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修雞澤縣誌》卷十七田賦

雞澤政協文史


本期上篇所整理數據以《增修雞澤縣誌》(雞澤縣檔案局2014重印版)卷十七為基礎,現將該卷原文及整理情況附下:

《增修雞澤縣誌》卷十七田賦

《增修雞澤縣誌》卷十七田賦

《增修雞澤縣誌》卷十七田賦

《增修雞澤縣誌》卷十七田賦

《增修雞澤縣誌》卷十七文字整理


雞澤縣誌卷十七

田賦(略),社裡(略)


戶口

原額戶口不等,乾隆十六年,知縣王光燮編查保甲,實在戶12764,口43473。

地畝

民地原額305806.374畝(三千五十八頃六畝三分七釐四毫),康熙十六年清查出首地8202.757畝(八十二頃二畝七分五釐七毫)。

優免地70300畝(七百三頃),行差地215368.375畝(二千一百五十三頃六十八畝三分七釐五毫),清查出首行差地2341.4081畝(二十三頃四十一畝四分八毫一絲)。

以上每畝徵正供銀0.01568128兩(一分五釐六毫八絲一怱二微八纖零),又徵加增馬價胖衣並腳價銀0.00049447兩(四毫九絲四忽四微七纖零),又徵二項加增花麻銀0.0001638兩(一毫六絲三忽八微零),又徵雜辦銀0.01800287兩(一分八釐二忽八微七纖零),又每兩攤丁匠銀0.20702681(二錢七釐二絲六忽八微一纖零)。

合併每畝徵銀0.041452兩(四分一釐四毫五絲二忽)。

以上通共行差地288009.7831畝(二千八百八十頃九畝七分八釐三毫一絲),共徵銀11938.581529兩(一萬一千九百三十八兩五錢八分一釐五毫二絲九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2197兩(二釐一毫九絲七忽①),共銀632.75749兩(六百三十二兩七錢五分七釐四毫九絲零)。

①原文為二釐二毫七忽,有修訂。

寄莊地19271.599畝(一百九十二頃七十一畝五分九釐九毫),每畝徵正供銀並加馬價胖衣腳價及加花麻銀數同前,又徵雜辦北行差加一倍銀0.03600577兩(三分六釐五忽七微五纖零),又每兩均攤丁匠銀同前合算每畝0.063182兩(六分三釐一毫八絲二忽),共徵銀1217.618168兩(一千二百一十七兩六錢一分八釐一毫六絲八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3666兩(三釐六毫六絲六忽),共銀70.64968(七十兩六錢四分九釐六毫八絲零②)

②原文為七十兩六錢四分九釐八絲零,有修訂,乾隆二十年新修本中有此“六毫”。

沙壓原額地866.4畝(八頃六十六畝四分),清查出首地5861.3489畝(五十八頃六十一畝三分四釐八毫九絲),每畝③徵稅糧馬草並加增銀0.01035501兩(一分三毫五絲五忽一纖零),又均攤丁匠銀同前合算每畝共徵銀0.012499兩(一分二釐四毫九絲九忽零)。以上沙壓地共6727.7489畝(六十七頃二十七畝七分四釐八毫九絲),共徵銀84.090133兩(八十四兩九分一毫三絲三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082兩(八絲二忽),共銀0.551675兩(五錢五分一釐六毫七絲五忽零)。

③原文為每兩徵稅,有修訂。

屯地原額144382.735畝(一千四百四十三頃八十二畝七分三釐五毫),康熙十六年清查出首地12996.543畝(一百二十九頃九十六畝五分四釐三毫)。

潞州社

一小寨趙家堡營地9392.97畝(九十三頃九十二畝九分七釐),每畝徵銀0.01635773兩(一分六釐三毫五絲七忽七微三纖零),均攤丁匠銀同前,實在每畝徵銀0.019743兩(一分九釐七毫四絲三忽零),共徵銀185.445406兩(一百八十五兩四錢四分五釐四毫六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143兩(一毫四絲三忽),共銀1.343195兩(一兩三錢四分三釐一毫九絲五忽零)。

二東硯池慕家堡營地8450畝(八十四頃五十畝),每畝並均攤丁匠實徵銀0.022338兩,(二分二釐三毫三絲八忽零)共徵銀188.756134兩(一百八十八兩七錢五分六釐一毫三絲四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16兩(一毫六絲)共銀1.352兩(一兩三錢五分二釐零)。

三善家堡營地7212.31畝,(七十二頃一十二畝三分一釐)每畝實徵銀0.022511兩(二分二釐九毫一絲一忽零),共徵銀165.241234兩(一百六十五兩二錢四分一釐二毫三絲四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164兩(一毫六絲四忽),共銀1.182818兩(一兩一錢八分二釐八毫一絲八忽零)。

