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公訴人收藏!言詞證據庭審質證十大策略

請公訴人收藏!言詞證據庭審質證十大策略

質證,是指一門極具實戰性和技巧性的藝術。

目前,在我國刑事訴訟中,言詞證據質證的基本形式就是由公訴方與辯護方進行調查詢問。在國外,被稱為交叉詢問,又稱交互詰問,是指控辯雙方對提供言詞證據的人當庭進行主詢問、反詢問、再主詢問、再反詢問的訴訟活動。

交叉詢問被證據法大師威格摩爾譽為“迄今為止為發現真相而發明的最偉大的法律引擎”。儘管調查詢問與交叉詢問並不完全相同,但是,詢問的引擎作用是具有相當性的。

那麼,在法庭上如何使用好這個“引擎”?筆者總結以下十大策略。

策略1.強化立場,展示證據,建立場景,構建事實,以說服法官

在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的背景下之下,單純宣讀書面筆錄的模式將逐步被質證詢問所代替,質證詢問的過程就是出示證據、展示證據的過程。質證詢問的過程,最終目的是為了強化己方的觀點,建立有利於己方的事實和場景,從而說服法官。

策略2.揭示矛盾、暴露矛盾、削弱可信度

質證詢問的目的是為了要揭示和暴露被問話者的矛盾之處,削弱其證言的可信度。

比如,在蔡某破壞生產經營案中,被告人基於報復砍毀鄰居家的葡萄林。庭審中,辯護人申請一位證人出庭作證,稱案發時看到被告人在家門口做家務,沒有作案時間。公訴人在反詢問時,通過連續多個問題追問證人被告人當時穿的什麼樣式、顏色的衣服。對話內容如下:

問:你跟蔡某是什麼關係?


答:隔壁鄰居。


問:你剛才在接受辯護人詢問時說被告人案發當天在家做家務,那你看到他做什麼家務活?


答:就是家裡的一些雜活。


問:是屋裡還是屋外的雜活?


答:都有。


問:你經常去他家串門嗎?


答:不怎麼經常。


問:你那天都在幹啥?


答:我也是在家裡忙家務活。


問:那你怎麼知道他一天都在屋裡屋外幹家務活,特別是屋裡你怎麼知道的?


答:嗯,這個嘛,這個……,是隔壁鄰居嘛。


問:你看到他當時穿什麼顏色的衣服?


答:白色吧。


問:是襯衫還是外套?還是其他什麼樣式?


答:應該是襯衫吧。

通過上述反詢問,證人的回答暴露出兩個矛盾:

(1)作為鄰居看到被告人一天時間一直在幹家務活而沒有外出,不合常理;

(2)本案案發時間在4月份,4月份的當地氣候不可能穿襯衫,證人說的衣服特徵與案發時的季節和氣候明顯矛盾。通過這樣的矛盾揭示,證言的可信度就降低了,證明力也自然減弱。

策略3.宏觀有層次,微觀破常規

庭前要對發問進行規劃和設計,製作詢問提綱。

首先,提綱在宏觀上要有層次性。問題設計層次分明,防止偏離焦點,離題跑題。比如在劉某盜竊案中,被告人聲稱受到刑訊逼供,辯方申請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公訴人則擬從以下層次進行發問:一是抓獲被告人的具體經過;二是訊問的過程中有無刑訊逼供。

其次,在每一個層次之下要精心設計一系列微觀問題,微觀問題的邏輯順序要打破常規,“形散而神不散”。因為按照常規邏輯發問時,對方證人能夠輕而易舉地知道發問者的意圖。如第二層次下的微觀問題設計如果按照常規邏輯設計,就是“你有無刑訊逼供?”“你刑訊逼供的時間、地點?”“你是如何刑訊逼供的?”當你問第一個問題的時候,被詢問者回答說“我沒有刑訊逼供”,那接下來的詢問根本無法進行下去。

策略4.避免單刀直入,運用“跳躍式發問”

反詢問時,要將發問意圖暫時隱蔽起來,通過“跳躍式發問”迂迴包抄,讓被詢問者不經意間暴露出矛盾,從而實現詢問目的。

例如,在高某販賣毒品案中,被告人高某讓華某(另案處理)把毒品送到樓下給購毒者孫某。華某否認明知送給孫某的是毒品。如果直接問華某:“你送去的東西是毒品嗎?”他一定會回答“我不知道”。正確的做法應當是進行跳躍式發問。對話內容如下:

問:你和高某什麼關係?


