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彩禮要了八萬八陪嫁女兒多少比較合適?

蘇楓櫻


凡事要兩方面來說的。

舉個例子。

一對情侶準備結婚了,雙方父母一起商議婚事。

孃家爸媽對未來的親家說:我女兒從小嬌生慣養,不太會做家務,以後我女兒有什麼做的不對的,你們該打就打,該罵就罵。

這是孃家父母通情達理的體現。

那麼,未來婆婆對孃家父母說:你女兒從小嬌生慣養,可能不會做家務,以後你閨女有什麼做的不對的,我該打就打,該罵就罵。

我估計,如果未來婆婆說出來這句話,有教養的孃家父母,可能會忍到宴席結束,退場後,就直接攛掇女兒和男朋友分手了。脾氣火爆的孃家父母,可能就直接開懟了:我的女兒養育這麼大,我都捨不得打罵,你憑什麼打罵,你以為你們是誰?

所以,同樣的事情,同樣的話,孃家父母說出來,和婆家父母說出來,意義截然不同。有的話孃家父母能說,婆家父母不能說。有的話婆家父母能說,孃家父母不能說。

好了,迴歸問題的本身,彩禮。

站在婆家的角度:八萬八的彩禮,放在當今的社會,也不多,孃家父母陪嫁啥,就隨他們吧,別計較,以後自己的兒子成家了,兒子有了媳婦,媳婦會生孫子孫女,以後你就當了爺爺奶奶,多好的事情。

站在孃家的角度:婆家給了彩禮,孃家就要有相應的嫁妝。彩禮中的“彩”,通常指錢財,財物。而彩禮中的“禮”,指的是禮尚往來。彩禮從來都不是單獨存在的,與彩禮配套的,是嫁妝。來而不往非禮也,如果婆家給了彩禮,孃家沒有嫁妝,那就不叫彩禮,放在古代,那叫買妾之資。

我也有女兒,我自己結婚沒要彩禮,將來我女兒結婚,我也不會要彩禮。

但是身為父母,我一定要給女兒嫁妝,嫁妝飽含著父母對女兒的愛。

如果婆家給我8萬8的彩禮。我起碼要陪嫁15-20萬,如果我家庭條件實在不好,那麼,就把這8萬8的彩禮全部給女兒帶回去。

我不會扣下一分錢彩禮。我嫁女兒,不是賣女兒。

我愛我的女兒,我可以在女兒身上付出,絕對不會在女兒身上無恥的索取。(養老除外。)


葉子葉公子


男婚女嫁,男方出彩禮,女方陪嫁非常正常。彩禮和陪嫁多少沒有標準,彩禮多少雙方商量著辦就行,陪嫁多少就看女方了,有條件多陪點,條件差少陪點,反正都是給小兩口的,只要他們夫妻恩愛,生活幸福比什麼都重要。


用戶6600783512183


不陪嫁也能說的過去,人家把女兒養大不容易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