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婆惜是宋江一怒之下殺死的嗎?閻婆惜的死,宋江在鑽法律空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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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婆惜的死是宋江一怒殺死的,也是被逼到極限無奈殺死的。歸根到底是故意殺人。就是殺人了,沒有鑽法律空子。

首先:宋江和閻婆惜發生口訣,寫下休書後既氣憤又匆忙的走開了。在中途宋江發現晁蓋給的私信和金子忘家了。就回去找。閻婆惜拿著私信威脅宋江要明媒正娶,不然就告發宋江私通梁山賊寇。宋江好話說盡向閻婆惜要信,可閻婆惜不給。在肢體衝撞過程中殺死了閻婆惜。說是一怒殺死也好,被逼殺死也好,無辜殺死的,故意殺死的。總之殺死人了。要負法律責任的。

其次:閻婆惜出軌,宋江知道了她偷情。在當時作為丈夫可以休妻。但是不能殺妻。法律沒有規定因偷情殺妻的。所以說宋江鑽法律空子的說法不成立。

該警醒什麼?縱觀歷史發現很多殺人案件與“貪”和“禍從口出”分不開。假如閻婆惜別貪心要那100兩金子。別貪圖讓宋江明媒正娶的話。她死不了。宋江問她要晁蓋的信時,她要立即給宋江哪會有殺身之禍。因此“貪”和“禍從口出”是災難降臨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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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確實是怒殺的閻婆惜,但是他並沒有想鑽法律的空子。

原因很簡單,宋江之所以要娶閻婆惜,是因為最開始一對閻姓夫妻帶著女兒閻婆惜來鄆城投親未果,盤纏也花光了,閻公還染上重病最後死了,剩下母女二人沒有活路,沒辦法找當地的媒婆王氏,託她給婆惜找個富貴之人嫁了,主要能養活她們娘倆並且出錢安葬閻公就行,後來王婆找到鄆城縣的名人也是善人宋江,宋江拿錢安葬了閻公,但是並不想娶閻婆惜,只當安葬閻公是做了一樁善事而已,可是閻婆執意要將女兒嫁給宋江,後來宋江糾纏不過,就給她母女二人買了一座小樓,與閻婆惜成了親事。但是宋江卻不懂男女之事,而閻婆惜正是青春期,耐不住寂寞,一來二去卻與縣衙門書辦張文遠勾搭成奸。

說來也是該著出事,梁山晁天王為了感激宋江當初搭救之恩(智取生辰綱被人查出時,宋江給晁蓋報信,晁蓋等人才得以逃生),讓赤發鬼劉唐帶著金子和感謝信來看望宋江,二人喝完酒之後,宋江回家路上正好撞見閻婆,被閻婆生拉硬拽的來到小樓,宋江在閻婆惜處呆了一夜,只是在桌子旁坐了一夜,天剛見亮就起身離開了,卻落下了招文袋。後來閻婆惜起來發現了招文袋裡晁蓋的信件,宋江發現後趕緊返回來取,卻被閻婆惜以官司相逼,二人糾纏期間宋江著急和憤怒之下殺了閻婆惜。這一怒有兩點原因,其一晁蓋的信件關乎身家性命,況且晁蓋給的黃金,宋江只留了一根,閻婆惜卻索要信上的全部,宋江也是著急和氣急了。其二是這母女二人要是沒有宋江當初的救助,或許早就餓死街頭了,宋江出錢安葬了閻公,還給她們娘倆買了小樓安身,而且吃喝花銷全包,到頭來卻養了一個白眼狼,宋江再有度量也要氣急了。

所以殺人時的宋江自然也就沒有時間來想要鑽法律空子了。而最初做押司時就已經將自己與家裡人通過法律手段來解除關係,以防後來自己在官面上出事而連累家人,這也不能算是鑽法律空子,只算是未雨綢繆罷了。因為他自己並沒有躲過法律的制裁,閻婆在宋江走後選擇報官,官府派朱仝和雷橫通緝捉拿,後被朱仝私放了宋江,並逃往滄州小旋風柴進處避難。後來聽說父親病了回家探親被抓,幾經輾轉最後被梁山好漢搭救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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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有憤怒,但也有其他原因,為什麼這麼說呢?