四東北莊槐橋營地5551.79畝(五十五頃五十一畝七分九釐),每畝實徵銀0.024162兩(二分四釐一毫六絲二忽零),共徵銀134.142349兩(一百三十四兩一錢四分二釐三毫四絲九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172兩(一毫七絲二忽),共銀0.954908兩(九錢五分四釐九毫八忽零)。

五柳林口仝家莊營地8300.51畝(八十三頃五分一釐),每畝實徵銀0.026215兩(二分六釐二毫一絲五忽),共徵銀217.500009兩(二百一十七兩五錢九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186兩(一毫八絲六忽),共銀1.536795兩(一兩五錢三分六釐七毫九絲五忽零)。

六孫家堡營地5117.971畝(五十一頃一十七畝九分七釐一毫),每畝實徵銀0.027582兩(二分七釐五毫八絲二忽),共徵銀141.163876兩(一百四十一兩一錢六分三釐八毫七絲六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182兩(一毫八絲二忽),共銀0.931471兩(九錢三分一釐四毫七絲一忽零)。

七馬昌營地4129.9畝(四十一頃二十九畝九分),每畝實徵銀0.032125兩(三分二釐一毫二絲五忽),共徵銀132.673037兩(一百三十二兩六錢七分三釐三絲七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24兩(二毫二絲四忽),共銀0.925097兩(九錢二分五釐九絲七忽零)。

④原文為二兩五錢四分二釐五毫四絲八忽零,有修訂。

八要莊營地3301.44畝(三十三頃一畝四分四釐),每畝實徵銀0.039195兩(三分九釐一毫九絲五忽),共徵銀129.917908兩(一百二十九兩九錢一分七釐九毫八忽)。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7兩(二毫七絲),共銀0.884888兩(八錢八分四釐八毫八絲八忽零)。

瀋陽社

一毛官營地6550.234畝(六十五頃五十畝二分三釐四毫),每畝實徵銀0.043045兩(四分三釐四絲五忽)共徵銀281.954822兩(二百八十一兩九錢五分四釐八毫二絲二忽零⑤),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84兩(二毫八絲四忽),共徵銀1.861256兩(一兩八錢六分一釐二毫五絲六忽零)。

⑤原文為二百八十一兩九錢五分三釐八毫二絲二忽零,有修訂。

二二百戶營地4141.113畝(四十一頃四十一畝一分一釐三毫),每畝實徵銀0.041982兩(四分一釐九毫八絲二忽),共銀173.852205兩(一百七十三兩八錢五分二釐二毫五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76兩(二毫七絲六忽),共銀1.142948兩(一兩一錢四分二釐九毫四絲八忽零)。

三貫莊營地4075.06畝(四十頃七十五畝六釐),每畝實徵銀0.041438兩(四分一釐四毫三絲八忽),共徵銀168.862336兩(一百六十八兩八錢六分二釐三毫三絲六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72兩(二毫七絲二忽),共銀1.108416兩(一兩一錢八釐四毫一絲六忽零)。

四柳官營地4662.82畝(四十六頃六十二畝八分二釐),每畝實徵銀0.043448兩(四分三釐四毫四絲八忽),共徵銀202.590203兩(二百二兩五錢九分二毫三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86兩(二毫八絲六忽⑥),共銀1.333566兩(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五毫六絲六忽零)。

⑥原文為二毫八絲二忽,有修訂。

五羅官營地3237畝(三十二頃三十七畝),每畝實徵銀0.050798兩(五分零七毫九絲八忽),共徵銀164.433126兩(一百六十四兩四錢三分三釐一毫二絲六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335兩(三毫三絲五忽),共銀1.084395兩(一兩八分四釐三毫九絲五忽零)。

六程官營地5627.72畝(五十六頃二十七畝七分二釐),每畝實徵銀0.039863兩(三分九釐八毫六絲三忽),共徵銀224.237802兩(二百二十四兩二錢三分七釐八毫二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62兩(二毫六絲二忽),共銀1.474463兩(一兩四錢七分四釐四毫六絲三忽零⑦)

原文為一兩五錢七分四釐四毫六絲三忽零,有修訂。

七逄官營地6709.03畝(六十七頃九畝三釐),每畝實徵銀0.046042兩(四分六釐四絲二忽),共徵銀308.897159兩(三百八兩八錢九分七釐一毫五絲九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303兩(三毫三忽),共銀2.032836兩(二兩三分二釐八毫三絲六忽零)。

八吳官營地2512.305畝(二十五頃一十二畝三分五毫),每畝實徵銀0.061871兩(六分一釐八毫七絲一忽),共徵銀155.438822兩(一百五十五兩四錢三分八釐八毫二絲二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407兩(四毫七忽),共銀1.022508兩(一兩二分二釐五毫八忽零)。

九葉官營地3222.3畝(三十二頃二十二畝三分),每畝實徵銀0.036307兩(三分六釐三毫七忽),共徵銀116.992046兩(一百一十六兩九錢九分二釐四絲六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39兩(二毫三絲九忽),共銀0.770129兩(七錢七分一毫二絲九忽零)。

