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俗語“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是什麼意思?

小姚視野


農村俗語“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是什麼意思?

“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這句話的字面意思是很簡單的,在很多農村都是這樣的,其實這句話的重點是在後面半句“不可借屋成雙”,借屋成親,這無論是對借房的人,還是房主都是不好的。


結婚對女性而言其實就是嫁人,嫁人了,那麼原來的家中就會少了一口人。這個寓意是不好的,一般對房主而言,也就諧音是自己家裡要有一個人去世了,這當然不願意了。人家借房子成雙成對,而自己好心促成美事,到頭來家裡卻有人要離開。


對於借方成親的人而言,這樣做也是不好的。我們結婚時男方往往會承諾女方給一個幸福的家,可是借來的房子,給的是別人的家,而不是自己的。自己給了妻子別人的家,那寓意就是妻子要在婚後出軌,入住別人的家。結婚是喜事,大家當然不願意有這樣不好寓意的事情發生。

再者,結婚那天,如果男人連房子都是借來的,那麼就意味著這段婚姻是十分不真實的,從開始就是不真實的,那麼兩個人在一起也不會有真正的幸福。而且借房結婚,那註定以後也要漂泊不定,受苦受累的。

其實對於結婚這件事,就算是自己的家是個茅草屋,只要能遮風擋雨就好,這才是自己真正的安樂窩,別人的家再好也是別人的。

這種說法雖然有些迷信,但是誰也不願意有不好的徵兆在自己身上,因此農村一直還是十分信奉這句話的。


紫禁公子


這句俗話我比較有發言權,因為後面那句我們家就確確實實的經歷過。

先來說怎麼回事,以前我父母在縣城裡給我買了一套房子,也裝修好了但沒有入住,這個時候就空在那裡。

當時請的是我表叔幫忙看管,鑰匙什麼的都在他手裡,然後我表叔,因為搬家沒有地方住,就想住在我們家,我父親礙於情面沒有說強烈反對,但我母親那麼脾氣好的人竟然堅決不讓,最後還是要了一塊錢,才讓他們住進去。

之所以要一塊錢,是因為這樣性質就變了。就不算他們借我們家的房子住了,反而是算做租給他了,一塊錢租給他們了。

我當時很不理解這種行為,反正都是親戚,畢竟空了也是空了,雖然新房,只要不弄髒了,當然住住也無所謂,為什麼非要形式上租給他們呢?

原來就是應了這句話,在農村,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

這裡的意思其實就是本來把房子借給別人辦喪事是一件非常晦氣的事情,但人們寧願把房子借給別人辦喪事,也不願意借給情侶或者夫妻住宿,可見這在農村人們的心中有多麼忌諱,有多麼膈應。

這種習俗或這種觀念的原因,我是弄不明白的,但從老一代人的生活表現中來看,確實是非常討厭這種行為,所以我母親那麼溫和的人也會極力反對,甚至非要要那麼一塊錢,就是為了出租然後性質就變了,不算借了。

據說這樣的原因在於,會非常(妨)主人,就是會給主人帶來不好的東西,不好的氣運。

可能在這種事情最開始的時候是為了防止夫妻在借宿地方同房吧,而由於古人對這些方面永遠都是諱莫如深,才採取了這種辦法來避免出事,最後形成了這種觀念,把它和子孫的氣運聯繫在一起。

然後一直傳下來,成為了農村人很在乎的東西,我母親稱之為規矩,但到底是為了防止什麼,她也說不清楚,反正就是和所謂的氣運有關。

我們這邊是離河南很近的皖西北地區,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沒有這種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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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不可借屋成雙”我但是深有體會,我老家江西的,老婆是湖北的,在我家那邊就很少有這麼一說,但湖北是有講究的,每次去丈母孃家都是分房睡,但是時間住的稍微有點久呢,分房睡也不太方便,所以我記得岳父岳母還用一張紅紙寫了好些字,讓我簽了名字。具體是什麼忘了,然後把那紙壓在神壇香爐下。後來夫妻同床都是安分的,即使有激情也不敢啊,哈哈。

我覺得不可借屋成雙主要還是怕外來夫妻同房行房事,影響不好,其他真的也就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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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觸到農村的俗語,感到很親切,小時候常去老家農村,那個時候,文化不高的奶奶總是在哼著一些俗語。一開始也聽不明白,後來聽多了,慢慢也就明白了。農村人喜歡把家長裡短的一些事情編成俗語,沒事就唸叨唸叨。時間長了,成為了一種文化習慣了。

外人可能聽不明白,但是本村本地人一聽就知道是什麼意思。像這個“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簡單的俗語背後可很有深意喲!

