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都是被逼的

買房子,都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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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筆者參加工作,領到手的工資雖然不高,應付生活還是綽綽有餘。

19年後,筆者領到手的工資比原來增加了將近10倍,但生活卻過得捉襟見肘,非常緊張。

這究竟是怎麼啦?

筆者細分析,主要有如下幾方面的原因:

一是工資上漲,物價也跟著上漲了。19年前,一份早餐生肉煮粉是2塊錢,一份快餐兩葷一素是3塊錢。現在,一份生肉煮粉早餐要9塊錢,一份兩葷一素快餐要12塊錢。

二是開銷大大增加了。剛參加工作那時,筆者在鄉鎮工作,應酬少,住的是單位宿舍,沒有手機。現在,筆者在城市工作,住的是按揭房,手機、交通、應酬是一筆不少的開支,尤其是按揭房,為此背上了沉重的債務,月供都佔了工資很大的一部分,生活哪能不捉襟見肘啊。

三是超前消費透支了個人信用,背上了鉅額債務。

工資雖然低,但個人信用可以透支,滿足了當前的超前消費,信用卡、消費貸、房貸、各種小額普惠貸款紛紛放開,辦理簡便、快捷,這些開放的貸款雖然為超前消費帶來了便利,滿足了當下的享受,卻極大地透支了個人信用,讓人變成了卡奴、房奴等,為此揹負上巨大的債務。工資始終是那麼一點,“月經”般的工資經不起擠,擠一下子就沒了。從而形成了惡性循壞。

債務沉重,一旦工作出了狀況,還本付息接續不上,個人馬上陷入危機。

老一輩,有錢存銀行,存款是第一選擇。新時代,先預支超前消費,沉重的個人債務成為主流。

買房子,都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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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了自己購買能力的消費,還是得審慎。

當然,超前消費有時也是必要的。

人生在世,奮鬥是為了什麼,就是為過上美好的生活。

人這輩子不長,能夠當下享受的,誰也不想晚享受。

但這個享受,一定要充分考慮自己的情況,不能不顧後果地去搞這個超前消費,抱著“先享受了再說”。

在當今這個社會,房子是每個人的心頭大事。

在城市如沒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沒有誰願意嫁你,沒有誰願意和你租房生活,沒有誰會願意和你一起過日子……這就是當前的社會現實。

房子,綁架了太多工薪階層的幸福。

在城市裡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成為了好多工薪階層的夢想。

工薪階層想方設法在城市裡擁有一套房子,不惜為此背上沉重的債務。

城市房地產是稀缺資源,掌握在商家手裡。房地產是賣方市場,房價由賣方控制。工薪階層作為買家,工資根本不足以支付房價,只好借債買房。

無論是國家還是個人,房子是用來住的。但在商家那裡,房子是用來賺錢的,至於是不是用來住,他可管不了這麼多,賺更多的錢才是商家的目標。房子是一次性交易,商家肯定是追逐交易利潤的最大化。沒有利潤的事情,商家肯定不幹。

房地產綁架了很多城市、地方的發展,也導致了很多地方地方的經濟慢慢偏離了實體經濟發展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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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本,始終是一座城市、一個地方發展的目標。

一個城市,建的房子再多,如果沒有相應的實體經濟作支撐,肯定是死路一條,發展難以為繼。

怎麼這麼說?

沒有實體經濟作為支撐,單純是買套房子在城市裡住,得不償失啊。

城市發展,不僅僅是為群眾提供購買房子的便利而已。

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工作的工薪階層,需要一套房子作為落腳點。

這就決定了,城市的發展, 首先還是得以實體經濟發展作為根本,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在實體經濟還沒有發展起來之前,先建房子,那就本末倒置了。

而且,這個建房子,不能採取單一的商業化渠道,必須多渠道,而且有政府的保障房作為保障。否則,很容易出問題。

採取單渠道的商業化房地產滿足城市購房需求,無論認不認同,都不同程度存在著房地產綁架經濟發展的現象。

這種綁架行為,非常不利於經濟發展。

房地產的發展,還是得尊重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充分考慮佔比甚多的工薪階段的購買能力,不能遠遠超出工資的能力水平。

工薪階層,就靠一份工資支付生活各項開支,買房如果佔去了大部分,幸福就會少得可憐。

筆者19年前的工資只有幾百塊,19年後的工資幾千塊,但感覺生活得比過去還難,這就是因為房地產綁架了筆者的幸福。

在城市裡生活,房子你不能不買。不買房子,談不成戀愛,結不成婚,在城市裡會死無葬身之地。

買房子,都是被逼的。

買房子,都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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