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為何熱鍋開水燉福王?

哆啦咪嚕


福王朱常洵本是萬曆皇帝的寵妃鄭貴妃所生,在萬曆朝很受萬曆皇帝寵愛,其後被封在了洛陽,原本是能夠作為一名閒散王爺在自己藩地度過一生的,可偏偏沒想到碰上了明末大起義,還被李自成的起義軍攻破封地洛陽自己也被活捉,竟被殘忍地用熱水活活給燉了!

不救濟百姓

明末小冰河時期,天災人禍民不聊生。而身為福王的他擁有大量的糧食,可他不但不準開倉賑濟災民,反而還命令守軍不得放災民入城,以防其城內滋事。而李自成的部下多是因為災情餓的吃不到飯的農民,處死他也是幫助起義軍將士們洩恨。

太軟弱

如果福王表現的堅強一點,史書記載福王跪在李自成面前磕頭,苦苦求饒其一命,或許李自成會殺他,但絕不會如此的羞辱地殺他。

募集死士

福王不肯拿出糧食救濟災民,反而在李自成的起義軍包圍洛陽時,這時才醒悟拿出重金募集死士,抵抗起義軍攻城。但為時已晚,守城將領不滿福王所作所為更不滿他不肯拿出物資供應將士,趁夜打開城門迎李自成大軍進城。而明末起義軍對待被俘王爺只有兩個字:處死,像福王這樣的據城不投降的還募集死士抵抗,簡簡單單的殺掉太便宜了。


陸棄


闖王燉福王,擺“福祿宴”應該是真的。問題是不知道加了什麼調料,李自成真能吃下去麼?!

福王太胖誤了性命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第三子,這傢伙有三大特點:一是胖,有360斤;二是好色,嫖遍洛陽所有娼妓;三是扣門,橫徵暴斂富可敵國,捨得花大把銀子嫖妓,卻捨不得花錢賑災。當年河南連年旱蝗大災,百姓相食,作為藩王的朱常洵卻捨不得拿錢賑濟災民,還振振有詞:“賑濟災民是國家的事,和我有啥關係。”

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率領起義軍攻克了洛陽城,福王朱常洵逃出城外,可是由於身體太胖跑不動,只好躲在廟裡面,被李自成的起義軍活捉。

民間傳說有聲有色

李自成如何對待福王的呢?民間流傳有聲有色:

一是李自成下令將福王剝光洗淨,剃去毛髮,灌藥清潔體內汙物,然後扔進大鍋活活煮死,同時還將福王府中養的幾隻鹿放入鍋中一同燉,擺酒開宴,與將士們共享勝利果食,名曰“福祿(鹿)宴”。

二是李自成的部下將福王殺死,抬了回去請功,闖王看到福王身300多斤的身體,非常氣憤,都稱“王”,人家養尊處優肥得像頭豬,自己四處征戰瘦得像條狗!於是命令手下將福王剁成肉塊,與鹿肉同燉,吃了一頓“福祿(鹿)宴”。

三是福王被捉後,見到李自成,福王磕頭如搗蒜,但李自成怒斥其做惡多端,一刀砍下朱常洵的人頭,屍體丟棄荒野餵狗。明朝臣子暗中撿回零落的屍骨將其埋葬。

明清著作記載異口同聲

我們再翻翻明清著作中如何記載胖福王之死。

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學家、戲劇家李漁大家應該熟悉,他寫的《古今史略》記錄:“自成跡福王所在,執之,王遇害。賊置酒大會,以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李自成攻破洛陽城時,李漁30歲,他記錄的應該是所見所聞。

《鹿樵紀聞》是明末清初著名詩人吳偉業所著,書中有李自成攻破洛陽城的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吳偉業在明清兩朝做過官,這個事件發生時他32歲,他的記載可信度較大。

彭孫貽是清初著名的文學家,他著的《平寇志》也描寫了福王被殺的事:“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彭孫貽當年26歲,記載是有一定依據的。

這三則都記錄了李自成燉福王,有一點說法相同,不是活烹,是殺了之後燉的。但以上資料都是出自個人的著作,可信度打了折扣。

史料如何記載?

