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躲在炮彈坑裡靠譜麼?

羅北L


從本質上講,戰場單兵掩體和彈坑其實差別不大,一個是人工挖出來適當加固的,一個是炮彈炸出來純天然的。如果要說差別,彈坑所處位置肯定不如人工掩體,可能更靠近敵軍(衝鋒路上),也有可能周邊光禿禿視野良好。

在一些一、二戰題材影視作品,以及戰場歷史老照片上經常可以看到士兵躲在彈坑裡,在條件不充許的情況下,其實彈坑避彈效果一點也不差。特別是一些中大口徑炮彈轟出來的坑,足以完整裝下一個或幾個人。

說點具體的,在戰場上遇到炮襲如果有個彈坑可以躲,就要謝天謝地了。炮彈爆炸一瞬間產生的彈片是飛向四面八方的,暴露在外的站姿受彈面積更大,如果能躲進彈坑至少在彈片這一關算過了。

但是炮彈爆炸產生的不僅是彈片,還有附帶的衝擊波,要躲開衝擊波就不是躲在彈坑裡可以解決的,這得看爆炸威力以及距離的遠近。

總體而言,在戰場上炮彈坑就是天然的掩體,炮擊時無法及時離開,最好的辦法就是躲進彈坑先避開再說。至少結果如何,就看人品了。


河東三叔


這個問題放到現在只能回顧一下軍事歷史,因為現在戰爭都是運動戰,沒有任何一個部隊還會死守防線等著人家來炸,也沒必要對一個戰場上的固定“陣地”來兩次火力覆蓋,基本上一波清,這就是現代武器的威力和工作效率。近來有許“專家”表示打仗時待在彈坑內也不安全,那是因為這些專家沒有上過戰場,如果他在戰場上肯定往彈坑裡爬的比誰都快。

針對這一狀況要搞明白一個道理,在彈坑內躲著絕對比直接趴下或到處亂跑的生存幾率大,至少橫飛的子彈和彈片至少傷不到自己。但是躲在彈坑內無法保證絕對安全,因為火力覆蓋下彈著點根本無法確定,也許一個彈坑能捱上4、5發炮彈也說不準。再者躲在彈坑要看何種環境,如果是衝鋒的話可以當做臨時隱蔽處,絕對不能再同一個地方停留時間太長,

現在許多彈藥,在半空或者觸地即炸,純粹是依靠彈片殺傷軟目標,根本無法造成彈坑或極小的彈坑,想躲進去都沒門,而那些破壞力將強的武器一般攻擊裝甲目標或建築物。

對於現在的軍事大國來說,能用到陸軍衝鋒陷陣搶陣地的機會根本就沒有了,再不濟也是空軍打擊或遠程炮火支援後坦克和步戰車在前面開道,步兵在後面跟進掩護而已。並且從伊拉克戰爭、敘利亞戰爭來看陸軍野戰正在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巷戰,士兵們依靠更多的是各種掩體,而不是彈坑。以前戰爭發言的是靠大炮和飛機,現在靠的是精確制導武器和大威力彈藥,戰鬥模式與武器裝備發生著根本性變化。

二戰時一般在攻擊前先由大炮對敵陣地進行炮擊,然後裝甲力量負責撕破防線,這種模式基本一直持續到越戰。越戰期間空中支援更快、更準、更狠,除了燃燒彈還有戰鬥直升機的參與,注意“武裝直升機”是一直到後期才出現的“新名詞”。這樣一來添地的工具明顯增多,所以對於彈坑裡的日子並不好過,總之很苦,所以他們將戰場拖入了地下,又讓美軍吃盡了苦頭。可見在越戰期間,彈坑的應用就基本廢了。

越戰後出現的戰爭大多是極不平等的軍事碾壓,像那種類似越戰大國背後較量的仗根本沒法打,每個大國都清楚。而軍事碾壓帶來的陸戰,無非就是巷戰和接收佔領,所以還是沒彈坑什麼事。


戰武奇兵


其實這個方法在戰場上是靠譜的,以前看長春電影製作廠拍的戰爭電影堪比戰術教科,而在電影《上甘嶺》中就出現了這一幕,美軍進攻前先來一輪炮火洗地,而在運動中的志願軍戰士不停的跳進炮彈剛剛炸出來的坑裡躲避炮彈,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是不停的運動,並不會在一個彈坑裡躲著。其實這種陣地戰在彈坑中防炮其實是面對突發情況才會這麼做的,陣地戰中會有專門的防炮地下工事,只有遇到敵人突然炮擊並且人還沒躲進防炮工事時才會這樣做。


首先對於炮兵來說,每一次炮擊都是按照規定來選擇射擊參數來打的,可以通過俯仰角和炮彈裝藥選擇攻擊距離的遠近,而大炮是可以進行左右位置的微調,每打出一發炮彈就要向左右微調幾度,而這樣每一門炮的每次炮擊炮彈都不會落在同一落點上,但要注意是剛剛打出來的彈坑,以前的不算,因為你不知道它的射擊參數的彈道落點,這樣有可能會有和以前的射擊參數有重疊的地方。但這一招面對大炮炮擊還行,要是遇到飛機的轟炸這一招的效果可能沒那麼好,特別是地毯式轟炸的時候。



