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裡的死刑重刑犯真的如影視劇裡那麼可怕嗎?

十色彩虹


你好!我來回答,因為年少無知,我05年的時候因為搶劫被捕,判刑一年。刑期比較少是因為當時我是未成年還有不是主犯。



對於你的問題,我不是很清楚,因為在我住的監倉裡沒有這類人。大家都是未成年犯,犯的事也都是一些小事。不過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所知道的一些,你所說的重刑犯和死刑犯,都是單獨羈押或極少部份在一塊,不會像其它在押人員一樣二十多個人在一個倉裡。因為他的心理已經發生變化,知道自己所面臨著什麼樣的刑法,對任何事已經無所謂了,難免會做出一些什麼出格的事。


不過呢!也不是像電視和電影裡演的那樣,那些能搬上熒幕的都是假的,都是按照劇本走的國,把一個人一個事去誇大化。

在我看來,那些重刑犯和殺人犯,應該會靜下來,事情已經發生無法挽回。能做的就只能等待法律的審判,然後回顧這一生,太多的感慨,太多的記憶,都要畫成一個句號。重刑犯還好點,必竟還有生的希望。死刑犯就不同了,我沒接觸過這類人,但是我有看過一些記錄死刑犯最後一天的報道。他們知道今天是他們生命的終結,管教會跟他們談談心,當然是全程都有手銬和腳鐐的。會給他們吃他們最喜歡的飯菜,會讓他們換上新的衣服。會讓他們見親屬最後一面。剛開始還相對平靜,直到面對自己的親人,他們心底的那份不甘會再次湧上來。聲斯力歇的哭喊,就像一個孩子。



不管再如何的不捨,終究還是要離開,不是離開,是。。。永別。他們也是人,也是血肉之軀,他們可怕嗎?不,他們是可憐,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法律能判他死刑,可見他的罪有多大。


仔細想想,人這一生其實挺短暫的。再苦再累,忍著。更不要為了錢或一時的衝動,而破壞一個家庭。遇事多想想,不要去觸碰法律的底線,因為法律面前不是你一句對不起就能解決的。


一點彩訊


2016年很不幸,進看守所體驗了四個月,第一個倉室是過度倉,大多數是半個月左右就換倉或者釋放,過度倉釋放幾率最大,我還好留了一次倉,就是說別人都調走了,就剩我們三四個留下管理新人進來,待遇比一般新進來的好多了,有煙抽,吃的有榨菜老乾媽蒜頭之類的,好下飯,飯菜剛進來都是吃不了的,大多吃一口就倒,餓個幾天就老實了,不管犯得是小偷小摸還是殺人搶劫販毒,全部關一起,過度倉剛好37天逮捕令下來了,希望破滅了,第二天就換倉了,換到緩度倉,一般都在這個倉等起訴通知書,這個倉,又待了兩個多月,再後來轉去大爺倉,大爺就是死刑犯,我倉裡20多號人有兩個是大爺,都是被法院判過死刑的,都在上訴,等最高法院的最後判決,都是犯罪行為令人髮指的,搶劫殺人,一個是搶劫殺人強姦,都帶著腳鏈鎖地板上的,腳鏈是法院判死刑就回來焊上去的,沒看錯是焊死的,剛轉到大爺倉就安排睡在大爺旁邊。注意是快捱到那種,第一次接觸這種沒有希望的人,心裡不害怕是假的,反正也是死,殺多一個也是死,後來接觸多幾天就好了,對我沒有了敵意,看我沒被子還借張給我墊,冬天睡的是水泥板,沒有衣服穿,沒有被子蓋,沒有熱水洗澡,喝自來水,我進去的時候是穿夏天衣服進去的,短褲T桖,看守所比監獄還恐怖


MrLv57763759


親身經歷,首先說死刑犯不可能出現在監獄,前期的羈押,審判,等待執行死刑這幾個月都是在看守所,和監獄毛線關係都沒有。不同地區的看守所還有區別。不同時代看守所也不一樣。我就說說我知道的看守所,我見過的死刑犯。

那是08年,在一個縣城的看守所,看守所有幾個特別的屋,過度號,重刑號,未成年號,女號,這種特別的號因為人數少,一般一種只有一個或者兩個,比方說小地方,沒有那麼多未成年人嫌疑人,有時候也可能會取消未成年的號,新人一般是先進過度號,學規律,過一段時間分配到下邊的號裡。 重刑號都是一些犯罪比較嚴重的嫌疑人,包括殺人犯