事情的起因

閻婆惜隨父母流落到濟州鄆城縣時,他的父親得病死亡,沒有錢下葬,宋江給了他棺木下葬,然後又給了10兩銀子,然後他的母親知道宋江的名聲很大,再加上報恩,但是報恩成分多少,不得而知,將閻婆惜送給宋江

事情的發展

我們看水滸傳會發現一個問題,裡面描寫的好漢大都不近女色,宋江也是一樣,閻婆惜感情上就受挫了,後來就看上了張文遠,勾搭成奸了

事情結局

後來晁蓋給宋江寫信以及給了很多黃金感謝,被閻婆惜發現,然後閻婆惜威脅宋江,一怒之下將他殺死,其實宋江肯定知道他跟張文遠通姦的事情,再加上這個書信的問題,直接就殺了他

所以說,不是一怒之下殺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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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婆惜又名閻惜嬌,早年隨父母流落鄆城,成了妓女,宋江助她安葬其父,以身相許。當日閻婆惜提出三個要求。一是還閻婆惜自由身。二是要宋江的房產。三是一百兩黃金。就出在這第三個要求上,當時這一百兩黃金是晁蓋送給宋江的酬謝金還有一封信件,恰巧被閻婆惜收穫,這就等於抓住了宋江的命脈,必須不得已而殺之。宋江殺閻婆惜的那個年代是宋朝,當時閻婆惜就是個奴婢,還有姦情就是個淫婦,依照宋朝吏律:諸奴婢有罪,其主不請官而殺之,杖一百;無罪而殺之,徒一年。從這裡可以看出宋朝既然存在奴婢,就說明可以人口交易買賣,奴婢有罪可以私自處理(包括生死),只是杖一百(估計交些銀兩可免之)。宋江借閻婆惜偷姦殺之,也可為借刀殺人,只不過這把刀就是宋朝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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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宋江是不是一怒之下殺的閻婆惜,我認為不是,因為當時宋江根本就沒有想殺閻婆惜,是閻婆惜一步一步的逼宋江動手殺的閻婆惜,又是離婚,又是要家產的!最後又要黃金,宋江實在沒有辦法了才殺的她,要是不殺她梁山上給的信就會落入官府,宋江又注重名聲,說他私通梁山那還了得!主要是當時他也沒有要上梁山的意思!所以他是思前想後才殺的閻婆惜,至於鑽法律的空子?當時的律法那是空子麼?那不就是大門麼還用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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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水滸傳》寫的,閻婆惜是宋江一怒之下殺死的。原文這樣寫到:宋江一時怒起,殺了閻婆惜,取過招文袋,抽出那封書來,便就殘燈下燒了。

我們先看看宋江和閻婆惜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造成宋江要殺人呢?我大致複述一下:

閻婆惜和父母一家三口本是東京來到鄆城縣的,父親死了,沒錢買棺材。宋江為人仗義疏財,幫他們買了棺材,閻婆惜的母親就找人說媒,把閻婆惜許給宋江做了妾。宋江並不喜歡閻婆惜,也不總去她那兒。閻婆惜水性揚花,和宋江的同房押司張文遠偷情,宋江也聽到過別人說的一些閒話,但他並不太介意。晁蓋劫了生辰綱之後上了梁山,為感謝宋江的救命之恩,派劉唐給宋江拿了一百兩黃金和一封書信,但宋江只留下一條黃金和書信。那天閻婆惜的母親硬是把宋江拉到她女兒那過夜,不巧那封書信和黃金被閻婆惜發現並藏起來。宋江討要,閻婆惜提出三個條件,如果不答應,她就要去官府告。她的條件是:一、寫個文書允許她改嫁張文遠;二、宋江以前給她的東西不許要回;三、讓宋江把晁蓋給的一百兩黃金給她。前兩個條件宋江都答應了,但宋江沒有收一百兩黃金,只留了一條黃金呀,這第三個條件滿足不了閻婆惜。宋江怎麼求她,閻婆惜就是不答應,這下把宋江激怒了,於是用刀殺了閻婆惜。宋江又燒了晁蓋給他寫的信,然後逃走。宋江憑藉自己的人脈關係,在外面躲避了幾年。後來皇帝立皇太子大赦天下,宋江回家時被抓。鄆城縣的上級濟州府尹,判宋江脊杖二十,刺配江州牢城。

