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漢代的迷霧:談湖北曾侯乙墓“彩漆木瓚”的命名問題

兩千五百年前的戰國早期,曾侯乙去世了,有上萬件禮器、樂器、金玉器、兵器等等埋進了他的墓中。直到1978年,這座墓葬才重見天光,有七件小小的漆木器隨之出土。

相對曾侯乙那些華麗精美的青銅器和金玉器,這幾件木器看起來比較簡陋寒磣,是曾侯乙墓豐富寶藏中最不起眼的一小部分。如今我們可以在湖北省博物館的曾侯乙展廳中看到它。這一類型的漆木器,器表髹紅漆並有紋飾,橢圓形口,伸出的把柄呈薄片、扇形狀,它應當是一件酒器,博物館叫它“彩漆木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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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漆木瓚,拍攝於湖北省博物館

何謂“瓚”鄭玄是漢代的大儒,以“遍注群經”著稱。他說,“瓚形如盤,容五斗,以大圭為柄,是為圭瓚。”在注《詩·大雅·旱麓》時,鄭玄進一步解釋道:“圭瓚之狀,以圭為柄,黃金為勺,青金為外,朱中央矣。”意思是,瓚是能容五斗酒的圓盤狀金屬容器,以玉質的圭為柄——曾侯乙墓出土的這些木器,很顯然和鄭玄說的根本是兩碼事。

那麼,湖北省博物館展出的這件,真的是“瓚”嗎?是湖北省博物館標錯了,還是鄭玄搞錯了?

(一)被鄭玄帶偏了:瓚是什麼

鄭玄生活在公元二世紀,離曾侯乙下葬已經有大約六百年,大致相當於今天和明朝初年的距離。他離春秋戰國已經太遙遠了,以至於他對《周禮》的註釋充滿臆測的成分。由於記錄“瓚”的形制的文獻記載實在有限,後世的經注家就大多認同了鄭玄的闡釋,聶崇義在《三禮圖集註》中按照鄭玄所描述的“瓚”的模樣摹畫了假想圖,他認為瓚應該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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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圖》繪製的圭瓚、璋瓚

但是鄭玄的解釋如今越來越不被認可。首先,瓚是商周時期天子、諸侯常用的禮器,按說存量不少,早就應該發現了,但至今未發現一例這種以玉為柄、金屬為勺的器物;其次,臧振教授曾談到,倘若以金屬為勺、玉為柄,玉就處於陪襯地位,但是在上古祭祀活動中,玉的地位遠在金屬之上,只有以金屬為襯托的古玉器,沒有以玉為襯托的青銅器;再次,勺把部位易折,在青銅冶鑄技術高度發達的商周時期,不會用寶貴但韌性不足的玉去充作易折部位的材料。在考古發掘和金石學著錄中從未見過這樣的實物。臧振教授認為鄭玄之說可能來自稱圭瓚“以圭為柄,黃金為勺”的《白虎通德論》,完全不可靠。

研究包括“瓚”在內的周代禮器時,可以參考鄭玄的意見,但並不需要以他的說法為準。那些想到鄭玄“去周未遠”而不假思索就承認鄭玄意見的人,往往會被鄭玄引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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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玄塑像

在對先秦器物進行解讀時,我們首先要立足於先秦文獻和考古材料。鄭玄很顯然沒有見過瓚的實物,但周人對瓚非常熟悉,《周禮》《禮記》《詩經》等各種古代文獻中,瓚頻頻出現。比如《詩經·大雅·江漢》有云“釐爾圭瓚,秬鬯一卣”;《詩經•大雅•旱麓》說“瑟彼玉瓚,黃流在中”,《周禮·春官》說“祼圭有瓚,以祀先王”,《周禮·考工記》談到圭時說,“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繼子男執皮帛。”又說,“祼圭尺有二寸,有瓚,以祀廟。”

至於金文中出現的“瓚”就更多了。多友鼎銘文說“賜女圭瓚一,湯鍾一肆”;宜侯夨簋說“賜鬯一卣、商瓚一”;師詢簋說“易女秬鬯一卣、圭瓚”;卯簋蓋有銘文“賜女瓚璋四、宗彝一肆寶”;榮簋也有關於瓚的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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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簋,西周早期,拍攝於故宮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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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簋銘文