這句話,我們從字面來理解很簡單,就是我寧可把我的屋子借給別人辦喪事,也不能借給別人辦喜事。這好像有點說反了吧,其實一點也沒有反。

中國文化中有一種”死者為大”的理念,無論這個人生前是個什麼樣子,只要他死了,在村子裡死人是最大的。如果這個死人連個停屍的地方都沒有,是大不敬。所以好心人會把自己的房子借給死者家屬停靈辦喪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是一種善舉,而行善事之人是會得到好報的。

特別過去農村往往會來很多外地的流浪漢,他們流浪至此,最後死在這裡,無親無故,難道還能讓他們暴屍荒野嗎?當地人就得把房子騰出來停屍體。

相反,如果你要把房子借給別人辦喜事會怎麼樣呢?正所謂“先成家,後立業”,如果一對新人混到了連新房都沒有,還得借別人房子結婚的地步,我看這婚也就不要結了,結了婚以後的生活也不會幸福。

因為你連個安樂的窩都沒有呀,如果有誰把自己的房子借給別人結婚,這不是在幫他們,而是在害他們,讓他們不思進取。將來夫妻倆因為各種矛盾鬧得雞飛狗跳的時候,供房子給他們的人就該哭都找不到地方了,簡直晦氣十足,而且永遠消散不開。

還有一種情況,把房子借給結婚的年輕夫妻,然後他們很快有了孩子,過去醫療條件沒有現在這麼好。生孩子肯定都是在家裡面,這下好了,年輕夫妻在別人家裡生下了自己的孩子,這是血汙之事呀。

以後年輕夫妻走了,這房子也就沒有人敢再住了。除非是給外鄉不知情的人住,本鄉本土的人是肯定不會住的。所以對農村人來說,雖然本性善良,但是有些好事是做不得的,做了是要倒一輩子黴的。

所以無論如何,停靈辦喪事可以,結婚不行,聽起來好像有些不近人情,實際上卻是至理名言,簡單的一句話後面蘊藏著深厚的哲理。

當然,現在是新時代新社會了,老觀念也要改改了,但是還是有些觀念在人們的腦海中根深蒂固。你什麼時候看到過農村年輕人結婚借別人房子的呢?就算是砸鍋賣鐵,也得準備一套房子吧。而在城市裡,租房結婚更是被人恥笑,你連房子都買不起,你還結什麼婚呢。中國的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鄉俗,不知道關於這句話,您是怎麼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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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借屋停喪”,意思是說,當某人家裡發生了喪事,辦喪事時若地方不夠用,需要借用鄰居的地盤,作為鄰居,就成全人家吧。

因為在我國傳統文化中,把仁義、忠孝看作是一個人最重要的品質。當一個家庭的老者去世後,兒女為死者張羅喪事,是一種盡孝,面對盡孝的人尋求幫助,若幫了他,那就是行善積德。

並且,人們常說“死者為大,入土為安”,當辦理喪事時,其它無關緊要的事情都要為喪事讓路,因為死人在此時是最尊貴的,他將與世界和親朋好友做最後的道別,讓他平安上路才是正事。

當穿白戴孝的孝子登門求助,他必定是沒有其它辦法了,大家都是鄉鄰鄉親,所以,在這時就要毫不猶豫幫助他渡過難關,同時也是為自己積攢口碑和人品。

“不可借屋成雙”,意思是說,不要隨便給那些成雙成對的男女借用房子讓他們居住,因為這樣做了,會帶來不必要的後果。

在古代交通極不發達的年代,普通老百姓出遠門時,主要依靠步行,要行走好長路程,消耗很長時間才能趕到目的地。所以,常常要備足乾糧,一邊趕路一邊充飢。遇到晚上,要麼找一座破廟過夜,要麼借宿民房,要麼咬咬牙花些銀子住客棧。

寺廟大多處在偏僻位置,留宿破廟可能會遇到猛獸攻擊,住客棧要花錢,所以,借宿民房成為大多數人的選擇。

遇到借宿者,主人一般都會爽快答應,這是古代人約定俗成的規矩,沒準自己將來遇到同樣問題也會求人幫忙。


如果是成雙成對的借宿者,不是夫妻關係就是情人關係,孤男寡女住在一起,難免要行床笫之歡。行房事不但會弄髒主人的被褥,而且古人還認為,如果是連主人都沒有住過的新房,若讓孤男寡女先入住了,會給主人帶來晦氣。

所以,若遇到成雙成對的男女來借宿,主人要麼不肯,要麼準備兩間房子讓他們分開住。

另外,如果借宿者是手腳不乾淨的人,留他們住宿後,他們半夜做出偷雞摸狗的事,主人豈不是引狼入室嗎?