十舊城營地4875.012畝(四十八頃七十五畝一釐二毫),每畝實徵銀0.045737兩(四分五釐七毫三絲七忽),共徵銀222.968423兩(二百二十二兩九錢六分八釐四毫二絲三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301兩(三毫一忽⑧),共銀1.467379兩(一兩四錢六分七釐三毫七絲九忽零)。

⑧原文為二毫一忽,有修訂。

群牧所馬坊等三營地1283.48畝(十二頃八十三畝四分八釐),每畝實徵銀0.045272兩(四分五釐二毫七絲二忽),共徵銀58.105706兩(五十八兩一錢五釐七毫六忽零)。遇閏每加徵銀0.000298兩(二毫九絲八忽),共銀0.382477兩(三錢八分二釐四毫七絲七忽零)。

沁州社韓固等七營地59026.393畝(五百九十頃二十六畝三分九釐三毫),每畝實徵銀0.043228兩(四分三釐二毫二絲八忽),共徵銀2551.581924兩(二千五百五十一兩五錢八分一釐九毫二絲四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85兩(二毫八絲五忽零),共銀16.822522兩(十六兩八錢二分二釐五毫二絲二忽零⑨)。

⑨原文為一兩六錢八分二釐二毫五絲二忽零。經核對,原文誤。

籽粒地原額18991.21畝(一百八十九頃九十一畝二分一釐),康熙十六年清查出首地23畝(二十三畝),共地19014.21畝(一百九十頃一十四畝二分一釐)。

一更名地(舊名乾清宮籽粒地)3604.23畝(三十六頃四畝二分三釐),每畝實徵銀0.038538兩(三分八釐五毫三絲八忽),共徵銀13.889981兩(十三兩八錢八分九釐九毫八絲一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253兩(二毫五絲三忽),共銀0.91187兩(九錢一分一釐八毫七絲零⑩)。

⑩原文為九分一釐一毫八絲七忽零。經核對,原文誤。

二更名地(舊名樂安籽粒地)14441.1畝(一百四十四頃四十一畝一分),每畝實徵銀0.051709兩(五分一釐七毫九忽),共徵銀746.734839兩(七百四十六兩七錢三分四釐八毫三絲九忽零⑪)。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341兩(三毫四絲一忽),共銀4.924415兩(四兩九錢二分四釐四毫一絲五忽零⑫)。

⑪原文為七十四兩六錢七分三釐四毫八絲三忽零,有修訂。

⑫原文為四錢九分二釐五毫零,有修訂。

三更名地(舊名瑞安籽粒地)873.6畝(八頃七十三畝六分),每畝實徵銀0.050226兩(五分二毫二絲六忽),共徵銀43.877434兩(四十三兩八錢七分七釐四毫三絲四忽零⑬)。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344兩(三毫四絲四忽),共銀0.300518兩(三釐五毫一絲八忽零⑭)。

⑬原文為四兩五錢四分六釐二毫三絲三忽零,有修訂。

⑭原文為三分四絲二忽零,有修訂。

四更名地(舊名開荒民地)95.28畝(九十五畝二分八釐),每畝實徵銀0.048767兩(四分八釐七毫六絲七忽),共徵銀4.646233兩(四兩六錢四分六釐二毫三絲三忽零)。遇閏每畝加徵銀0.000318兩(三毫一絲八忽),共銀0.030285兩(三分二毫八絲五忽零)。

以上行差民地籽粒共地490402.619畝(四千九百四頃二畝六分一釐九毫),共徵則不等併攤入丁匠銀共徵銀20100.7434兩(二萬一百兩七錢四分三釐四毫零),遇閏加徵銀749.491815兩(七百四十九兩四錢九分一釐八毫一絲五忽零(微纖以下尾數不載))。

以上數據均整理為表格,見本期第一篇。

行差上地231.767畝(二頃三十一畝七分六釐七毫),乾隆二十二年民人武天保等認墾升科,每畝徵銀0.034342兩(三分四釐三毫四絲二忽零),共徵銀7.959446兩(七兩九錢五分九釐四毫四絲六忽零)。每畝徵閏銀0.001924兩(一釐九毫二絲四忽零),共徵閏銀0.453241兩(四錢五分三釐二毫四絲一忽零)。

瀋六中地258.48065畝(二頃五十八畝四分八釐六絲五忽),民人王得仁等認墾升科,每畝徵銀0.033025兩(三分三釐二絲五忽零⑮),共徵銀8.536516兩(八兩五錢三分六釐五毫一絲六忽)。

⑮原文為三分五釐二絲五忽零,有修訂。

以下人丁、起運、存留、附耗羨、雜稅、鹽政、馬政篇略。


(趙延平於2020年3月整理,不妥之處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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