通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瓚”用於祼禮之中,鄭玄也說“祼器,謂彝及舟與瓚”,這一點他倒沒說錯。祼(音灌,不是裸)禮在周代時比較常見,是一種

以鬱鬯(一種香酒)灌地來表達禮敬的儀式,可以分為祼祭和祼饗。用鬱鬯禮敬祖先神靈,稱之為“祼祭”,就是《禮記·郊特牲》中說的“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也。”用鬱鬯禮敬賓客時,稱之為“祼饗”。《禮記·郊特牲》說“諸侯為賓,灌用鬱鬯,灌用臭也。”祼饗實近於祭祀,在西周和春秋的諸侯燕飲時,是相當重要的待賓之禮。

但這些文獻對瓚的外形和使用方法只是一筆帶過,通過這寥寥數語,並不足以解決瓚的形制問題。文獻不足,導致祭祀重器“瓚”的具體形制成為一樁聚訟紛紜的學術公案。在鄭玄以後大約兩千年的時間裡,沒人知道它真正的模樣。

(二)關於瓚的兩種觀點

目前學界關於瓚的觀點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觀點受到了鄭玄的影響,認為瓚為帶柄勺狀物,這也是一種流傳最廣、被普遍接受的觀點。古代自不必說,《孔疏》等著作都以為瓚以玉圭為柄,到了現代,王慎行以瓚為鑲有玉柄的銅勺,錢玄認為圭瓚由盛酒之瓚和圭柄組成,都以鄭玄之說為藍本。

這種觀點有兩個強有力的證據,一是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字形,另一個是西周青銅器伯公父勺。

萬紅麗曾經在《“瓚”的定名、形制及相關問題》一文中國對瓚進行系統研究,她認為應該考察“瓚”字在甲骨文等早期文字中的原始形態,藉此瞭解瓚的實物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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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與金文中的“瓚”、“祼”字摹本

萬紅麗認為,這些文字表現出瓚的用途是祼祭時從盛酒器中挹取鬯酒,也就是說,瓚是一種類似於勺的挹酒器。不考慮材質的話,她其實附和了鄭玄的說法,這也是過去學界對“瓚”的認識。

因為青銅器的自名能夠對學界定名提供參照,每個“瓚”的研究者都會討論到1976年陝西扶風縣黃堆公社雲塘生產隊銅器窖藏出土的兩件西周晚期伯公父勺(也稱為伯公父瓚)。這兩件青銅器上有銘文“白(伯)公父乍(作)金瓚,用獻、用酌、用享、用孝□於朕皇考,用祈眉壽,子孫永寶用耇”。發掘者將這個金文釋為“爵”,賈連敏等人考證“爵”應為“瓚”,日本著名學者林巳奈夫也附和此說稱其為瓚,這被認為是“目前已知唯一自名為‘瓚’的青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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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公父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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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公父勺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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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文中的“瓚”

這兩件青銅器形如有柄的大勺,勺首橢圓形,柄部呈圭形,除了材質通體為青銅以外,與鄭玄的說法頗為相合,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鄭玄的解釋。不過直到現在,這個字究竟是“爵”還是“瓚”,或者是別的什麼字,都還在爭論之中。比如嚴志斌就認為,鄭玄說瓚“其柄用圭,有流前注”,而伯公父瓚沒有流(供傾倒液體的嘴部),應該稱為伯公父勺或伯公父爵。但學界主流意見確實將這種勺狀物視為青銅瓚,賈連敏甚至建議將考古中過去定名為勺或斗的器物都改稱為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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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瓚,江西博物館藏,商代,高16.5釐米,柄長22.5釐米