這麼大一顆航彈破壞力可是驚人的

而防炮的時候是特別難受的,當過炮兵開過炮的應該深有體會,每次震的頭都是嗡嗡嗡的迴響。以前看抗美援朝的資料時一些老兵的回憶中有說,面對敵人的炮火躲在坑道里頭,爆炸聲震得耳朵都疼,腦袋不停的嗡嗡的迴響,每一次爆炸坑道里的土都會有被震落打在自己身上。而榴彈炮主要是通過爆炸的衝擊波來產生傷害,所以只要不是在地面上就不會受到爆炸衝擊波的傷害,躲在戰壕或者彈坑裡其實是可以減少傷害,但也要隱蔽好,畢竟這炮彈也是有殺傷彈片的。


在十字路口等等你


炮彈坑是戰場上的天然掩體,士兵在沒有掩體的情況下,躲到炮彈坑裡面,能夠起到一定的隱蔽作用。特別是在二戰時期,一些大口徑炮轟出來的炮彈坑比較深,士兵躲藏在裡面,就像是進入戰壕一樣,要比匍匐在平地上,更容易躲避敵方的子彈攻擊。同時炮彈坑對於抵禦敵方轟炸機的低空掃射也有一定的作用,因為轟炸機的低空掃射存在一定的角度差,假如將身體緊貼在炮彈坑的邊緣部位,就能有效的躲過轟炸機的低空掃射。


雖然炮彈坑能夠起到一定的掩體作用,但是並不意味著士兵躲到炮彈坑裡面就不會再遭到炮擊。炮兵在對敵方目標進行打擊的時候,大部分炮彈都會落在一塊較小的區域內,也就是敵方目標聚集的區域。在這一片區域內,每一平方米的土地上都有可能降落炮彈,有的地方可能會降落兩個甚至三發炮彈,有的地方則可能一發炮彈都不會降落。因為火炮的本身就存在精準度誤差,即使炮兵刻意不去轟擊炮彈坑的位置,炮彈也可能因為誤差而落到炮彈坑內。

因此當敵方炮火進行持續性炮擊的時候,躲藏在炮彈坑內和炮彈坑外,都有可能被炮彈擊中。

雖然炮彈坑對於落入坑內的炮彈,不能進行有效的防禦,但是對於落在坑外的炮彈,炮彈坑卻能夠大大的減弱炮彈的殺傷性。炮彈殺傷有生力量主要依靠著爆炸瞬間產生的熱能、衝擊波以及碎片。在這三種殺傷方式中,衝擊波和碎片只能夠有效的殺傷掩體之外的人,假如人躲藏在掩體或者地下的話,衝擊波和碎片造成的傷害就要大打折扣。


假如一個人在平原上的站立,在他的周圍有一顆炮彈爆炸,雖然爆炸產生的熱能沒能傷害到他,但是爆炸的衝擊波,以及爆炸產生的碎片也依然能夠殺死他。而假如這個人躲藏在炮彈坑內,那麼炮彈產生的衝擊波在滲入地下後,殺傷力會大打折扣。炮彈的碎片也不可能穿透厚厚的泥土,擊傷躲藏在炮彈坑內的人。



這樣看來,假如在戰場上找不到合適的掩體,又無法快速的撤離被轟炸區域,那麼士兵可以選擇炮彈坑作為掩體躲藏。躲藏在彈坑內的士兵,被炮彈直接擊中的概率和匍匐在地上的士兵基本相同,但是被衝擊波和彈片擊殺的概率,要遠低於匍匐在地上的士兵。



軍武小咖


據說,同一個彈坑裡不會落進第二發炮彈。


導演青寧


152加榴炮在射擊

戰場上,遭敵人炮擊時,彈坑是否最安全,在這方面,是我在部隊的專業,所以,有必要在此與大家展開討論。

首先,眾所周知,彈坑的形成,是有炮彈爆炸效力造成的,彈坑的大小、深淺,是有火炮的口徑,彈藥質量、引信、土質和地形條件、命中角所決定的。

火炮口徑越大,彈藥質量越好,命中角越大,土質相對鬆軟,使用瞬發引信,彈坑就越大,其他條件不變,使用短延期、延期引信,彈坑直徑就會小,但是彈坑深。

炮彈的種類:榴彈、甲彈、特種彈。

在這裡主要講榴彈的效力:

榴彈效力分別為:破片效力、衝擊波效力、侵徹效力、爆破效力。

1;破片效力——利用彈丸炸裂後形成的大量破片毀傷目標的效力,叫“破片效力”。

2:衝擊波效力——射彈在空氣中爆炸時產生的高溫高壓,使周圍空氣的壓力和密度迅速上升,形成一個空氣壓縮層向四周擴散,這種高速運動的空氣壓縮層稱為衝擊波,利用衝擊波毀傷目標的效力,叫“衝擊波效力”。

