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物業費統一和水費捆綁在一起,由自來水公司代扣,這樣效果會怎麼樣?

百花爭春我為先


別出這樣的壞主意,現在已將垃圾處理費每戶每月八元和水費捆綁在一起了,亂捆對老百姓有什麼好?


風竹秋韻833


     現在物業與業主矛盾日益激化,頭條問答裡這個話題熱度持續不斷也說明這點!湖北小區在檢查組檢查時,從小區居民樓上喊話的反應可以體現。所以問題多多的物業服務有問題,收費不宜再與其他結合,否則會有幾點問題:

一是☞會導致矛盾激增升級;

大家交納物業費,購買是服務,不是沒有服務意識來吆五喝六管大夥的大爺。那種“看大門”的念頭怎麼會有好的服務呢?如若把物業費結合水電費式的,必然引起矛盾升級,激化社會矛盾;

居民本身就是弱勢群體,維權就麻煩,明面上又要打官司,一個自然人與一個幾百員工且有企業律師服務的企業打官司勝算有幾何?暗地裡還要受到社會閒散人員的威脅。還讓不讓居民有活路?

二是☞私自斷水斷電也存在“違法”問題;

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是不允許物業費水費捆綁的,服務不是水電那種國家控制的特殊產品,不能簡單地收費;物業就是開公司,幹得好繼續經營,幹得不好,客戶不買賬,公司走人,這是很正常的“商業行為”

三是☞服務質量難以“捆綁收費”“一收搞定”。

現在物業沒有社會監督評價機制,沒有人真正能為居民做主?物業本身常年與上級主管部門打交道,人事關係在就建立起來了,有些上級檢查工作還要依靠物業去幫著執行,儼然成為城市“村級政府”的感覺。所以有些問題自不必說,物業存在的“小問題”,也就是小問題了。

     物業服務不受待見的主要問題是☞自身定位是“管理”還是“服務”這一點。

“管理”的頭腦是“執念”,“服務”的思維是“理念”!擺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態度,否則遵循“市場原則”經營不下去被淘汰是正常的。



陶然文創


應該把水電煤。統一發一張單子。放便群眾交費。物業費和這不搭界的捆在一趕幹嘛。有些窮人吃了上頓。少下頓。放一起他交不起。



鄧正龍


把物業費和水費捆在一起收,也是一種無奈之舉,本來這是兩碼事,水費一般的收繳不會有問題的,而物業費的收繳就有難度了,幾乎小區裡面都發生過部分物業費難收的問題,所以就把水費和物業費捆綁在一起了。實際上這是一個政府不作為行為,為什麼呢?物業費是小區物業的事,而水費是市城建局或公共事業局的事情,一個是政府部門,一個是小區物業,所以,政府就通過強行管理,在收水費的同時就把物業費也和一起收繳了,這樣看起來是把物業費收取了,可是,小區的業主為什麼不繳物業費的問題,就被蓋起來了,天長日久由於小區物業都服務不到位,就會產生物業和業主的矛盾衝突,效果不會太好。


琅琊祥雲


這個目前怕是做不到,物業公司沒那麼大能耐擺平水務公司。


小飛魚39291903


先不說這種方式的複雜度如何,捆綁式收費的好處是什麼?

是因為平常收費困難嗎?如果服務質量高,相對要容易些。當然也不排除部分業主確實難搞,不願意交錢要求還很高。這題目可能是物業公司想出來的,對物業公司有利。好處是旱澇保收,顆粒歸倉。捆綁式收費之後物業服務下降怎麼辦?


情到深處難開口


強制收費嗎?你替物業強行收費了,這樣可以約束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維護了物業的和益。物業收完錢了不提供服務,或服務不到位怎麼辦?你負責任嗎?錢交給你,你就得對物業服務質量負責任。如果你有這個力度,可以。


飛羽追風


物業收費應該立法,規定硬性合理的收費標準。一是約束了不自覺的業主,二是約束了物業亂收費,多收費的現象,否則,交了費的業主得不到應有的服務,不交費的業主逍遙法外。這是不公平的。


高歌一78


分有分的好處!合有合的理由!何不統一賬單!分化管理!因為矛盾產生於局部!不能讓整體受牽掛!這有利於分化責任!專向施法解決矛盾!一點小事不能攪了大夥的局!用整體觀!立體感!又個體存在!這才是世界本真之像!微觀科學!精神哲理!思想之道!人人不是一個格局!行為不在一種形式!天地人,人事物,形能空!三三有九!不可一視內仁!天才不同於科學獨家為大!道佛儒同成於一道而各異!一切文化格式!語言!地域有別!但同屬人類文明!大家庭的一員!如果人類能相融一沫!又何談於戰爭之殺戳呢?!一一一思想者!


牟志法918


農村什麼物業沒有、只有垃圾清潔工人,都好的很,我也不知道物業費是怎麼回事.房子是自己買的,還要交錢,不斷的繳費.。最長70年房子還是不是你的都兩說,為什麼農村的房子能世世代代。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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