清朝史官編纂的《明史》中可以查到這段記錄,《李自成傳》記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福王常洵傳》記載: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同一部《明史》,說法似乎不一致,前者說李自成的起義軍喝了福王的血,後一則說是李自成手下殺了福王,但還同意將其屍體收斂入棺。但仔細想想,飲血酒和埋屍體並不矛盾。

民國十三年,在河南省洛陽市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墓誌,上記錄:“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二十一日遂死。”

這個可信嗎?墓誌是明朝指派大臣所寫,崇禎皇帝還給了他一個“福忠王”的諡號,因此墓誌只會從正面寫福王大義凜然,肯定不會寫福王屈膝求治,被煮食這種丟人的事。

吃肉飲血是古代常用的一種洩憤的手段,在攻打洛陽城時李自成損失很大,農民起義軍對福王恨這入骨,聾王相信“闖王煮了福王”。民間傳說、文人記錄、文獻記載,你相信哪一個呢?


聾王異史


福王朱常洵被大鍋活燉,做成福鹿宴一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真假難辨。

故事是這樣子的,福王朱常洵荒淫無道,橫徵暴斂,還特別愛玩女人,身體肥胖的達到了360斤。當年河南遇到蝗災,餓殍遍地、民不聊生。朝廷叫朱常洵放糧賑災,朱常洵置之不理,依然醉生夢死、花天酒地。

被闖軍破城後活捉,為解心頭之恨,闖軍找來一口大鍋,加入各種佐料熬了一鍋高湯,把福王的毛髮一根根拔光、灌腸洗淨之後,跟鹿肉一起入鍋。

然後兵士們圍著大鍋看福王在鍋裡慘叫,哈哈大笑。福王一爬到鍋邊,他們就用槍桿把他戳回去,直到沒有了聲息,在鍋中燉的肉爛筋舒,然後起鍋下酒,名曰“福祿宴”。

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難說。

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學家、戲劇家李漁在《古今史略》中記載:“自成跡福王所在,執之,王遇害。賊置酒大會,以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明末清初著名詩人吳偉所作的《鹿樵紀聞》中有李自成攻破洛陽城的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

清朝史官編纂的《明史》中《李自成傳》記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福王常洵傳》記載: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四個版本,其中三個版本都有這個說法。所以我的判斷和傾向性是完全有可能。從後期闖王大軍進了北京的所作所為來看,這不是一支革命隊伍,這完全就是一支流寇、匪軍。

這樣紀律鬆弛的軍隊加上階級仇恨,完全可能做出這種事情。而且明朝末年,一遇上災荒,窮苦老百姓走投無路,易子而食也是比比皆是。大家可能還記得袁崇煥,被凌遲時暴民們都衝上去直接撕咬他的肉而食之,以解心頭之恨。

古人常說:“恨不能啖其肉、飲其血”,可見古人解恨的方式還是有些極端的。

大災之年,闖軍原本很多都是屍山血海爬出來的窮苦農民,胃口好的很。


謝金澎


如題目所說的李自成開水燉福王在歷史上叫“福祿酒會”,有好幾種版本,說是福王被捉後,爬到李自成面前,體如篩糠,汗流浹背,乞求李自成饒他不死。李自成不為所動,當眾斥責福王朱常洵,命左右痛打福王四十大板,打得福王血肉模糊,之後被一刀梟首,將頭顱示眾,之後李自成將福王的血給士兵們喝下,將福王的屍體剔去毛髮、拔掉指甲,與幾隻鹿放到一起燉,美其名曰“福祿酒會”,另外一種說法就是將福王的屍體剁成肉醬,拌著鹿肉一起給士兵們當下酒菜。

李闖王


那歷史上福王朱常洵真的是被李自成給燉了嗎?當然不是,在以上的記載大多數都是存在於民間的野史,這也反映了福王朱常洵是多麼的不得人心,在百姓吃不上飯餓死的時候,朱常洵依舊過著奢華的生活,而不是開倉放糧救濟百姓,所以,百姓對他憎惡十分,於是編纂出此種來表達對他的憎恨。

朱常洵壙志


1964年孟津縣文管會徵集到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朱常洵的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現收藏於孟津縣龍馬負圖寺。撰文者是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壙志上面記載:

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

闖王怒斥朱常洵


這當然是有些誇大和溢美之詞,但是並沒有記錄福王被煮的信息,在《明史》和《壙志》中記載,顯然與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湯的稗官野史不符,福王是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在彭孫怡《流寇志

》中記載:

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朱常洵畫像


可以看出,福王朱常洵被抓後,苦苦乞求活命,但是李自成對其十分厭惡,於是將其帶到宴會上,

活生生割掉福王身上的一塊肉與鹿肉拌在一起作為下酒菜,讓他看著吃完,之後處死了他,但沒有吃掉他的屍體,兩個太監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許他們為福王料理後世,之後二人自盡。李自成沒有被吃掉,而是被埋掉。

