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饋!企業捐贈8萬隻口罩 全力復產助力戰“疫”

暖心!檢察機關幫助企業挽回千萬損失

“青田縣人民檢察院把民營企業的事當成自己的事,為我們企業挽回1100萬元的經濟損失,推動法院清除公司高管的失信汙點,修復了企業的信用商譽,幫助我們解決了多年來困擾企業經營和發展的大難題。檢察院這種暖心的作法,極大增強疫情期間企業平穩有序復工復產的決心和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信心。”近日,浙江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樊某高興地說。

是什麼原因讓這位民營企業家發出這樣的感慨。事情要追溯到11年前。當時,浙江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因借款取得某實業公司51%的股份,並安排自己公司高管李某擔任某實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某實業公司股東、前實際控制人張某某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偽造某實業公司公章向北方某信託公司借款400萬元。

合同到期後,因張某某未能歸還本息,信託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於張某某提供虛假信息導致法院無法聯繫到李某,最終缺席判決某實業公司歸還借款,且認定某實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承擔連帶責任。

此後,信託公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求某實業公司及李某歸還本金及滯納金合計1100萬元,李某還被列為失信人,個人賬戶被凍結。此時,浙江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李某才得知某實業公司印章被偽造、使用的事實,遂向公安機關報案。但由於張某某涉及多起案件無法到案,案件一直沒有實質進展。

2018年張某某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青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被抓獲。同年12月,案件移送青田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浙江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李某向青田縣人民檢察院提供了張某某偽造公司印章借款的控告線索。

青田縣人民檢察院接到控告線索後,高度重視,迅速啟動涉企案件辦理機制。該院抽調業務骨幹,成立以分管副檢察長為組長的專案組,確保案件得到優質高效的辦理。青田縣人民檢察院摒棄“坐堂問診”“就案辦案”的傳統觀念,主動對接涉案企業,加強與涉案當事人等的溝通交流,全面細緻瞭解企業運營、內部管理等規範流程,並通過積極引導偵查,加強與青田及案發地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對公安機關初期蒐集證據存在的欠缺和薄弱環節,提出具體的偵查方向和有針對性的補證提綱,鎖定案件中張某某私刻印章的使用情況及其個人的資金流水等關鍵證據。2019年6月12日,青田縣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和偽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訴。2019年9月11日,青田縣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和偽造公司印章罪對張某某作出有罪判決。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青田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成立檢察長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出臺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系列工作意見,強化對民營企業的司法保護和涉企案件的專業辦理。

今年1月,浙江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依據生效判決在法院主持下與信託公司達成和解,信貸公司免除某實業公司及李某的保證責任。

“為了感謝各相關部門的幫助,我們向有關部門捐贈醫用口罩8萬餘隻、額溫槍40多把等物資,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集團下屬一企業已於2月初復工,全力生產被用於製造抗新冠肺炎病毒藥物的相關原材料,為贏得戰‘疫’的勝利貢獻民營企業的力量。”浙江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樊某表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