或者,借宿的男女是一對私奔者,會連累到主家,因為古代對私奔的懲罰相當嚴重,為私奔者提供藏匿之處,同樣會受到嚴厲懲罰。

因此,人們常常用“不可借屋成雙”來告誡世人。


鴻鵠迎罡


西門觀點:意思是將棺材停放在別人不用的屋子裡可以,但夫妻在妻子孃家不可以行房事。

“寧可借屋停喪”,意思很好理解,就是家裡有人去世,但自己家裡由於狹小或因為其它原因,放不下棺材,可以借用別人閒置的房子用。

“不可借屋成雙”,這是比較隱晦的說法,就是如果夫妻到妻子的孃家過夜,不可以睡在一個屋子,更不能睡在一張床上,尤其不可以行房事。

這是過去的傳統觀念和習俗,丈夫和妻子一同妻子回孃家,如果需要過夜,晚上就得分開睡,據說是因為如果在孃家與妻子同房,會對孃家不利,孃家人會倒黴。所以“不可借屋成雙”是不可逾越的觀念。

其實,我倒認為,這些習俗更多的原因是過去農村住房條件差,一家人住在一個屋子裡,甚至睡在一個土坑上,妻子與丈夫一起回孃家,很有可能與孃家人住在一個屋子裡,所以,為了避免尷尬,一般都是妻子和母親挨著睡,丈夫與岳父挨著睡。

如今,很多傳統觀念已經改變,而且住房條件好多了,各家都有客房,親戚朋友來後,一般都住客房,雖然很多地方和很多人還依然守著“在孃家不能與妻子同房”這個規矩,但一部分年輕人已經不在乎這些陳規舊矩了,到孃家過夜,也照樣睡在一起,照該幹什麼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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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白甫


古人封建。借給別人房子在自己家裡出喪,那是積德行善的事。會帶走這家人的晦氣。如果借給別人在自己家裡結婚。那是不吉利的事。古時候,有一對夫妻。走在半路,天黑了。就借宿的農家小院裡。小院的主人把他安排在自己兒子的房裡。兒媳回孃家了。兒子在外面當兵。一直沒有回家。這天夜裡,恰巧兒子回來了。進房一看。一男一女在她的房裡住著。認為自己的媳婦出軌了。拿起刀來,把一男一女全部砍死了。造成了誤會。兒子成了殺人犯。還被判了死刑。從此以後。在農村的家裡。無論是外來的夫妻。還是自己的女兒回孃家。都不能住在一起。住在一起會給這家人家帶來晦氣。帶來不吉利。從此以後。就有寧可給別人出喪。也不給別人成雙的習俗。


太陽1373


意思是房子可以出借給別人辦事,因為農村有死者為大,出借給別人是積善行德,老年人過世了,也稱謂白喜事的說法,死者會保佑他們,給他們帶來好運,白喜事的說法,至今很多地方類同,和紅喜事一樣熱鬧。

不可借屋成雙,是因為農村有習俗,就算女兒回家了,也不可同姑爺同床,以前有說法,如果女兒姑爺同床住久了,會經常入住,會和自已的兒子爭奪家產之說。

也有地方說:夫妻同房會對屋主不利,會給家庭帶來黴運,女兒姑爺也不例外。

我們老家也是這樣的習俗,借屋辦喪事不多見了,不借屋同房在有的地方已經不存在了,女兒姑爺可以同床的。

入鄉隨俗吧,畢竟每個地方都有自已的風俗習慣,就算是科學也不能改變地方習俗。

友們你們家鄉的習俗是怎樣的?歡迎你留下精彩評論。






一抹流雲12345


農村俗語“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是什麼意思?農村當中人們對於婚喪都是比較看重的,這兩件事都是人一輩子中的大事,容不得半點馬虎。不管家庭貧寒或是富裕,人們在這個時期都會盡自己最大努力把它操辦好。