之所以會出現所謂福祿酒會的野史記載,不外乎出於兩個方面的目的,一個是抹黑起義軍,用吃人肉喝人血來表達出農民起義軍的冷酷無情和血腥,進一步醜化起義軍,以達到讓百姓反對起義軍的目的另外一個方面是表達出人們對於福王朱常洵的憎惡之情。到了崇禎帝時代,朱常洵更是肆無忌憚,除了吃喝玩樂和女人,他一切不管不顧,在封地也不管民間因饑荒餓死多少人,每天都生活在醉生夢死之中,一方面是百姓被餓死,一方面是歌舞昇平,酒肉美味,兩相對比,可以看出朱常洵的可惡之處。



\t李自成是著名的農名起義軍領袖,是大順政權的皇帝。而福王是明朝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朱常洵,也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兒子。看似兩個毫不相干的人,為什麼李自成要燉了福王呢?

\t萬曆打算立福王朱常洵為太子,卻遭到群臣反對。

萬曆皇帝是最喜歡朱常洵的,因為他的母親鄭貴妃十分得寵。所以萬曆皇帝千方百計地想要把朱常洵立為太子,可是事情並不順利。因為群臣都表示反對,當時的皇長子朱常洛賢能有禮,一看就是明君風範。

過去萬曆可以跟群臣對著幹,可是歲數大了以後,自己也厭倦了這種日子。所以福王就無緣太子之位了,但是萬曆並沒有虧待這個兒子,他將福王封到了河南洛陽,是富有的中原地區。所以福王的運氣是不錯的,過得日子比皇帝還要逍遙自在。

\t無何,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嗣位。越四日,不豫。都人喧言鄭貴妃進美姬八人,又使中官崔文升投以利劑,帝一晝夜三四十起。而是時,貴妃據乾清宮,與帝所寵李選侍相結,貴妃為選侍請皇后封,選侍亦請封貴妃為皇太后。---《明史》

\t朱常洛的運氣就不是很好了,因為他謙恭有禮,所以遭到了鄭貴妃的毒害,最終只當了不到一個月的皇帝,便死於一場陰謀之中,連個年號都沒混上。而福王本人卻幸運地一直活到了崇禎十四年,直到被李自成抓獲。

\t李自成攻入洛陽,架起大鍋煮福祿宴。

福王的命比較好,得到萬曆皇帝的寵愛,所以跟其他諸侯王的待遇是完全不同的。據說比一般諸侯王的開銷要大十倍,沒關係,他有一個有錢的老爹。所以福王的王府建的跟皇宮沒什麼差別,儼然就是河南的土皇帝。

不過福王本人似乎沒有意識到,他如此荒唐奢侈的生活背後,是垂垂老矣的大明王朝。老朱家的子孫全部都要天下百姓來養活,這使得李自成這些農民們實在是活不下去了,索性他們就造反了。

在崇禎十四年,李自成打進了洛陽城。福王得知消息以後,立刻跑出了洛陽城躲在了城外的廟裡。不過因為他身材肥大,足有300多斤重,所以沒多久就被闖王的人馬給抓到了。

李自成一看到福王這一身肥肉,氣就不打一處來,他認為老百姓的民脂民膏都養了這種豬了,所以就把福王給扒了扔進了鍋裡,還殺了幾頭鹿,燉了一鍋湯叫做福祿宴。而福王府上的財寶無數,成為了李自成今後幾年糧餉的主要組成部分。


\t這是民間對福王的一種詆譭,真實的福王應該是跟洛陽城一起殉難了。

福祿宴的說法來源是清朝人寫的一本《明季北略》,這上面說,福王體重有300多斤,被抓了以後就跟鹿肉一起燉了分給士兵們吃掉了。

\t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明季北略》

不過我認為這種說法是不靠譜的,作者計六奇先生,本人是江蘇無錫人,等到學有所成的時候,已經是順治年間了,所以福王的事情他是沒有親自參與的。而且計六奇從未離開過江蘇一帶,所尋找的史料也是極其有限的。

福王的下場,其實另有出處,清朝官修的《明史》中,對福王的下場是有記載的。福王確實是被李自成的軍隊殺掉的,但是福王的屍體只是被丟棄了,並沒有傳說中被吃掉。那麼之所以這麼說,我認為是百姓們故意而為,因為他們痛恨瘋狂斂財、殘害百姓的福王,所以刻意捏造了這種慘況。