不多扯,直接說正題我有幸在重刑號待過幾個月,裡邊是東西兩條床鋪,一邊是有地位的,一邊是沒地位的。吃飯的時候每個床鋪分兩排,面對面坐,吃東西是“分槽子”的,關係可以的在一個槽子,互相吃共同的食物,可能兩個人一個槽子,可能四個人一個槽子,也可能一個人自己槽子,我進到重刑號以後開始是自己一個槽子,我對面是個四十多歲的死刑犯,他家裡不給存東西,只能吃玉米麵的窩窩頭,喝菜湯。我當時歲數也不大,後來比較可憐或者同情他,有時候吃方便麵給他一包調料,或者給他一點點我花錢的食物,比方說有時候給他一截香腸,有時候給他一點我的大米粥,每個星期有一次機會,花錢可以買烤鴨,紅腸,和幾種簡單的炒菜,雖然貴一點,但是很多有錢的不怎麼在乎,有一次我訂了一個烤鴨,一些肉不是很多的地方就會給他吃,他也不好意思去吃我的鴨腿什麼的,別人一個槽子吃飯是有時候家裡沒及時存錢,互相照顧,或者有別的利益關係,我跟他一個槽子純粹是同情他,沒有任何利益關係。

死刑犯白天不用幹活,(比方說擦地,分發食物這些屋子裡的活)晚上也不用值班。在我們當地,死刑犯判決書下來以後就會帶腳鐐,別的人打架了也會帶腳鐐,或者手捧腳鐐一起帶,帶一個星期左右。同時戴上手捧腳鐐的生活不能自理,上廁所什麼的有人照顧,有點地位的就是朋友照顧,沒地位沒朋友的就是那些更沒地位的人來照顧。

死刑犯的腳鐐和別人的腳鐐是不一樣的,別人的腳鐐是螺絲扭的,方便拆卸,死刑犯的腳鐐是卯死的,一直帶到死。死刑犯判決下來以後距離執行槍斃或長或短,是有幾個月的時間才能執行的,所以腳鐐也要帶幾個月,所以一般用布條包上,免得磨腳脖。

有人問說:死刑犯在裡邊是不是可牛逼了?

並不是,一般死刑犯都是屬於沒什麼地位,也沒人去欺負的。有一些死刑犯走路的時候把腳鐐拉開,免得有路嘩啦嘩啦響打擾別人,也有少數死刑犯用很短的繩子把腳鐐提起來。

也有人說:死刑犯在判決下來以前知道自己得死,是不是也挺牛逼的?

也不是,有一個人殺了四個人,第一天進去,知道同村有人也在裡邊,就下地,在走廊喊他認識的那個人。當時頭頭就告訴他,別以為你殺死幾個人就覺得自己怎麼樣,這有這的規矩。

死刑犯一般都是挑日子才槍斃,國慶節,勞動節之類的,在槍斃的前一天,和死刑犯一個屋子的人都有機會花錢買點菜吃,死刑犯如果有錢也可以買點菜吃,這一天比平時多給一些溫水,能洗個溫水澡,第二天行刑前,早上帶走的時候是空腹帶走的,所說的最後一頓斷頭飯是前一天晚上吃的。另外就是所說的注射死刑比例是極其少的,一般都是國際罪犯,或者有一定社會影響的人才是注射死刑,多數城市沒有條件執行注射死刑。

有人會問:死刑犯知道要執行,是不是哭天喊地的? 並不是,一般犯罪以後,甚至犯罪以前就知道自己有可能面臨什麼下場,進了看守所,最後一點僥倖心理也破滅了,面對死刑有幾個月的時間做心理準備。一般能犯死刑的人,心理和平常人還是有些區別的,並不是每個人都敢去犯死罪。有一些死刑犯厭倦了看守所煎熬的生活,也知道自己做錯了事,理應償命。在心理上也是一定程度接受自己面臨的處罰的。雖然嘴上不說後悔,但是我覺得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回到當初作案之前,我相信多數人不會再那樣去做了,但是誰能再給那些被害的人一次機會呢?

其實人格是多面的,一個人為了金錢去搶劫的時候可能因為受害者不配合,而去砍受害人,同樣這個人如果看到有人以強欺弱,他可能去為這個弱者打抱不平。

犯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不一定犯法。

被殺的不一定是好人,殺人的不一定是壞人。

有些人確實該死,但是不應該你來殺他。

刀把攥在誰的手裡,誰就是法律的制定者,這個拿刀的人殺好人,他一定是壞人。拿刀的人殺壞人,他一定是好人。

有的人拿起刀既殺好人,又殺壞人。殺壞人的時候叫大家過來看他是怎麼殺壞人的。殺好人就是偷偷的殺。有人看到他殺好人,喊出來,別人不信,因為別人只看到了他殺壞人。那些既殺好人又殺壞人的人,終究是被刀所傷,恐懼讓他們把刀把攥的更緊了!


