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熊熊大火中,即使有千萬現金,
咱也不能貿然進去拿啊,
畢竟,命要緊!
然而,有這樣一個小夥子
卻鑽進火場拿了東西就跑,
關鍵,他進的還不是自己家……
事情發生在10月19日晚,
南昌市新建區一文具雜貨店起火,
消防員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現場處置。
因現場火勢較大,為避免人員傷亡,
消防員立即疏散周圍群眾開始救援。
但就在消防員撲滅火災時,
一名路過的群眾何某,
卻“鬼鬼祟祟”靠近火災現場。
然後溜進其中一家店鋪,
拿了兩條中華牌香菸和一箱奶就走了。
拿…了…兩條…香菸…
原以為是該店鋪店主或親友,
但店主就在現場,表示並不認識,
這誰啊?
調取監控一看,這是有人“趁火打劫”啊,
隨即向現場民警報警。
公安機關於第二天成功抓獲何某,
最終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就為了兩條煙,這哥們進去了。
其實,以他的行為,僅被拘留已經算萬幸了,
要知道:
返回火場拿取財物,可能是致命的!
說兩個真實案例:
2013年1月,
上海一男子為了六百萬衝進火海不幸遇難!
抬出來時,懷裡還抱著幾大捆錢……
2017年12月,
寧波一女子不顧阻攔衝進火場,
竟然只是為了一部手機。
手機是拿回來了,
女子卻被燒成火人,住進了ICU。
所以說,
當你遇到火災時,
腦海中第一時間浮現的,
應該想的是如何逃命、保命,
而不是我要帶走那些身外之物!
逃出來後更不能返回火場拿財物!
尤其是別人的財物更不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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