\t福王朱常洵的兒子朱由崧逃到淮安,後來成為南明第一位皇帝。

福王運氣不好,或者說是真的重達300斤,所以壓根就逃不掉。可是他的兒子朱由崧卻幸運地逃掉了,福王在洛陽遇難以後,朱由崧也就繼承了福王的爵位。這個時候他逃到了江蘇淮安地區,誰也沒想到,沒多久時間,崇禎皇帝就上吊自殺了。

而且崇禎皇帝的三個兒子沒有一個是逃到南方的,這就讓人比較傷心了。大明朝難道就這麼亡了嗎?當時南方大片土地都還屬於大明朝,而且南京作為留都還擁有一整套朝廷建制,所以他們選擇讓朱由崧繼位來重振大明王朝。

  1. \t一來,朱由崧是福王朱常洵的兒子,是萬曆皇帝的親孫子,在血緣關係上是比較親密的。
  2. 二來,朱由崧此刻正在淮安避難,距離南京非常近,在這種亂世之中,只有先穩定了人心才能夠使得大明王朝恢復往日的跡象。
  3. 三來,朱由崧那個時候已經得到了周圍軍隊力量的支持,他算是被這些軍閥給扶持起來的皇帝。

\t可惜弘光政權,因為內部的黨爭太嚴重,導致內鬥大於外患。僅僅8個月以後,弘光政權就被清軍攻破,福王朱常洵的兒子朱由崧被清軍處死。

\t總結反思:李自成殺掉福王是眾望所歸,老朱家的宗室拖垮了大明王朝。

從福王的消費水平就可以看得出,大明王朝對這些皇室後裔是非常不錯的。朱元璋還活著的時候,就已經下了命令,老朱家的孩子以後,不準參加科舉,不準參加生產,只需要跟國家拿錢就可以了。

這在當時來說還說得過去,畢竟老朱家的人就那麼幾十口。可正是這個原因,導致老朱家的孩子們瘋狂生孩子,到了崇禎年間,全國老朱家的人不計其數,能夠從國家手裡拿到錢的貴族,至少有上萬人之多。

龐大的開銷,使得大明王朝不堪重負。李自成在這個時候殺掉福王,自然是眾望所歸的事情,畢竟老百姓生活那麼辛苦,還要白白供養著這幫吸血鬼,所以福王的下場代表著百姓們的憤怒。


江湖小曉生


都別搶,我來答。

說起這個福王,不得不談到一種奇怪的歷史錯覺。

譬如說戈爾巴喬夫,大家都知道這是歷史教科書裡的人物,但凡對蘇聯歷史感興趣的朋友肯定都知道這個人物。

作為一個歷史人物,很多人是不是以為他已經作古了?

在潛意識中我也是這樣認為的,但實際上這位蘇聯最後一位總書記還健在,2012年的時候,他還被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授予俄羅斯最高榮譽聖安德烈勳章。

那這位福王和戈爾巴喬夫有什麼關係呢?

其實這位福王也是一位歷史非常悠久的王爺,他是誰呢?

就是差點被萬曆冊立為太子,繼承萬曆皇帝的福王朱常洵,國本之爭中的主角。這麼一算,其實從萬曆去世再到明朝滅亡(崇禎自縊)僅僅只有24年的時間。

但在這24年裡卻出現了泰昌、天啟和崇禎三位皇帝,如果對這段時間不是很瞭解的話,相信很多小夥伴都以為這位福王朱常洵早已經作古了。

結果沒想到人家卻活到了崇禎年間。

想當年,這位福王爺那可是集恩寵於一身,萬曆皇帝為了他硬是和大臣們慪氣十五年,不為別的,就是為了把他冊立為太子。

但是架不住明朝官員還是比較有骨氣,也硬是和這位皇帝硬剛了十五年,期間這些大臣被流放的流放,革職的革職,廷杖的廷杖。

但這些人就是不願妥協鬆口(心疼萬曆三秒鐘)。

最後好不容易把朱常洛冊立為太子,這位福王在鄭貴妃的挽留下,也是遲遲不願離開北京,最後又爭了個七八年,這位福王才到洛陽去就藩。

而萬曆皇帝也因為在國本之爭中鬥爭失敗,一氣之下朝也不上了,朝政也不管了,官員也不任免了,偌大一個明王朝就被這兩父子折騰跨了。

所以說這位福王簡直是位亡明妖星,我估計沒有他,明朝的結局也許就會出現另一種結果。

福王生前深受萬曆皇帝的寵愛,大概是愛屋及烏的緣故,萬曆皇帝很喜歡他的母親鄭貴妃,所以對這個兒子也是特別上心。

他結婚的時候萬曆皇帝也是毫不吝嗇的大筆大筆花錢,超過尋常皇子婚禮的規格,“而封常洵福王,婚費至三十萬,營洛陽邸第至二十八萬,十倍常制。”

