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借條但是沒有收到錢,借條還有用嗎?這樣如果打官司法院會怎麼判?

愛de蘋果樹


寫了借條卻沒有收到借款,這是很危險的,面臨訴訟不利的可能。這時出具借條的人應當提高法律意識,增強證據意識,及時與出借人進行溝通,並保留必要的證據,確認借款尚未交付。

司法實踐中,借條本身代表一定的債權債務關係,特別對於小額借款,法院一般不查明借款的給付情況。借條在法庭上作用還是挺大的。

對大額的借款糾紛,法院一般會查明借款款項的交付情況。如果持有借條的人證明不了借款已經交付,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持。

法院認定借貸關係成立的因素很多,出具借條的人也不能把權益完全寄託在法院認定上,還是以自己收集證據或催促出借人支付借款為宜。如果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有其他經濟往來,法院認定雙方存在借貸關係也不是不可能的。

借貸是典型的實踐性合同,也就是說你借款的交付作為借款關係成立的條件。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借款未交付,借貸關係不成立。

但是對於企業組織法人之間的借款,如果有借條,並能夠證明借款尚未交付,那麼借款關係仍然是成立的。出具借條的人有權起訴出借人交付借款。借條能夠起到證明借款關係成立的初步證據作用。

但不管怎麼說,借條的公認屬性沒有改變,借條表明了借貸關係的方向(出借人-借入人)問題,一定程度代表了借款的交付,一定程度代表借款尚未歸還。總之,對出具借條人是非常不利的,出條人應當採取必要法律措施。



睿園耕夫


按照你所說的“寫了借條但是沒有收到錢”的事實,如果在法庭上能夠證明這一事實,那麼法院當然會判原告敗訴啊,這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如果證明不了這個,卻證明了寫了借條也收到了錢,那麼當然法院就會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01

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

實踐合同這是個專有法律術語,有必須解釋一下是什麼意思。實踐合同與諾成合同相對應,兩者是相反的概念,我先解釋什麼是諾成合同。諾成合同就是合同一旦簽字蓋章,那麼立即在簽字蓋章之時立即成立。實踐合同則正好相反,它不在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他在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履行時成立,借款合同就是如此。借款合同簽字或者蓋章後並履行實際義務,即出借方把錢給借款方時,合成才成立。合同成立是生效的條件,合同不成立,就永遠不會生效,當然一般情況下,大家在合同條款里約定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旦生效,雙方必須履行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沒有收到錢按照法律規定借款合同尚未成立,那這個借款合同就沒有意義。

02

爭議點在錢是不是給了,這個就是個焦點,根據交易習慣,在司法實踐中會綜合認定

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舉證規則,原告不但要提供借條,而且要證明錢給了借款方,這個是借款方的責任。但是根據中國人的交易習慣,小額的借款往往給現金的概率比較大,而大額的借款一般都是轉賬。給現金無法留下證據,而轉賬記錄會自然形成書證。因此,如果是小額的借款,在綜合其他證據的情況下,如果法院確信借款是存在的,那麼可能判原告勝訴的。但是在大額借款下,沒有轉賬記錄,原告必須充分說明原因,如果沒有其他的證據予以佐證,是很難勝訴的。

結語

現在是一個網絡電子支付時代,在網上借款,都是網絡轉賬的,這是對借款雙方的一個保護。你這個情況其實不用太著急,對方沒有打款,他只有主張是現金支付的,這個時候他就必須證明自己到底是怎麼現金支付的,如果不能自圓其說,必須要承擔敗訴的風險。我們作為被告,也可以收集部分證據,如果曾經找對方協商讓對方把現金打過來等證據來說明沒有收到錢,當然法律規定的舉證責任在對方,我們如果能夠提出證據,那麼顯然對方的訴求是不合理的。


究法通律


但是,我遇到兩個案例:一是原告持有被告出具的5萬元借條起訴,被告說是原告帶人逼迫寫的,但被告只是這樣說,也沒有什麼證據證明是逼迫寫的,結果法院直接認為原告涉嫌虛假訴訟,裁定駁回原告起訴,將案件移送公安。現原告就該裁定已上訴。二是原告持被告、擔保人出具的4萬元借條起訴,被告說沒有拿到錢,是原告老公叫擔保人叫她寫的,還有其他說法,但被告也沒有證據證明她的說法,法院直接認定原告就是虛假訴訟,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現原告就該判決準備上訴。


侍江律師


寫了借條但是沒有收到錢,借條還有用嗎?這樣打官司法院會怎麼判?

你寫了借條,假如出借人由於各種原因沒有支付借款,你應該要求把借條收回並撕毀。假如出借方,拒不給你借條,這就有非法行為,千萬不能被對方巧言花語迷糊了,你必須報警處理。假如你不採取任何措施,被對方提起民事訴訟法,借條可就是主要證據,數額不大法院有可能以此借條要求你償還該借款。但是,只要是真的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對方已經涉嫌虛假訴訟和詐騙犯罪了,你可以要求法院對其做調查,或者將該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假如你想利用這個理由,為達到不予償還他人借款的目的,同樣,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王萬東法律服務


一般來說,幾萬,十幾萬以內,只要寫了借條,即使真的沒有收到款項,對方有強調給的現金沒有打收據的話,基本上法院會傾向於款項已經支付,不會輕易否定借條的效力。如果上百萬以上,說現金支付有點不是非常合乎情理,此時法院會重點審查錢的交付方式,如果原告沒有也充足證據證明錢交付,會認定借貸不成立。做過幾個類似被法院駁回的案件。告訴你庭審的難度非常大,開庭都是幾個小時。


王富彥律師


沒關係的,借款合同是實踐性合同,沒收到錢或者沒有實際交付給你金錢,是不成立的。


趙律師的法律空間站


寫借條沒收到錢,當時就得把借條撕了,不然借條到日子你不給人家就可以起訴你了,起訴你基本輸。


情感驛站龍哥


簡直是胡說八道借錢時沒拿到錢你還要寫借條只能說你是瘋子,是瘋子裡的瘋子,是沒事找事,故意而為也沒人同情。


想公平又公正


寫了借條沒有收到錢,不符合常理,更不要說訴之法律了。


LinxlAnGMA0


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判定借條無效,沒有實際發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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