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人無完人


老舍:人無完人


悲觀有一樣好處,它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輕了一些。這個可也就是我的壞處,它不起勁,不積極。您看我挺愛笑不是?因為我悲觀。悲觀,所以我不能板起面孔,大喊:“孤——劉備!”我不能這樣。一想到這樣,我就要把自己笑毛咕了。看著別人吹鬍子瞪眼睛,我從脊樑溝上發麻,非笑不可。我笑別人,因為我看不起自己。別人笑我,我覺得應該;說得天好,我不過是臉上平潤一點的猴子。我笑別人,往往招人不願意;不是別人的量小,而是不像我這樣稀鬆,這樣悲觀。

我打不起精神去積極地幹,這是我的大毛病。可是我不懶,凡是我該做的我總想把它做了,總算得點報酬養活自己與家裡的人——往好了說,盡我的本分。我的悲觀還沒到想自殺的程度,不能不找點事做。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隻好死嘍,我有什麼法兒呢?

這樣,你瞧,我是無大志的人。我不想當皇上。最樂觀的人才敢作皇上,我沒這份膽氣。

有人說我很幽默,不敢當。我不懂什麼是幽默。假如一定問我,我只能說我覺得自己可笑,別人也可笑;我不比別人高,別人也不比我高。誰都有缺欠,誰都有可笑的地方。我跟誰都說得來,可是他得願意跟我說;他一定說他是聖人,叫我三跪九叩報門而進,我沒這個癮。我不教訓別人,也不聽別人的教訓。幽默,據我這麼想,不是嬉皮笑臉,死不要鼻子。

也不知怎股子勁兒,我成了個寫家。我的朋友德成糧店的寫賬先生也是寫家,我跟他同等,並且管他叫二哥。既是個寫家,當然得寫了。“風格即人”——還是“風格即驢”——我是怎個人自然寫怎樣的文章了。於是有人管我叫幽默的寫家。我不以這為榮,也不以這為辱。我寫我的。賣得出去呢,多得個三塊五塊的,買什麼吃不香呢。賣不出去呢,拉倒,我早知道指著寫文章吃飯是不易的事。

別人的批評呢?批評是有益處的。我愛批評,它多少給我點益處;即使完全不對,不是還讓我笑一笑嗎?自己寫的時候彷彿是蒸饅頭呢,熱氣騰騰,莫名其妙。及至冷眼人一看,一定看出許多錯兒來。我感謝這種指責。說的不對呢,那是他的錯兒,不干我的事。我永不駁辯,這似乎是膽兒小;可是也許是我的寬宏大量。我不便往自己臉上貼金。一件事總得由兩面瞧,是不是?

對於我自己的作品,我不拿她們當作寶貝。是呀,當寫作的時候,我是賣了力氣,我想往好了寫。可是一個人的天才與經驗是有限的,誰也不敢保了老寫的好,連荷馬也有打盹的時候。有的人呢,每一拿筆便想到自己是但丁,是莎士比亞。這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天才須有自信的心。我可不敢這樣,我的悲觀使我看輕自己。我常想客觀的估量估量自己的才力;這不易做到,我究竟不能像別人看我看得那樣清楚;好吧,既不能十分看清楚了自己,也就不用裝蒜,謙虛是必要的,可是裝蒜也大可以不必。

對做人,我也是這樣。我不希望自己是個完人,也不故意地招人家的罵。該求朋友的呢,就求;該給朋友做的呢,就做。做得好不好,咱們大家憑良心。所以我很和氣,見著誰都能扯一套。可是,初次見面的人,我可是不大愛說話;特別是見著女人,我簡直張不開口,我怕說錯了話。在家裡,我倒不十分怕太太,可是對別的女人老覺著恐慌,我不大明白婦女的心理;要是信口開河地說,我不定說出什麼來呢,而婦女又愛挑眼。男人也有許多愛挑眼的,所以初次見面,我不大願開口。我最不喜辯論,因為紅著脖子粗著筋的太不幽默。我最不喜歡好吹騰的人,可並不拒絕與這樣的人談話;我不愛這樣的人,但喜歡聽他的吹。最好是聽著他吹,吹著吹著連他自己也忘了吹到什麼地方去,那才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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