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活了四五百歲的道長,兒子來找,他卻避而不見,為啥?

典出《太平廣記》第12卷,

引自葛洪先師《神仙傳》。

原文可從其中尋找,本文不再贅附。

長生得道李常在,避子不見教有方

李常在,蜀郡人氏,青年時期就開始學道,得長生之術,活了四五百年而不死,外貌上看著是個四五十歲的中年人;李常在又精於醫術,給人治病,病重的三天治好,病輕的一天搞定。因此,他在當地就很有名,被周圍百姓世世代代地供養著。

李常在育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已經婚配,再加上妻子也已經過世,完成了當爹當丈夫的社會責任,所以他便棄家雲遊去了。臨行之前,李常在從曾姓孔姓兩個弟子的家族裡面各挑了一名十七八歲的男娃作弟子,兩家人雖然不知道老道長要去哪裡雲遊,不過出於信任,還是把小孩給送了過來。

李常在給這兩名小弟子一人一根青竹杖,告訴他倆:“你倆把竹杖悄悄放到自己的床上,然後立刻回來,不要告訴別人”兩名小弟子承師所教,回去把竹杖放在床頭之後便悄悄溜掉了,沒有被家人發現,兩家人只是以為自己兒子被老道長給趕了回來,結果回屋一看,發現各自的兒子已經躺屍死在床上,兩家人悲泣不已,於是殯葬之。

三個月後,有弟子在郫縣遇見李常在,身邊還跟著曾家孔家的小兒子,兩個小兒子與李常在的弟子哭訴了良久,並託其帶書信回家。

待弟子帶著書信回到老家,曾、孔兩家人把棺材挖出來,打開,發現裡面只有一根青竹杖,才知道兒子原來沒有死。

從前有個活了四五百歲的道長,兒子來找,他卻避而不見,為啥?


此後過了三十年,李常在又成家室,居住在地肺山。這天,原來那個已經成家的那個兒子過來尋父,在他抵達地肺山十多天以前,李常便以神通之力預知了這件事,便告訴他的現任妻子說:“我兒子要來,我先躲兩天,你把這些金子給他即可”。

等到兒子抵達家門,妻子按照囑託把金子送他,他說:“父親棄我而去數十年,日夜思戀,聽說父親隱居於此,所以大老遠找過來,並不是為了錢財啊!”於是就住下來等,一等就是一個月,結果老爹還是沒回來。於是兒子心生一計,便對他後母謊稱:“父親等不來,我就先離開了。”走出家門,找了個隱蔽處,躲藏了起來。李常在回來對妻子說:“這小子撒謊,一會還得來,你就對他說:‘你已經是個成年人,可以獨立生活了,不再需要我這個老父親撫養照料了,而我也一心修煉道法,不便再與你相見’。”交待好之後,李常在前腳剛走,兒子後腳就到,後母依照囑託轉達了李常在的原話,兒子知道父親心意已決,只能哭泣著離去。

此後七十年,李常在又突然消失了。有弟子云遊道虎壽山的時候,看見了李常在。當地人說,這位道長隱居於此,歷經了好幾代人,只是從來不變老,所以大家便給他起了個外號,謂之“常在”。

從前有個活了四五百歲的道長,兒子來找,他卻避而不見,為啥?


賞析

李常在用青竹杖變了個戲法,表面上是惡作劇,其實是想讓兩名弟子由凡入聖,在思想和精神層面(也就是在人格上)重新投個胎,也讓兩家人通過一場葬禮來完成這個儀式:家裡的兩個兒子不在了,因為社會上從此多出來兩名道士

學道修道,有些人常常越修越懊惱,為什麼?因為他所學到的東西與他的生活完全脫節,甚至南轅北轍。老君爺說:“不敢為天下先”——普通人做不到啊,在俗世當中謀生,事事要搶個先機,你在旁邊傻等,得等到什麼時候?日常生活當中,銀行取錢,超市結賬,我們總是爭先恐後,不願意排隊;乃至在日常工作當中,無論職稱評選還是名額補漏,誰不想一馬當先,儘快得利?

天天唸經,清靜清靜,無為無為,然而嘴上是一套,實際行動起來又是另外一套,誰也不清靜,妄想煩惱不斷,東抓西抓,酒色財氣,總是不過癮的。

在思想和精神層面(也就是在人格上)的凡胎未斷,是不可能真正步入玄門的——學得再多,懂得再多,明兒被別人鼓吹兩句,看著周圍大傢伙都在搶隊插隊,自己難免不從眾。

因此,學道修道,如欲入門者,必得先在思想和精神層面(在人格上)重新投胎。

從前有個活了四五百歲的道長,兒子來找,他卻避而不見,為啥?


李常在對兒子避而不見,有兩個原因:其一,兒子已經是個三五十歲成年人,還要四處找爹,不能獨立生活,簡直不像話,所以李常在為了培養兒子的獨立精神,便以修道為藉口,不去見他。

此外,如果吾人能夠割斷凡胎,得入眾妙之門(《道德經》雲:“玄之又玄,眾妙之門”),那就涉及另一個問題:學道不還鄉。

你既然已經決心學道修道,與原來世俗的自己一刀兩斷,從此名上仙笈,就應該在精神上換一個新面貌(從普通人換到修道者),在生活當中換一個朋友圈——多與左右同道善友交往,多與當世明師大德親近,耳濡目染,調整人生航向,確保自己一輩子修下來不是無用功,要能證道果才行。

因此,想一想,待你離鄉學道二十年,略有所成,受人敬仰,某天回老家,突然被人遠遠認出來,大老遠熱情地叫出你的老家綽號:“二狗子!”——場面何其尷尬?

等你回到家,三姑媽七大姨又要輪流出來調侃你:“年紀輕輕不學好,什麼不好做,去做道士?哼,沒出息的東西!”——場面再度非常尷尬。

最後,作為“二狗子”,你能夠和大家說什麼呢?說啥都是白搭,說多了一吵起來還傷感情——不如避而不見,距離產生美,彼此留個好印象。

所以這是第二個原因:李常在不願意見他的傻兒子,見了兒子,就得見兒媳婦,以及兒媳婦的父母,然後三姑媽和七大姨便接踵而至——最後便只能聽他們在背後議論:“你看,他們家養了個老妖怪,說是活了四五百歲,但是樣子看著比他兒子還年輕!”

學道不還鄉,還鄉不學道。

——如果父母健在,尚需還鄉,那也得悄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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