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個別調整的決定

(2020年1月2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規定,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因工作需要,陳樺為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不再擔任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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