他的尖叫驚醒,他說自從一審後他噩夢連連。在我出來的時候,他的二審也是死刑。等待的只是最後的裁決。他不知道自己其實已經身患癌症,或許扛不到被執行的那一天(我出來後見過他的家人得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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