第二種觀點同樣從字形考察出發,同樣結合了考古出土的文物。瓚並不是周代才出現的器物,在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中出現了這樣一條卜辭:“壬辰卜:向癸巳夢丁祼子用瓚,亡至艱”,可見商代就已經在祭祀活動中使用瓚了。嚴志斌仔細研究了天津博物館收藏的商代青玉乙亥柄形器,認為這就是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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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玉柄形器據傳出土於安陽殷墟,屬於商代晚期,這沒有多少異議。柄形器上有兩行十一字銘文,“乙亥,王賜小臣□□,在太室。”嚴志斌從字形上將其中一個字釋讀為瓚,進而說“柄形器有的自名為‘瓚’,便有學者以此認為考古所見的玉柄形器都可稱為瓚。這大體是可以的。”他得出的結論是,瓚是裸禮中所用之玉,外形並不固定,有圭、璋、璜、珙以及璧、琅、珥諸種品類。

嚴志斌完全推翻了鄭玄的說法,鄭玄說“瓚形如盤”把瓚理解為盛酒器,這件玉柄形器顯然沒有盛酒功能。鄭玄認為瓚有固定的形制,而嚴志斌認為瓚的形態千變萬化。

此外,還需要注意臧振教授對瓚的分析。一方面,他視金文“瓚”為象形字,通過對毛公鼎、多友鼎等銘文中的“瓚”字進行字形分析,認為該字形是以待灌的玉件或圭、璋植於鬲中之象;另一方面,他通過詳盡的文獻考察,指出在上古時,先民們以玉為神靈食品。兩相結合,他推導出瓚是“以鬱鬯灌注盛於器中之玉”的結論。臧振教授注意到玉為神靈之食,眼光不可謂不銳利。嚴志斌比臧振教授的論點更前進一步,他找到了玉柄形器這個突破口。

瓚是勺狀物還是形狀不定的玉器,這兩種觀點看起來互相沖突,各不相容。從湖北省博物館的態度來看,他們認可了前者,把曾侯乙墓發掘出土的七件帶柄勺形漆木器視為“瓚”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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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侯乙墓出土的漆木瓚


(三)瓚始為玉:討論應有的出發點

說這樣一個漆木器是祼祭所用的“瓚”,恐怕湖北省博物館曾經考慮再三,畢竟學界對瓚還沒有形成普遍認識。從外形上看,這件漆木器並不像伯公父瓚便於從盛酒器中把酒舀出來,而是底部有座、前端有鋬,結構上要複雜一些。如果說它和伯公父瓚有什麼共同之處,那隻能說,其一,二者都能盛少量的酒;其二,二者都用在重要的祭祀之中。這樣的木器,真的是“瓚”嗎?

就材料而言,“瓚”剛開始出現在祭祀活動中時,它應當是玉質的。《詩•大雅•旱麓》說“瑟彼玉瓚”,《左傳•昭公十七年》說“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明明白白地點出了瓚的材質。金文中圭瓚常常連用,而圭很顯然是玉器。毛公鼎說“裸圭瓚寶”,師詢簋銘文記錄說賜下的是“秬鬯一卣、圭瓚”,也是瓚為玉質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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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公鼎銘文

臧振教授對“玉為神靈之食”的判斷相當令人信服,這幫助我們理解了“瓚”為什麼在商代和西周時期多為玉質。《禮記·郊特牲》說得很清楚,“灌以圭璋,用玉氣也”,裘錫圭先生說,“古人十分重視玉,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們認為玉含有的精多”,又說:“玉經常被用作祭品,或製成各種禮器以用於祭祀等儀式,就是由於它是精物。”既然祼祭是為了向祖先神靈進行祭獻,那麼

作為神靈食物、提供精氣的玉在祼祭中必然扮演著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禮記·明堂位》才說“祼用玉瓚大圭”,《禮記•王制》說“(諸侯)賜圭瓚,然後為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言外之意,如果沒有圭瓚,即使有鬱鬯,祼祭也舉行不了。因此金文中的“瓚”常常與貝、鬯共同賜下。