用戶65380025804


肯定不是。人都有兩面性,也具備強大的適應環境的能力,況且監獄裡那些被判重刑的犯人罪名及因由各有不同。有殘暴成性的惡人,有利慾薰心的貪婪者;有糊里糊塗的莽漢,也有激情傷人的可憐人,甚至還有讓人肅然起敬的義氣人和令人同情的無辜者……他們怎麼都會是像影視劇中那樣的令人害怕的惡棍?

進去的不一定都是壞人,沒進去的也肯定不全是好人。人的命運有時候不一定全部都掌握在自己的手裡。所謂”相由心生”雖然是有一定的道理,但監獄裡從來不缺少或相貌堂堂或文質彬彬的人。

其實,在正常環境下和日常生活中,我們也不能以貌取人。

另外,監獄有監獄的規矩,有它自成體系的監管制度,沒有誰會愚蠢到一天到晚惹事生非上面去。恰恰相反,大多數人都會把自己的尾巴牢牢的夾起來,把自己偽裝得好好的以期早點減刑早點出來。所以說,監獄裡的重刑犯並不是影視劇當中那樣或者像我們想象中的那樣個個都是凶神惡煞的。


四夕大補


九十年代以前死刑犯確實是在最高法下達執行書後就馬上從大監室裡押到另一個空監室裡關幾天,派幾個高大壯實漢子一班一個看管著,每天三班,能看管的伙食較好管飽,這對當時看守所少油少鹽的情狀下算是美差了!但自九十年代開始各地的看守所情況有了改變,只要有錢,在裡面一樣有吃有抽,無酒是真的。97年我因故在所裡關了幾個月,就曾經與兩位因販毒罪被判死刑的人睡隔壁,因為有點文化,所裡要我幫他們寫上訴。這兩個死犯根本不象世人想的那樣,要死了就暴烈狂躁,其實這兩人都淡定得很,其中一位在等執行那天的日子裡還每天靜靜地同監室裡的各位下棋呢,晚上睡覺也安安然然的。另一個是柳州那邊縣裡人,是經商的,因為商務中對方欠幾萬用毒品作抵給他,他見賣了還多出幾萬就要了,來桂林賣被抓了,五百多克啊?他被執行前也蠻老實的,還常買好菜請監室人吃,他曉得死罪難逃就牽掛他老婆肚子裡還沒生的娃。執行那天,早上六時一幫武警來監室前叫他名字,他當時的臉色白了一下,但隨即就同監內人說先去了大家都保重後就押出去了。178米高的漢子就這麼走了,而且是這樣的“販毒”而死。我總記得他冤屈的臉容。


快跟我聯繫


這個我可以說說,首先死刑犯是不會進監獄的,他們是在看守所等待判決的,所以死刑犯只有在看守所才能見到!如果判死刑就直接從看守所帶出去執行,不會進監獄的!看守所一個倉大約二十到三十人,死刑犯和其他犯罪人員一樣沒什麼特別之處,看守所的犯人一般都在研究法律,死刑犯一般能估計到自己差不多要判死刑,所以他們情緒很低落,有時也會跟大家打打鬧鬧說說笑笑,但更多時候是一個人獨處,他們並不可怕,甚至不如一些判幾年的更囂張,其實他們很多都是一時頭腦發熱殺人的,根本不壞,相反他們一般頭腦簡單,一根筋,非常老實,當他們知道自己可能判死刑時,他們會幻想如果爆發戰爭就好了,如果大地震就好了,更誇張的是幻想有人開直升機來救他等等,,他們會非常想念家人,很想見家人,但看守所不是監獄,沒定案之前是不允許家人探視的,可以寫信,他們會寫信要家人的照片,經常抱著照片看,發呆!我感覺他們並不可怕,反而挺可憐的!語言表達能力有限,只是把看到的大致說說,絕對真實!