宋江是鄆城縣的押司,所以他是懂法的。假如他不殺閻婆惜,閻婆惜把宋江私通晁蓋的事告到官府,宋江犯的可是大罪,一定會被殺頭。如果宋江殺了閻婆惜,宋江則罪不至死。根據《宋刑統》的規定:以刃及故殺者,斬。若殺妾者,只減凡人二等。

凡人就是普通人,用刀故意殺人,判斬刑。如果殺妾,減二等(斬、絞),應該是判處流放三千里的流刑。

所以宋江即使不被激怒,在權衡利弊之後,也一定會殺閻婆惜,從這點上看,說宋江在鑽法律的空子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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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宋江殺死閻婆惜,確實有“怒”,也就是不理性的成分在裡面。為什麼會怒?為什麼一肚皮氣沒出處?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宋江之前就聽說閻婆惜揹著他偷人,只是沒有實錘。而閻婆惜拿到宋江的勾結晁蓋的證據以後有恃無恐,要求宋江寫一封休書,讓她改嫁張三,等於坐實了出軌。宋江雖然不太在意閻婆惜,終究這件事很丟人,因此已經很不爽了。

二是閻婆惜利用晁蓋寫給宋江的信,大肆勒索宋江,不但讓宋江還她自由,宋江給她的那些金銀珠寶,包括住的房子也都不能收回,宋江忍氣吞聲都答應了。然而閻婆惜得寸進尺,非得要晁蓋給宋江那一百兩金子,宋江根本沒拿,怎麼給她?好說歹說,最後說給我點時間我去湊,閻婆惜還是不依不饒,不給錢就告官。如此貪得無厭,把人往絕路上逼,但凡是個男人,誰不怒?

三是閻婆惜忘恩負義,當初她流落到鄆城縣,父親病故,沒錢安葬,是宋江出錢幫她葬了父親,又給她住處,供她吃喝,讓她和閻婆過上了衣食無憂的日子。她不感恩倒也罷了,還搞三搞四勾搭張文遠。宋江聽到了消息也沒指責她,只是不上門了。做到這一步,宋江對閻婆惜也算是仁至義盡了,如果閻婆惜好說好商量,當面要求宋江放她嫁給張文遠,宋江也不會不答應,畢竟宋江本來也沒想要她。

可閻婆惜怎麼做的?抓住宋江的把柄往死裡整,宋江一再讓步,她卻步步緊逼,這叫什麼?白眼狼。誰碰上這種人不生氣?宋江心疼的都不是錢,而是他一番好意竟然換來了惡報,別說是人,佛都會發怒。宋江又不是李逵魯智深,他平時一向非常理性,輕易不會殺人,縱觀全書,除了閻婆惜以外,宋江親手殺過第二個人嗎?沒有。為什麼只殺閻婆惜,因為他已經憤怒到了極點,不殺此人意難平的程度了。

但是在殺死閻婆惜這件事上,宋江沒有鑽任何法律空子。什麼叫鑽法律空子?利用法律條文存在的漏洞,打擦邊球,明明做了違法的事,卻能堂而皇之逃脫法律懲罰,這才叫鑽法律空子。從宋江殺死閻婆惜之後的情況來看,明顯不是這樣。

