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碰瓷39起,得手17起,終被抓捕歸案

2019年7月10日晚上,溫州市甌海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接到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電話:已將譚武當抓捕歸案!

員工勞動碰瓷39起,得手17起,終被抓捕歸案

員工勞動碰瓷39起,得手17起,終被抓捕歸案

至此,利用用人單位管理漏洞設套,頻頻跳槽,惡意索賠,短短几年連續作案數十起,被溫州機械製造企業視為毒瘤的“勞動碰瓷”專業戶譚武當的鬧劇終於收場。

“你好!法院的文書你收到了嗎?你不要緊張……”

“到時到庭上調解,因訴訟金額不大,你不必找律師,太花錢了……”

只要譚武當打過工的企業,在他離職不久,總會很快就會收到他的“溫馨提醒”。

員工勞動碰瓷39起,得手17起,終被抓捕歸案

員工勞動碰瓷39起,得手17起,終被抓捕歸案

【案 情 還 原】

庭審調解的時候,譚武當果然比較“講義氣”,訴訟請求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但如果同意調解,給他幾千元也願意。

“想想請一個律師起碼要花七八千元,給他幾千元算了。”甌海某機械公司黃老闆說。經法院調解,最後黃老闆一次性付給譚武當2500元。

甌海某機械電氣公司的金老闆碰上同樣的遭遇,譚武當在其廠裡打工不到兩個月,提出索賠1.8萬多元。不同的是,金老闆沒有選擇妥協,不同意調解。結果,法院判決其支付二倍工資、賠償金7000多元。

“這個譚武當剛來的時候,看他人特別老實,哪知來我公司不久,本性就暴露出來了。” 金老闆氣憤地說,交代譚武當的事情老是拖延,產品還經常出問題,還經常跟工友鬧些矛盾,千方百計地找些事情出來,讓公司受不了,就等著被辭退一樣。

說起沒有跟譚武當簽訂勞動合同和後來辭退他的原因,甌海某體育用品廠負責人盧先生也是一臉的無辜:“當時我說跟他籤勞動合同,他說自己可能做的時間不長,‘來去自由’,籤合同太麻煩,堅持不籤,我也就信他了。哪知他到我廠裡工作之後,就經常遲到、早退、請假,而且工作吊兒郎當。”

盧先生說,到後來,譚武當故意找茬與工友打架,持械把工友臉部打傷,他就忍無可忍,只好把譚武當辭退了。

不久,盧先生就收到譚武當的短信“溫馨提醒”。最終,法院判決他支付譚武當二倍工資差額5000餘元。

譚武當被甌海梧田某機械廠辭退的原因,也如出一轍,最後當譚武當要拿榔頭砸工友的時候,也令老闆忍無可忍。

但最終,譚武當通過訴訟,讓老闆付出了支付其二倍工資、賠償金25000餘元的代價。

就這樣,近年來譚武當到溫州市區的機械加工企業應聘鉗工,隨後頻頻跳槽,頻頻打官司索賠,頻頻得手,屢試不爽。

【檢 察 監 督】

2019年初,甌海區檢察院在對生效裁判的監督過程中,發現譚武當提起的訴訟存在異常。

經查詢,從2013年至2018年,短短几年,譚武當對用人單位提起的勞動爭議糾紛一二審案件達80餘件,訴訟內容如出一轍。

“這幾年來,我當初的廠子幾經搬遷,但打官司的材料我都沒有扔棄。我相信正必勝邪,總會有一個部門出來主持公道,不會讓這種壞人繼續作惡!”一提起譚武當,儘管時隔多年,甌海某體育用品廠負責人盧先生還是有點激動。

“現在我們機械行業聚餐的時候,好多企業都會講起自己的遭遇,大家反映非常強烈。”甌海梧田某機械廠負責人黃先生對檢察官說。

種種現象表明,譚武當利用企業管理漏洞,設套惡意牟利的目的非常明顯。

“一定要徹查到底,給受害企業一個交代!”

聽取案件彙報後,甌海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賢木當即指令成立專案組,由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夏志興擔任專案組組長,抽調精幹力量,展開調查。

【露 出 原 形】

2019年5、6月,甌海區檢察院由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民事行政檢察部主任潘標標帶隊,挨家走訪受害企業,詢問證人,調取訴訟卷宗,經過一個多月的加班加點,風雨兼程,譚武當在溫州實施的一樁樁“勞動碰瓷”案漸漸浮出水面。

經初步調查,自2009年以來,譚武當先後到溫州鹿城、龍灣、甌海三個區的39家機械加工企業從事鉗工等工作。

期間,譚武當明知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而藉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爾後在短時間內採取無故遲到、曠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故意尋釁與工友發生糾紛、鬥毆等手段,達到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目的之後,以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及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為由,先經仲裁程序,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39家企業支付二倍工資、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濟補償金共計30餘萬元。

其中,通過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途徑,獲取17家企業的二倍工資或賠償金、經濟補償金共計7萬餘元元;向其餘22家企業提起的索賠訴訟因被法院發現涉嫌惡意牟利,不予支持或駁回訴訟請求而未得逞。

【繩 之 以 法】

根據查明的事實,檢察機關認為,譚武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用人單位欠缺法律意識,明知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而藉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而後在短時間內故意製造事由被辭退,通過訴訟途徑惡意牟利,既遂數額較大,未遂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犯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7月1日,甌海區檢察院依法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甌海區公安分局於當日作出立案偵查決定。

2019年7月10日,經周密部署,公安機關將譚武當抓獲,依法將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文中譚武當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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