這還不夠,萬曆皇帝覺得既然不能把皇位傳給福王,那就把天下的財富都送給這位福王。

從下面這段史料可以看出萬曆皇帝對福王的寵溺程度,堪稱寵子狂魔:

先是,海內全盛,帝所遣稅使、礦使遍天下,月有進奉,明珠異寶文毳錦綺山積,他蒐括贏羨億萬計。至是多以資常洵。臨行出宮門,召還數四,期以三歲一入朝。下詔賜莊田四萬頃。所司力爭,常洵亦奏辭,得減半。中州腴土不足,取山東、湖廣田益之。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以自益——《明史·諸王》

所以人家天下人當時都說“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

福王太有錢了,以至於李自成起義後,那些前去圍剿李自成的明軍經過洛陽時都不滿的議論說“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

但是這位福王也是一位脂油蒙了腦袋的主,也不說拿點錢出來犒賞一下軍隊。

相比較於福王有錢,崇禎就太慘了,窮到要大臣們籌集軍餉的地步,因此說明朝亡於窮也是有一定的道理。

後來李自成的軍隊打到了洛陽,這位福王才出錢募集勇士抵抗李自成的軍隊。

但是沒過多久,洛陽城內的軍官就叛變開了城門,這位福王只好躲進洛陽城裡的迎恩寺,第二天就被李自成的人找到。

正史裡肯定不會記載說福王被烹了,野史《流寇志》記載了當時的情形說:

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李自成究竟有沒有把福王煮了不好說,畢竟這些寫史書的人最擅長抹黑。

但福王被李自成殺了是事實,而他那些財富最終也肯定被李自成的部下瓜分殆盡,要是當初有點覺悟,拿錢出來幫助崇禎,哪裡會落得個這樣的下場。

而北京城裡的那些大臣們也同樣如此,崇禎跟他們要錢的時候一個也不給,結果最後被李自成打進京城裡,挨家挨戶搜刮了個精光。

據說從這些權貴家裡一共搜刮了高達7000萬兩白銀,當初要是能夠給崇禎湊個一半的銀子出來,估計李自成和皇太極也就沒戲唱了。

所以說當時的明朝已經爛到根了,是真的沒救了。


圍爐談史


根據某些野史記載,李自成不僅用熱鍋開水燉了福王,還把福王給吃了,但這些說法並不靠譜,很可能時後世編出來貶低農民起義的,因為正史對此並無記載。

福王朱常洵的早年經歷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也就是萬曆皇帝的兒子,他的母親是大名鼎鼎的鄭貴妃。

鄭貴妃是萬曆最寵幸的女人,但她不是皇后,萬曆的皇后是一個姓王的宮女,這個宮女給萬曆生了第一個兒子,因此被皇太后做主冊立為皇后。

不過,萬曆一點都不喜歡王皇后,所以王皇后一點都不幸福,萬曆最喜歡的是鄭氏,而鄭氏後來也給萬曆生了一個兒子,就是皇三子、福王朱常洵。

萬曆本就寵愛鄭氏,鄭氏生了兒子,萬曆大喜過望,冊鄭氏為皇貴妃,地位僅次於皇后,但實際地位和權力遠遠凌駕在皇后之上,而且鄭貴妃善於使用媚術,對萬曆大吹枕邊風,想讓萬曆冊立自己的兒子福王朱常洵為皇太子,自己當皇后,引起所謂“爭國本”。