用戶51904343342


說不可怕是假的,但要真說可怕,想想也沒什麼可怕的。這麼說,看似奇怪,其實也正常。說可怕,是因為害怕死刑犯破罐破摔,萬一他想不開,臨走再多拉個墊背的,這才叫一個點背到家了。說不可怕是因為按法律規定死刑犯接到判決後,那是要上械具的,也就是腳鏈手銬都戴上了。其實在看守所是隻要是你殺人的,通常入所鐐銬就給戴上了,夜晚睡覺號裡會安排有兩個人每兩個小時輪換值班的,看的就是死刑犯的一舉一動,包括他去廁所,也得在旁看著。在這種械具加身的情況下,你何俱之有。面對死刑犯,真正恐懼的是我們的內心,是內心的恐懼讓我們的思想產生許多自我憂慮的想法,這才是面對死刑犯的可怕之處。


殘客居


我以前在檢察院批捕科倒是接觸到過這樣的案子,很多情況下可能被重判或者死刑的犯罪嫌疑人並不是凶神惡煞,也未必是身體非常強壯的,往往是平時的老實人。真正經常打架的,倒是知道控制尺度,倒是平時的老實人突然被激怒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我那個時候是90年代初,我印象中比較深刻的一個案子,一個國企的大廚因為廠長多次在福利分房中,剝奪了他的資格,最後一次提刀將廠長殺了。當然,我不是說殺人犯都是這樣,可能只是我這個層面接觸的,這樣的比較多。


那一曲花瓣雨


恰恰相反,人進了監獄後會特別溫和,年輕一點的像靦腆的小夥子,年級大的像和善的鄰家大叔,但是你一翻卷宗……這位靦腆的小夥子在外面是個混混,搶劫度日,把人打到昏迷,現在還在醫院沒出來呢;這位和善的大叔,欺壓鄰里,對方前來理論,他一鐵鍬把人的頭拍得凹進去了;還有那位慈祥的老爺爺,喜歡性侵留守的幼女,因為總愛掐幼女的脖子,有淤痕,事情才敗漏的……但是他們在裡面看上去確實像個好人。

我知道這看起來很不符合大家的直覺,所以我講個段子你們就明白了:

別再黑切糕了!根本就不像大家所說的那樣!買買提大叔很熱情的。我問多少錢一斤?大叔說5塊,於是稱了兩斤結果大叔給我稱了3斤,我趕緊掏了15塊出來,大叔見狀連忙握住我的手說給10塊就行..給10塊就行。當時就把我感動得熱淚盈眶!我拿著稱好的切糕轉身給了站在身後的連長,連長用槍上的刺刀麻利的把切糕切成小塊,然後一一發給了不方便下坦克車的戰友。過了一個小時大家吃完後跟買買提大叔道別,大叔還流著淚歡送我們。

看明白了吧?再橫的人突然被槍指著也會瞬間變成溫和的“良民”,何況監獄代表的是國家機器,裡面的執法效率高到髮指。在外面,你都快把人打死了,可能對方還沒報警呢;但在裡面,你這邊剛動手,那邊就給關禁閉了,甚至剛開口吵,聯號就會把你們拉開——不拉不行,真打起來所有人的娛樂活動取消。如果還有更激烈的舉動,加刑分分鐘的事,你跑都跑不了。

在一個一日三餐給端到臉前、工作輕鬆、晚間娛樂、醫療免費的地方,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利益衝突很少,這種條件下還耍橫,那是腦殘了,國家機器分分鐘教你做人。所以,表面功夫誰不會做呢?自然看上去一團和氣了。

當然,這群心理扭曲、睚眥必報的人心裡究竟怎麼想的就沒有人知道了,他們出去後,再也沒有了對看守所和監獄的畏懼,會幹出什麼樣的事,我們也無從得知。人權社會嘛,保障嫌疑人和犯人的權利,用最好的條件,作為他們犯罪的懲罰,感化他們,以跪求他們不再犯罪。

我實習的時候,帶一個小夥子去會見家屬,這小子在裡面挺木訥的,看上去很老實的一個人。見了他媳婦後,氣場立馬變了,讓我猛然想起,他其實是因為故意傷害進來的。尤其是聽到他媳婦在外面被人欺負時,他很自然地流露出一副安嘉和的面孔,說你不用怕,等我出去,我讓他生不如死。他媳婦很放心地點了點頭。

我看不下去了,敲了敲桌子,他回過頭朝我擠出一副靦腆的笑容,只是那雙眼睛,怎麼都看不出一絲友善的樣子。

懲罰,是一切教育的前提。


零度話室


監獄裡的死刑犯都是惡灌滿盈的窮兇極惡的暴徒。與電影裡表現出來的殺人兇手和暴徒相差無幾。甚致有的真實兇犯與電影裡面的兇犯相比還猖狂。雖然電影裡面有藝術誇張的地方,但與實際當中的歹徒,兇手相比,基本一至,沒什麼兩樣。所以對這些窮兇極惡的暴徒必須要予以嚴懲,才能保證社會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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