如果把“瓚始為玉”作為討論的出發點,那麼,從漢代鄭玄到當代萬紅麗的“瓚必然為帶柄勺狀器”的判斷都是值得懷疑的。因為直到目前為止,商周時期的玉勺只有三件,一件出土于山東滕州前掌大墓地的西周早期墓葬,兩件收藏於震旦藝術博物館,為戰國時期遺物。如此稀少,與瓚在商周時期的流行程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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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旦博物館,戰國早期玉瓚

(四)作為柄形器的玉瓚

此時,我們該回頭重新審視嚴志斌把玉柄形器都歸為瓚的觀點。商周時期,玉柄形器是最常見的玉器種類之一

。在二里頭遺址出土有非常精美的玉柄形器,器身分飾獸面與凸線裝飾,精細的雕琢手法可以看出當時對這一類器物的重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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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頭遺址出土的玉柄形器

嚴志斌從天津博物館收藏的商代青玉乙亥柄形器銘文中釋讀出了“瓚”字,認為從商代開始,瓚就成為這一類玉柄形器的自名。令人奇怪的是,嚴志斌在釋讀出“瓚”之後,肯定了“玉柄形器都可稱為瓚”。卻又把瓚的形態泛化到圭、璋、璜等各類,使他得出了一個不夠準確的結論。

就本文的觀點,瓚是且只是玉柄形器。

將瓚確定為玉柄形器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第一,從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分析來看,萬紅麗把“瓚”的字形看作上部為首、下部為柄,臧振教授認為“瓚”是以待灌的玉件或圭璋植於鬲中,方稚松先生則指出“瓚字的字形是象將玉件置於‘同’中,並非置於鬲中。”“同”是什麼呢?嚴志斌根據自名為“同”的西周內史亳觚指出,今日所稱為“觚”的青銅器,在商周時被稱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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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巧的是,在洛陽北窯西周墓發掘出了“置於‘同’中”的玉件,這個被放置於漆觚中的玉件正是玉柄形器。不但證明了方稚松先生對於“瓚”的字形的判斷是正確的,也證明西周時的“瓚”就是玉柄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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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窯出土玉柄形器1.M1742.M155

第二,在出現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瓚應為玉質,玉柄形器的材質符合祼祭對玉的需求。除了嚴志斌以外,李學勤先生也談到過玉柄形器和瓚之間的聯繫。西周中期的鮮簋銘文說,“王賞祼玉三品、貝廿朋”,李學勤認為,“祼玉”就是瓚的玉製部分,也就是玉柄形器。實際上玉柄形器是一種獨立使用的器物,它不是瓚的某一部分,它應該就是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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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簋與銘文

第三,商代前期的玉柄形器廣泛出土於輝縣琉璃閣、鄭州商城、黃陂盤龍城等遺址,商代後期的玉柄形器集中出於安陽殷墟,殷墟婦好墓就出土了33件。西周時期玉柄形器更加興盛,僅目前所發現的西周早中期的玉柄形器已超過360件,與金文和古代典籍所見的瓚的流行程度相符合。

第四,從考古發掘的實際情況來看,玉柄形器通常出土於王都或重要城市裡的王公貴族墓葬中,墓葬的級別越高,隨葬的玉柄形器數量就越多。玉柄形器具備表示身份等級的功能,與文獻記載中瓚為諸侯等上層人物的祼器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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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婦好墓出土的玉柄形器

作為祼禮的重器,瓚應該有嚴格的形制要求,不會與圭、璋、璜等相混淆。綜上所述,當瓚還是某種玉器時,玉柄形器實際就是瓚,瓚實際就是玉柄形器。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湖北省博物館對曾侯乙墓漆木瓚的命名是錯誤的。玉柄形器在東周及之後突然衰落,而祼祭在東周時期仍然繼續,很顯然祼祭所用的禮器在春秋戰國時發生了劇烈的變化。考慮到伯公父勺也之自名為瓚,瓚是否從西周晚期開始就從玉柄形器演化為另外的某些形態,會不會從玉器轉變成青銅器乃至漆木器,如今尚不可知。此外,關於瓚的研究還有很多疑問有待解決,比如在《周禮》中所談到的圭瓚、璋瓚有什麼差別,瓚這種形制具有怎樣的文化內涵,還需要更深入的分析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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