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看到一則新聞,臨滄市第二中學要求全校同學集體服用“
大鍋藥”,不按規定服藥的學生不能入學:一劑中藥能不能防疫暫未可知,但在目前疫情沒有特效藥的情況下,用這種廣譜方劑去對全校學生強制服用,無疑是危險的!
在這次疫情中,中藥作為輔助藥物對輕症患者的幫助的確有效,但對於沒有病症,尤其是中小學的孩子來說,集體服用同一種方劑,又有什麼依據?
治未病,如何治未病?
不看人不檢查,貼出一張方子讓孩子們統一喝,望聞問切哪怕佔一樣也好。
深夜搶購雙黃連的事件出一次也足夠了。
更令人髮指的這還是官方指令,不難想象這是對中醫一知半解的領導,自認中醫藥材都是天然的好東西,就算防不了起碼治不壞。然後一拍屁股就做出這樣一個無腦的決定。
一刀切不是治未病,是致人命。
1
中藥有沒有副作用,歷史早就說了:
早在2005年,同是雲南省的昆明市就有學生服用“大鍋藥”致集體中毒事件,其中還有一名女孩因搶救無效死亡。
對於此事,當年的中國中醫研究院主任齊文升教授指出:
首先,兩百多個孩子服用同一副中藥,這一做法本身就違反了中醫辨證論治、個體化用藥的基本原則;
第二,兒童用中藥需要格外審慎,用法、用量乃至用什麼藥物都需要根據兒童的體質特點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三,預防用藥不能隨意而為,藥物配方要根據臨床特點,配製及服用時也應有一套必須遵循的規章制度。
現在看來,臨滄市把這三條原則違反個遍。
若用藥不當,反噬其人的歷史又將重演。
通告裡要求學生將抓藥的小票或收據 拍照上傳到班級群,還要註明有無不良反應。
既然未明確不良反應,卻讓每個學生各自試驗,是為不妥。
2
今日凌晨,雲南省臨滄市教育體育局發佈“關於臨滄市學校師生服用‘大鍋藥’情況通報:
稱個別縣(區)教育體育局、市直學校存在要求通過上傳購藥證明、服藥圖片、視頻等方式強制師生服用“大鍋藥”的錯誤。
要求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堅持自願服用原則,杜絕強制師生服用“大鍋藥”,不得以是否服用“大鍋藥”作為春季學期開學報到入學條件。
對給師生家長帶來不便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情況通報”裡“深表歉意,深刻檢討”。
統一喝“大鍋藥”被臨滄教體局緊急叫停,雖然處理及時,但更應思考,喝藥強制令是如何頒佈成功的。
中藥方子是否經過藥品審核機構的審核?
統一服用“大鍋藥”是否為當地的傳統?
3
大致把網上發聲的看過一遍,發現大部分當地人普遍把“大鍋藥”視為當地的傳統,像是廣東的“涼茶”:
事實很有可能的確如此,當地藥店不需要經過藥品審核就可以私自賣“大鍋藥”,這已經成為當地的傳統。
但是藥方畢竟是十幾味藥配成的,施藥因人而異,作出適當調整這一點不可忽略。
拿一個方子就能適用所有人,這不像是官方賣藥,更像一個賣大力丸的江湖騙子。
最可怕的是這大力丸你還必須買,買完必須吃。
(圖片源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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