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電動車車速不能超過25km/h,重量不得超過55kg,你會買嗎?

哼哈0574


肯定會買的。

2014年之前,我買過兩臺電動車,一臺是大公主,很重,很大,就像以前的大黑鯊摩托車,真的挺好用,力大,安全,因為夠重,後來我買了一臺較輕便的,大黑鯊在學校農村開,輕便的在城區開,晚上就放樓下。這兩臺電動車都很重,後來孩子長大了,不用我載她去上學了,我就把電車都送給兄弟了。

2014年,姐在另一個區買了樓,結識了一群攝影愛好者,其中一名愛好者強烈要求我去姐那裡住 ,順便教她的兒子學英語。我於是就搬過去住了大半年,我又買了一臺1600元左右的電動車,這臺電動車就是一臺電單車,比單車重一兩倍吧,但肯定不會超過55公斤,很用力可以提起來,但近百斤還算是正常範圍,而且是肯腳踏的。這段時間很多人反對新國標要電動車一定要加裝腳踏,我2014年就有這個覺悟,根本就不需要他們實行國標我也會知道買這個有腳踏的,方便,不違規,好用,能拿到樓上。

其實很多人都不明白,人是要適應社會而不是社會去適應自己,不管規定有沒有道理,只要出了規定,就算一週就胎死腹中,這周內,你就一定要按規定做,否則吃虧的只有自己,現在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比以前的人愚蠢,以前有什麼規定執行就行了,當然,就算再沒理,都還是有人性的,現在的人,電動車必須有腳踏的規定已經出來了,還天天在網上罵娘,說電動車要個腳踏來做什麼,規定已經出來了,你埋怨也沒用,照樣執行就行了。至於限速,也沒問題,25公里,你能夠騎車保持10公里路用25公里時速踩,你已經很厲害了,我騎電動車不是用來上班的,上班自然有公交或者汽車,太遠的,用電車真的不划算,不過也真有人買個一天可以開50公里的電動車上班,回到公司充電,晚上又開回家就可以了。規定是這樣,但很多人還是鑽空子的,不用埋怨,你覺得可行,那你還是用你的超標車就行了。我就還是用我的有腳踏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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