但無論鄭貴妃怎麼折騰,萬曆皇帝如何努力,直到萬曆皇帝駕崩,鄭貴妃也沒實現做皇后的到想,福王朱常洵也沒當成太子,還被趕到洛陽就藩,當起了藩王。

福王朱常洵的最後結局

萬曆和鄭貴妃死後,嬌生慣養的朱常洵倒沒受什麼影響,他在洛陽做藩王,王府修的富麗堂皇,每天飽食終日,無所事事,吃喝玩樂,女色歌舞,日子過的不亦樂乎。

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激盪全國的明末農民大起義爆發了,很快席捲河南,飽受災荒困擾的百姓甚至人人相實,呈現出一片末日景象,饑民們把矛頭指向了福王朱常洵,說萬曆皇帝耗天下之財把福王養肥了,老百姓才餓著肚子沒飯吃,洛陽的福王宮殿甚至比皇宮還要豪華,就連鎮壓起義的明朝官兵都對福王極度不滿。

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李自成率軍攻破洛陽,朱常洵的運氣不錯,他從城牆上縋繩逃跑,藏在一家寺院中。不幸的是,朱常洵很快又被起義軍抓獲,押回洛陽城內。

起義軍和洛陽百姓對腦滿腸肥的福王恨之入骨,強烈要求將其繩之以法,嚴懲不貸。

李自成也很痛恨這種搜刮民脂民膏,只知索取不知奉獻的貪婪蛀蟲,下令扒光福王的衣服,洗乾淨了用繩子綁上,又宰了幾頭鹿,把福王和鹿一起放到巨鍋裡煮了當下酒菜,還美其名曰“福祿宴”,取福王的“福”字和鹿的諧音“祿”字,出了一口惡氣。

記載“福祿宴”的是明末清初文人彭孫貽筆記《流寇志》:

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但根據《明史》記載,只說福王朱常洵被起義軍殺害,屍體尚存,完全沒有什麼“福祿宴”的事情。《明史》為清朝所修,不可能故意替李自成掩護,反而是傾向於抹黑李自成。所以說,“福祿宴”的記載很可能是彭孫貽站在明朝統治者的立場上,為誣衊抹黑農民起義軍而杜撰的故事,完全經不起推敲,可信度很低。

我是專注歷史文化的狄飛驚,歡迎關注我!


狄飛驚


首先話說崇禎十四年,也就是1641年的正月,在河南洛陽福王府邸出了這麼一檔子事兒!關注我,瞭解更多歷史真相!

大家可能對朱常洵不大熟悉,如果說他是崇禎皇帝的親叔父,明神宗的兒子大家就清楚了吧。

有一天,在福王朱常洵府的院子裡,架了一口海鍋,名曰“千人鍋”,意思是這鍋裡的飯該是夠一千人吃的。鍋底下是柴火煤炭燒的劈啪作響是,火苗老高。一鍋的水裡放著蔥、姜、蒜、桂皮、花椒等作料。看到這兒,您一準會說,這是要燉肉啊!

這湯鍋裡煮的不是別人,而是明朝崇被皇帝的親叔、明神宗最寵愛的兒子“福王朱常洵”。而旁邊“燉肉”的是李自成的隊伍。這海鍋燉福王是他們的正做的一道菜“福祿(鹿)宴”的“福菜”。哦,還忘了告訴您了,這鍋裡和福王朱常洵一起燉的還有一隻梅花鹿,所以這菜叫“福祿(鹿)宴”,說白了就是“福王加梅花鹿”,簡稱“福祿(鹿)宴”。

朱常洵的母親因為備受寵愛,父親朱翊鈞甚至想要將他立為太子,但是遭到了眾位大臣和太后的一致反對,持續了多年,最終朱翊鈞妥協,沒有立太子,而是將他封為福王。然而傳言朱常洵最終竟然被李自成烹殺,還吃掉了,這是真的嗎?

這個福王朱常洵,在崇禎帝時期,地位非常尊貴,再加上從小錦衣玉食嬌生慣養,根本不懂得民間疾苦國家危亡,只知道自己享樂,對外界發生的一切都漠不關心,這樣的行為自然會引來很多人的不滿,匹夫無罪懷壁其罪,更何況朱常洵這樣在危急關頭還一點意識都沒有的,完全沒有把百姓把國家當回事的。

至於說李自成烹殺了福王,也是說法不一的

李自成抓住福王之 後,福王乞求他放過自己,但是李自成不為 所動,斥責他,天下大亂的時候,他竟然只 會吃喝玩樂,遇到饑荒也不肯施捨糧食給百 姓,命令手下把他拉下去,先是打了四十大 板,再把頭砍下來示眾,而他的三百多斤的 軀體就被處理一番之後,連同幾隻鹿一起被 燉了吃掉。

