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雷公,地下舅公",為什麼看重舅公?

粵鄉韻


"天上雷公,地下舅公",我對這句的理解是:如果你對父母不孝或者做了壞事,就會被天上的雷公看到而遭天遣,在生活中就由舅公去指責和處罰你 。舅公的地位可比爾天上的神仙。

舅公地位被看重是來源於上古時期,歷史悠久。

上古時期,先有母系社會:社會組織是建立在母系血緣關係上,家族世代相承以及財產繼承都是以母親血緣關係確定的。女子生下孩子,一般交由兄弟幫助一起撫養成人,孩兒會稱其為而“舅父”,母系社會,孩子不知其父是誰,所以舅舅即為父。舅父死後的遺產也是留給自己的外甥女外甥,所以母系社會形成了舅父的地位極高。

到了父系社會形成,舅公地位依然被看重,是隨其姐妹艱辛的一步步助力而成的。

大小“舅子”、“舅父”、大小“舅爺”、“舅公”,兄弟在其姐妹婆家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稱呼,也有不同的地位區別。

女子外嫁,家裡人對其原家兄弟稱呼為“舅子”,女子生下的孩子時,孩子稱呼媽媽的兄弟為“舅舅”或者“舅父”,其他家庭成員改口稱之為“舅爺”,等到孩子長大成親了,這位兄弟就升級為“舅公”。這時這位“舅公”在其姐妹家份量級別最高,所有親戚之中最被看重。說白了,就是隨著女子在婆家地位升高而升高,從初歸媳婦落地孩兒,她的兄弟只能稱“子”,生個兒子繼承血統,有功有勞,兄弟也當上“爺”,兒子長大成親了,自己也“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兄弟自然尊稱為“公”了。女子跟自家兄弟同胞而生,一同成長,可以說是最信任的人,所以舅公必然被看重,地方崇高。

很多地方文化一直保留“舅權“為大的習俗,舅公的權威在生活中越發牢固。

民間家族大事,六親中必請舅父,舉行各種各樣的婚喪喜慶典禮時,舅父、舅公在很多場合都以最重要的人物出現,甚至舅父不到,連酒席也不能開宴。家庭糾紛、財產分配,都以舅父當公證人。可使用舅權的範圍很廣,在此不作詳述了。

舅公如此被看重,在神仙如星斗的天上,為何偏偏喻比“雷公”呢?

回到古人留下來的那句“天上雷公,地下舅公”,即然舅權自上古時代已經形成,家族中又是與老太君同輩的舅公,威嚴自然而然非常高,所以,我認為這句話主要是給予了舅公一個行使“特權”。

我們看看雷公的主要職能:

“雷公”天上的神仙,尊稱為“雷神”,在中國人的理念中,雷神是懲罰罪惡之神,人如果做了壞事或違背誓言,就有可能遭五雷轟頂死去。

儒家思想教導百姓“以孝為先”,但民間自古以來總是不缺“逆子”,當不孝子對老母親做出暴行時,“兒子打老媽,天打雷劈”,對這等逆子的懲治,天上由雷公來懲治,人間就由舅公來懲治,所以互相推動之下,“舅權”的權力發展就慢慢越加越多,舅公地位越來越被看重。


石欣怡


這是和傳統社會的治理方式有關係。

不同於現代社會,傳統社會是宗法社會,就是一個一個同一個祖先的同姓家庭組成的一個一個的大家族,整個社會是由不同的家族構成的,政權一般只設立到郡縣一級,郡縣以下的社會治理是由不同的家族管理協調家族之間和家族之內的各項關係。現代社會,是由一個一個的小家庭組成,而社會治理深入到每個鄉村、街道,家庭之間的關係由政權機構或者其代表機構直接協調管理。

因此,傳統的婚姻是“結二姓之好”,女子嫁入婆家,婆家和孃家之間的關係出了問題,兩家協商處理,婆家的代表是家長或者族長,而孃家的代表一般就是女子的兄弟,也就是舅公。

因此,舅公的權威並不是因為他是出嫁女子的兄弟,而是因為代表的是女子孃家的整個家族,權威來自於孃家的家族。所以,孃家勢力大,舅公的權威就高,女子在婆家的地位就高。如果孃家本身勢力小,比不上婆家,那舅公說話也不會太管用。

這也是過去兩家結親為什麼要“門當戶對”的原因。


老璞


俗語“天上雷公,地下舅公”,將舅舅的地位與天上的雷公等同起來,足見在所有親戚之中,舅舅的威望最高,所受到的尊重也最多。

舅舅是母親的兄弟,男女結婚時,媳婦要以兒輩的身份尊稱丈夫的孃舅為“舅公”;同理,女婿也以兒輩的身份尊稱妻子的孃舅為“舅公”。

“舅公”在族親中是“孃家門上的人”,與他的輩份、孃家身份有關,是孃家人的全權代表。在家族事務的仲裁中有“舅公為大”的說法,賦予很大的權力。由於舅父的姐妹出嫁後,所生子女在血緣上還有聯繫,當外甥之間有財產糾紛或對其他一些重大事情出現分歧時,作為舅公可以行使“舅父權”,作出較為公正的裁決。

母系氏族社會己經成為遠古的歷史,但表現在“舅公”的權力中它還頑固存在。母系氏族在被迫接受父系氏族時,不得不派出本氏族的男子,對父系氏族的男權進行最後的抗爭,母系氏族的這個對等的男權即是“舅權”。

新娘出嫁時,要由“大舅佬”(新娘的哥哥或弟弟)送嫁,新郎要對“送嫁舅”特別敬重和熱情周到,要讓他坐上席,不得有任何的怠慢。若遇有喪妻或喪母,須先向舅公報喪,舅父不到,不可入殮下葬。

凡是外甥的婚事、分家、離婚、喪葬等事,無論大小,舅舅都有權過問,如舅舅未到,紅白喜事是不能開席飲宴的,這是不成文的禮俗。在處事的全過程中,舅父有指導、批准、監督的權力,外甥只有在滿足舅父的各種要求,同意行事的情況下,才能得以順利進行。否則,舅父可以挑剔、滋事,砸鍋搗灶,大發雷霆,大鬧一場,揚長而去,使得外甥家臉面丟盡。正是因為這舅公有“大發雷霆”的權力,所以才有了“天上雷公,地下舅公”之天地呼應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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