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這裡面的“借屋”是指借用鄰居家的房屋的意思,而為什麼停喪卻可以,而“成雙”卻不可以呢?我們都知道家中有喪事,家人一般都會比較傷心,畢竟自己最親近的人離開了這個世界,世上又少了一個可以說心裡話的人。

以前我國很多農村家庭其實都比較貧困,很多人的家就是一個小小的茅草屋,而在親人去世時家裡根本放不下棺材。因此只能借用鄰居家的房屋停放,在辦喪的這幾天不能讓棺材露天放在外面,而且對於人們來說“見棺發財”是好事,別人也並不介意。




其次,對於“借屋成雙”在農村就比較忌諱。這裡的成雙是指夫妻或者情侶晚上睡在一起。夫妻行男女之事是再正常不過,但在別人家晚上睡在一起就很不好,這會讓主人家很難堪。因此不管夫妻還是情侶到了別人家住,一般都會選擇分開睡,這在現在看來也是對於主人家的尊重。



最後,“不可借屋成雙”在生活中也很普遍。比如自己跟老婆到孃家居住,老婆也是和自己分開睡的,如果自己執意和老婆睡在一起,這會讓丈母孃很生氣,以後自己的日子也就不好過了。因此這樣的俗語在現在看來仍有很多值得學和借鑑的地方。


鄉村波比


寧可這樣,不可那樣,這種句式,意謂這樣那樣都不行。但如果一定要選一樣,兩害相權取其輕,則寧可這樣。至於那樣,是堅決不容許的。

“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就是說,“借屋停喪”和“借屋成雙”,人們都不能有這樣的舉動。不能提出這樣的請求,也不能答應這樣的請求,總之,這兩種事,就不能發生。但以這兩種事相比較而言,則“借屋成雙”比“借屋停喪”問題更嚴重,更荒唐,更要說“不”。

借屋停喪

借屋停喪,即借用他人房屋停屍發喪。這是舊時禮俗不允許的。

舊時,家族長輩一旦沉痾不起,無力迴天,病危,如果居於偏房,都要遷回家中最尊貴之地:正房。這樣,病人去世,才稱得上是“壽終正寢”。在臨終前,還有一種“換床”儀式。

曾子臨死易簀,以求合於正禮。後世世俗的換床墊、換床板,善意的解釋,可稱其是對病人“沖喜”的俗信,以求病人轉危為安。真實的意圖,則是舊時的人以為,人亡之後還有魂靈,生者懼怕死者留戀死去之處,陰魂不散。畢竟,生者將來還要在此處睡眠,難免會疑神疑鬼的。

自家人尚且“換床”,怎可向他人“借屋”?

借屋成雙

借屋成雙,即在他人家中行周公之禮,成雙作對做鴛鴦。此為世俗所不容,更甚於“借屋停喪”也。

根據近代社會學家的研究,初始時代,人類男女之間,大約是沒多少禁例的。社會漸有組織,男女規制亦逐漸增多。

男女的交際,初時是極自由的。後來,擁有武力、資本的男子,平時把部分女子佔為己有,但時不時的也會又恢復初時的自由狀態。比如,在漢代,《史記 · 滑稽列傳》說:

州閭之會,男女雜座……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

另外,漢代有高禖(méi)祭祀。高禖神是一種和生育有關的神。祭高禖的活動大約類似於男女群聚,晚間在樹下野合。

男女之事,本是極正常、極自然的。但社會倫理和人的性情,中道難得,總是易於扭曲於一邊,走向兩個極端:或極端放縱,或極端壓抑。

宋代以後,男女性觀念便向極端壓抑的方向發展。從此,性,逐漸成為一種禁忌。

所謂禁忌,就是禁行忌言。所謂禁忌,就是男女之事太敏感。所謂禁忌,就是把性與道德捆綁在一起,性是色情、是墮落、是道德敗壞。所謂禁忌,就是性是一種羞恥,汙穢、齷齪、醜陋……

“不可借屋成雙”,便是這種性禁忌的現實表現。

記得在2014年,廣州舉辦“性文化節”,華中師範大學的一位教授正在演講“性文化”時,慘遭人群中突然衝出的一個人潑糞。

“借地談性”尚且落得如此下場,就不要冒禁犯忌,“借屋成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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