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對方輕微傷,怎麼就會被關進看守所了呢?被判刑的概率有多少? ?

-花開花謝催人老


個人觀點。

送進看守所,那麼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應當是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上面規定的罪名,如果是造成輕微傷將人刑事拘留的話,也就是說可能是發生打架,那麼可能是二種情況,分別是:

1、是《刑法》二百九十三條的尋釁滋事罪。其中規定同時造成兩人以上輕微傷或使用兇器的,當然尋釁滋事,情節特別惡劣的,造成惡劣影響的也會觸犯此條,比如前段時間“大連女被陌生男子毆打一案”,警方的通報裡面該男子便宜是涉嫌二項罪名:猥褻罪與尋釁滋事罪。

2、是《刑法》二百九十三條的聚眾鬥毆罪。這裡其實不管嫌疑人將對方打成什麼傷,一旦定性為聚眾鬥毆罪的話,即使對方是輕微傷,也會被刑事拘留。

當然題目中並沒有明確說是打架,只是對方輕微傷,上述兩種可能性較大。

建議:

1、在此建議嫌疑人家屬前往辦案單位進行了解,警方是以何種罪名進行立案偵查的。只有瞭解了具體的罪名,以及在刑事犯罪中的主次人員,這樣才能做到心中有數。

2、另外刑事拘留警方需要送達給家屬“拘留通知書”,所以在接收此通知書的時候可以向辦案民警瞭解具體情況;

3、另外建議家屬向辦案民警瞭解受害人的情況,以及能否在辦案單位的組織下進行見面商談,以獲得當事人的諒解,減輕嫌疑人刑事處罰。(這裡建議看一下我寫的文章)

關於是否會被判刑,如果嫌疑人涉嫌的是上述二種罪名的話,那麼都屬於刑事公訴案件,只要證據充分,罪名成立就會被判刑的,具體量刑幅度可以進行百度,但是上面我提到獲得當事人的諒解非常重要,因為“刑事諒解書”是可以法定的酌定從輕、減輕處罰的。

總結一下:既然關進看守所,涉嫌的是刑事罪名,那麼家屬應當儘可能的去辦案單位瞭解情況,以及與受害人見面,獲取受這人的諒解。


月球賊亮


難道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華山論劍524


這個要看是以什麼罪拘留的,比如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一般來說如果是雙方衝突造成輕微傷,應該調解協商就可以,一般不會拘留。


很緊張個


輕微傷不會被刑事拘留,除非是以尋釁滋事罪定罪的話,會被行政拘留的


馬躍老師的粉絲


現在只是刑事拘留,37天以內和傷者達成協議還是沒什麼事的,如果逮捕了,那就肯定起訴,判緩刑,拘役或管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