答:朋友,挺要好的朋友。


問:你何時下樓?(沒有再接著問人物關係,而是跳躍到問時間)


答:夜裡12點左右。


問:你從樓下人手裡帶多少錢上來?(又跳躍到問錢)


答:我沒數,估計兩三千元吧。


問:你和孫某認識嗎?(沒有接著問交易款,而是再跳回到人物關係)


答:不認識,以前沒見過。


問:你給了樓下這個人什麼東西?(再跳躍到交易過程)


答:就一個香菸盒。


問:什麼牌子的香菸盒?


答:紅南京


問:你剛才說拿了兩三千元,然後錢怎麼處理了?(再跳回到交易款)


答:上樓就給高某了。


問:你剛才說的香菸盒裡面有什麼?(再跳回到香菸盒)


答:我沒看,香菸盒就裝香菸的,應該就是香菸吧。


問:你吸毒嗎?


答:吸過(因為有尿檢報告,他無法否認)。

這種跳躍式發問,讓被詢問人無法判斷詢問人的真實意圖,毫無防備而說出真實的話。上述問答顯示脈絡為:華某替好友高某將一盒普通香菸拿給樓下的孫某,卻收了3000元費用。這並不符合慣常情形,顯示出破綻。

策略5.設置封閉問題,避免開放發問

一問一答,一個問題只包含一個事實,要讓被問話人習慣於回答“是”或者“不是”。問題設計要具體,要讓被訊(詢)問者能夠立即回答。不要問為何、如何等宏觀或寬泛的問題。比如“你把案發當天聽到和看到的情況向法庭說清楚?”這種問話就是不合格的發問。

策略6.快速跟進追問

交叉詢問中,詢問人目光和精神要聚焦於被詢問人,見機行事,見招拆招,連續快速跟進追問。脫口而出的往往才是真話,而謊言是需要精心編造的。不讓被詢問者有時間和精力去精心編造謊言,即使脫口而出的是謊言,也要通過連續跟進追問揭示其漏洞。

策略7.不要問自己不知答案的問題

交叉詢問屬於“明知故問”。交叉詢問目的主要不是發現新的事實和情節,而是實現反駁和質疑的目的。因此,不要問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問題,這與庭前的詢問和核證截然不同。

策略8.理性看待誘導性發問,合理運用異議規則

國際通行慣例是主詢問原則上不得誘導性發問(有例外情形),反詢問原則上可以進行誘導性發問。在庭審實踐中,關鍵在於合理運用異議規則,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環節、合適的狀況下提出“反對”。

策略9.冷靜看待翻證

有些證人在庭前已經翻證或當庭翻證,如果通過幾個(不超過三個)問題的追問無法讓其“改口”,就不宜死纏爛打,甚至激怒被詢問人。

庭審交叉詢問的重點不是要讓證人回到最初的證言,而是展示翻證的原因和理由,並揭示這種原因和理由是否符合常理;展示翻證內容與之前證言不一致之處,並揭示這種不一致是否合理。

策略10.理性把握節奏,必要小結

如果通過詢問獲得一項前後矛盾的證言,謊言已不攻自破,此時要“見好就收”。

例如,前述高某販賣毒品案,公訴人通過連續“跳躍式”發問,從華某回答的內容中已經可以推定其明知是毒品,此時就應該停止發問,不宜再追問。正確的做法是詢問結束時向合議庭進行小結,並在後面法庭辯論中進一步論述和闡明。

(李勇,東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全國檢察業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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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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