殺死閻婆惜這件事,是宋江自己當著閻婆的面承認的,沒有半點隱瞞。只不過宋江想私了,閻婆表面答應,到了衙門口就大喊殺人賊在此。宋江驚慌失措,但也沒有說人不是他殺的,只是讓閻婆不要喊。

之後出來兩個衙役,都向著宋江說話,因為宋江人緣好,他們這是在徇私。然後唐牛兒正好來了,見宋江被閻婆扭住,他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想起之前跟閻婆有過節,上去就打了閻婆一嘴巴子,宋江趁機跑了,唐牛兒則被抓去頂罪,刺配邊遠軍州。

然而這裡宋江依然沒有鑽任何法律空子,因為他沒有利用法律條文搞事情,他直接就逃回家了,根本沒跟縣令通氣。縣令拿唐牛兒頂罪,是因為縣令自己一心想包庇宋江,趕緊結了這個案子,所以才在人證物證都不齊全,嫌疑人唐牛兒也沒認罪的情況下強行判案。這不叫鑽法律空子,這是公然的徇私枉法,睜著眼睛說瞎話。這個地方也沒什麼漏洞給他鑽,而是縣令靠著自己的權力在違法辦案。

之後因為張文遠不依不饒,縣令不得不去找宋太公和宋清,結果太公說已經和宋江斷絕父子關係了,所以宋江不在這。這裡宋江還是沒有鑽法律空子,因為宋江和父親是否斷絕關係,跟宋江犯了事父親是否藏匿他,並沒有必然聯繫。父子連心,再大的仇也大不過人命,斷絕關係根本就構不成不搜查他家的理由。最後朱仝放走了宋江,還是徇私枉法,跟鑽法律空子沒關係。

宋江這個案子,從縣令把案子扣在唐牛兒身上,到拿宋太公斷絕父子關係的文書搪塞閻婆,再到朱仝放走宋江,全都是衙門的人為了保護宋江在故意徇私枉法,並沒有人利用法律條文的漏洞搞事情,所以宋江沒有鑽法律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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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書中,提到宋江怒殺閻婆惜,是閻婆惜發現宋江與梁山好漢有秘密往來,她要挾宋江、怎麼給她解釋她都不聽,一定要告訴官府。宋江為了保全自身,這才怒殺閻婆惜。那時,也不是法制社會,至於鑽法律空子,宋江也沒考慮那麼多,只是,一但暴露自已,那陰森森大牢和殘無人道大刑,這些已經令老宋不寒而慄,弄不好,鬼頭大刀還要親密接觸一下。想到這些,惡向膽也生。這也就是我們律師為某些殺人犯辯護:激情殺人吧了。


布丁姥爺姥爺


閻婆惜不是宋押司怒殺的。

宋押司初衷是想威脅這婆娘的,所以拿刀出來嚇唬嚇唬。閻婆惜似乎比較瞭解押司的個性,總以為押司隱忍懦弱。

再之,押司是一個把名聲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人。閻婆惜抓住了押司的小辮子,閻婆惜的作風問題本來就讓押司不屑一顧。閻婆惜的死是押司有意為之。

只是閻婆惜的嬌縱加速了她的死亡!

在押司犯案後,就當時的社會而言押司基本沒有鑽法律的空子。梁山殺人越貨之徒多如牛毛,有些有社會地位或人脈的受到了制裁,但沒有一例殺人償命的惡果。其它底層人物犯案後確要接受死刑,所以落草為寇投奔梁山。

當時的社會本來就是一個極其不公平的社會,押司犯案後在當時應該也是罪有應得了。革職了,功名利祿和人生的希望都扼殺了。這在當時其實比處死押司更讓他難受!

所以,押司在法律面前還是受到了嚴厲打擊的。就是因為這個打擊而激發了他入夥梁山的念頭!


荒漠的春天


鑽空子是在原來所設定的規則下尋找漏洞,以觸動規則卻不受約束。

宋江怒殺閻惜婆更本就沒有做任何計劃和尋找法律漏洞。況且宋江在事後並沒有喊冤叫屈,也沒有反抗,不存在鑽空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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