還有一個說法是福王的身體被剁成肉 醬,雜以鹿肉下酒,總而言之,福王的軀體 都和鹿肉一起被吃掉,此乃“福祿”。不過 這更像是民間對於那種享樂的“貴族”群體 們的一種想象,因為自己遭受的一切,都與 他們毫無關係,他們能夠一輩子榮華富貴, 自己卻忍飢挨餓甚至受到侮辱,自然會懷恨 在心,即便是不能親手解決,把他們的下場 說的大快人心一些,也是一種安慰。

事實上,朱常洵的下場並不是這樣,在李自成 軍隊將他捉拿到之後,直接就殺了,並沒有 太多的波折,而他的福王宮也被燒燬。幸而 朱常洵並沒有被立為太子成為皇帝,否則這 樣的人當了皇帝,只會加速明朝的滅亡。



之所以有鐵鍋燉福王的傳說,我想是就像上所說,福王不知民間疾苦,平日裡橫徵暴斂,搜刮民脂民膏,壞事都做絕了!就連河南連年鬧蝗災,他依然韜光養晦,終日暢飲美酒!讓百姓恨之不及,這樣一個人,讓鐵鍋燉了也是一大幸事!大家認為呢?歡迎留言評論!


武大官人


民間傳說,李自成抓住福王后,福王請求李自成放過自己,但李自成並未答應,並大聲的斥責他,眼看著天下大亂,他卻只顧自己享樂,對外界發生的事情漠不關心,根本不懂得民間疾苦和國家危亡,甚至在遇到饑荒時,也不願意施捨糧食給百姓。出於憤怒,才讓手下將其拖下去,並將他300多斤軀體處理之後,和幾頭鹿一起燉了吃掉,後來把這樣的行為稱之為福祿酒。

王指的是朱常洵,他是萬曆皇帝的兒子。在崇禎十四年時,李自成帶領起義軍攻入了洛陽城,並將福王朱常洵抓住,命人將他處死,還用他的屍體和殺好的幾隻鹿放在了熱水鍋中一起燉了來吃,就相當於給所有人舉辦了酒席。因此,把這桌酒席稱為福祿宴會,這就是關於李自成開水熱鍋燉福王的傳說。

到朱常洵,他原本是會被明神宗立為太子的。在萬曆29年時成為了福王,歷史資料記載,1641年李自成攻克洛陽城之後將其殺掉。

有史書中說,朱常洵是一個300多斤的胖子,他雖然是一位王爺,但是卻昏庸無能,而且花天酒地最喜女色,根本不管其他人的死活,尤其是自己國家的百姓。哪怕遇到了旱災,福王也不聞不問,仍然收斂賦稅,就是為了要滿足自己的私慾罷了。這不僅激怒了百姓,也激怒了李自成。1641年正月,李自成率軍攻下了洛陽,想要對福王進行抓捕時,發現他躲到了郊外。李自成立馬派人去郊外,在福王看到李自成之後格外惶恐,甚至是失去了往日的威風與自尊,只見他跪在地上,求李自成放自己一命。李自成見狀讓士兵把他帶走,留著日後處置,之後才有了關於李自燉福王的說法。

據說,李自成將福王帶到了他以前所住的院子裡,並在那裡找到了一口超大的鍋,叫做千人鍋,也就意味著用這鍋煮出來的飯,足夠1000多人來吃的了。準備好鍋之後,在鍋下堆了柴火開始燒熱水,等水快燒開時,又放入了各種佐料。很多人都猜李自成這是要犒勞士兵大擺宴席,確實不假,但他並不是普通燉肉來犒賞士兵,而是要將福王朱常洵與鹿肉一同燉了。傳說中,士兵將福王和鹿肉通通吃到了腹中,也以此結束了朱常洵的生命。但從歷史上來看這只是傳說而已,因為他最終是在戰亂中身亡,並不是被李自成用開水熱鍋頓死的。

上所述,就是關於李自成熱鍋開水燉福王的原因了,這只是一個傳說而已,沒有歷史根據,也是虛假的說法。但很多人都相信,想必也是和福王的昏庸無能有關。在當時那樣一個戰亂的時代,作為一個王爺不想著保護自己的子民,反而只顧自己的吃喝玩樂,又怎能不讓人深惡痛疾呢?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有關於李自成開水熱鍋燉福王的傳說,倒也是能讓人理解的。

我是文史墨客,不當之處,請多指教,期待與您的交流!


文史墨客


福王是指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是受寵的鄭貴妃,萬曆朝“爭國本”事件的主角,生於萬曆十四年(1586年),萬曆二十九年封福王,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就藩洛陽。

1641年,李自成攻破洛陽,福王被捉,據說李自成將福王洗剝乾淨,同幾頭梅花鹿一起下大鍋烹煮,煮成了一鍋“福祿湯”,與手下置酒分食。

聽上去無比血腥,李自成烹煮福王之事,歷來真假難辨。

要分辨這個問題,先要明確一點,李自成的軍隊吃人嗎?

在古代,大災大亂之時,“人相食”並不罕見。隋唐五代大亂時,掠人為軍糧的事屢見於史書。

隋末唐初的朱粲是著名的吃人魔王。

安史之亂張巡死守雎陽,城內無糧,人幾乎被吃光。

唐末黃巢,殺死平民,用磨磨碎作軍糧。

明末的張獻忠,也以人肉為軍糧。

李自成與張獻忠本質上並沒有太大不同,他的軍隊成分也是如此,可見,李自成部下吃人,有其理論上的真實性。

理論上可以成立,那麼實際上呢。

除了朱粲那樣嗜吃人肉的吃人魔王,沒有幾個人會在糧食充裕的情況下主動選擇吃人肉。畢竟同類相食,在自然界也很少見,何況是人。

張獻忠為什麼要拿人肉當軍糧,因為他只從事破壞,不從事生產。在糧食被吃光後,宰殺人肉風乾作為軍糧,對他而言是最為省事的辦法,但如果有其他糧食可吃,大西軍也並不嗜好吃人。

李自成烹殺福王,是在攻破洛陽之後,洛陽的福王之富有,天下皆知,記載中:

“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以自益……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

洛陽府庫充盈,不下於紫禁城,攻下洛陽的李自成,沒有再以人充飢的必要,而且是這麼大一個福王,傳出去對他有什麼好處呢,已有意與大明爭天下的李自成,也需要顧及自己的形象。

那李自成烹食福王的說法來自哪裡呢,看看史料記載福王是怎麼死的。

在民國時期出土的福王朱常洵碑誌中記載“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但是墓碑是他兒子,南明弘光帝朱由崧所立,為尊者諱,兒子不能說老子壞話,這段記載可信度不高。

《明史》裡是這麼記載的:

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齏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明史》是清人所修,其中對自身有諸多美化,對自己的敵人有諸般抹黑,這是人所共知。但對於自己的敵人李自成,《明史》中也並沒有烹煮福祿湯一說。

明史泰斗顧誠先生,在他的著作中,記載與《明史》基本一致,沒有李自成烹煮福王的說法。

福王被烹煮的說法,很可能是出自野史。野史一般被認為可信度不足,關於福王被殺的細節,在《明史》裡只說“遂遇害”,到底怎麼遇害,卻語焉不詳,給人留下了發揮的空間,顧誠先生也沒有很清楚的說明,這可能與他所處的時代有關。

流言多少總有依據,最初的線索到底從哪裡來呢?

在明末清初學者彭孫貽所著《流寇志》中有這的記載:

王及世子由崧縋城出,避兵迎恩寺,士民被戮數十萬,白尚文屍已為饑民所食……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初呂維祺遇王於西郊,語曰:王,死生命也,名義甚重,勿自辱!王見自成,色怖乞生,內官崔昇年十三,勸王寧死勿屈,抱王不去,並見言於西關周公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以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彭孫貽是明末的著名學者,明朝遺民,南明亡後拒絕出仕,隱居終老,從他的身份和氣節上看,不太存在故意抹黑福王的動機。

這段記載可以視為對明史的補充,裡面記錄的逃到迎恩寺被抓的細節也與明史相同,隨後的記載“臠王為俎,雜鹿肉以食之,號福祿酒。”似乎印證了福王被吃的說法,但問題的關鍵是,怎麼吃?

在酒會之後,兩名承奉還能“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可見福王是有全屍的,如果是下鍋和鹿肉一起烹煮並食用,顯然是不可能留有全屍。

更為可能的情況是,李自成抓到福王后,置辦酒會,在當場切下了福王幾大塊肉,切片和鹿肉一起烹煮,而被切肉的福王,則被毫無尊嚴地殺掉了,所以得以保留全屍,並被安葬。

經過民間的口口相傳,繪聲繪色地渲染並增加細節,越傳越離譜,最後就成了李自成將福王烹殺,煮成一鍋“福祿湯”這樣更迎合民間口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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