3:侵徹效力——裝定短延期或延期引信的榴彈,對不太堅固的目標射擊,依靠其重量和速度能侵入目標的一定深度再爆炸,使炸藥的爆炸作用取得最大的效果,這種侵入目標的能力,叫做“侵徹效力”。

4:爆破效力——用短延期榴彈對土木質工事射擊,當彈丸命中或落於目標附近,依靠其侵徹效力侵入目標或土壤至一定深度,炸藥爆炸時形成高溫高壓的氣體和強烈的衝擊波,猛烈的衝擊周圍的物質,並把上部掀掉,形成大的彈坑,在這過程中,重要靠的是“爆破效力”。

榴彈的各種效力,必然形成彈坑,舉例說明:

使用短延期引信,在一般土壤情況下彈坑半徑:

85加農炮: 1m

100迫擊炮、107火箭炮:1,2m

122榴彈炮、130加農炮:1,5m

152加榴炮: 1,8m

這個彈坑可夠大的

由此可以確定,在開闊地,沒有遮蔽物的戰場上,彈坑是最好的掩體,尤其是152加榴炮彈,可以形成深達1,5米,直徑3、6米的彈坑,毫無疑問,在戰場上,遭敵炮擊時,沒有地形地物可以利用時,彈坑是最好的單兵掩體。

那麼再來討論一個彈坑內,會不會再有其他的炮彈落入,這就需要了解炮兵的射擊常識。

炮兵射擊決定開始諸元的方法:簡易法、精密法、成果法、彈測法。

炮兵射擊包括直接瞄準射擊,間接瞄準射擊。

炮兵射擊的種類:試射、壓制射擊、殲滅射擊、破壞射擊、妨害射擊、集中射擊、攔阻射擊、重迭射擊、分段射擊、計劃內射擊、計劃外射擊、急襲射擊、監視射擊。

以上諸多射擊中,一般情況下,試射、直瞄射擊、監視射擊、妨害射擊用炮較少,一般用一門火炮。

直瞄射擊:一般是近距離射擊,在火炮的直射距離之內。

舉例:122榴彈炮,一號裝藥,目標高2米時,直射距離560米,在560米以內,炮彈的彈道是直的,完全不考慮地球引力,炮彈所形成的彈坑,在訓練有素的瞄準手操作下,可以重疊,幾率非常大。所以直瞄射擊,一個彈坑內,同一門炮射擊,可以落入N發炮彈。彈坑是最危險的地方。

試射:一般有炮連的基準炮射擊,對目標進行試射,因為每次都要加減表尺、方向,所以,前一發炮彈形成的彈坑,絕不會落入第二發炮彈,也就是說,敵人進行試射時,彈坑是最安全的地方。

監視射擊、妨害射擊:一般用一門炮。通俗來講,就是建立炮火封鎖線。用一門炮,時間不定,射擊諸元稍微變化,或者不變,對敵人進行襲擾射擊。

這個彈坑也不小

舉例:1979年2月20日,在越南高平省復和縣,我的戰地筆記記載:我炮兵26團“八連對著迷(地名)敵機槍火力群行破壞射擊後,(然後)進行監視射擊,每分鐘一發,一門炮射擊。上級表揚了我炮兵群”。

如果敵人進行監視射擊、妨害射擊時,一個彈坑絕不會落入第二發炮彈。彈坑是最安全的地方。為什麼呢?聽我詳細講解。

用同一門火炮、相同批次的彈藥,裝定同一射擊諸元,由相同的炮手用相同的手法操作,連續發射多發,射彈並不落在同一點上,而是分佈在一定範圍內,這種現象叫“射彈散佈”。

產生射彈散佈的原因:

1,火炮方面:每次發射時炮身溫度、炮膛清潔程度和炮身上下、左右跳動的微小差異。

2,彈藥方面:各次發射藥的重量、質量、溫度、溼度等微小差異;彈丸的重量、直徑、形狀、重心位置、彈帶硬度和構造、彈體表面光滑程度的微小差異;時間(電子)引信作用時間上的微小差異。

3,炮手操作和陣地設置方面:操作時每次裝定分劃、居中氣泡、瞄準位置、裝填炮彈和拉火的力量、手法的微小差異。發射中火炮兩輪及駐鋤周圍的土質鬆動的微小差異。

4,氣象方面:每發射彈在空中飛行時的氣溫、氣壓、風速、風向的微小差異。

綜上所述,由於四個方面的原因。同一門炮發射時,兩發炮彈絕不會落入同一彈坑,落入同一彈坑的概率比中百萬大獎還難。

射彈散佈與炮種沒有任何關係,不分加農炮、加榴炮、榴彈炮、火箭炮,迫擊炮。

如果有人講,我用一門炮,向一個目標,射擊3000發炮彈,難道就沒有兩發炮彈落入同一個彈坑麼?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任何部隊不會用一門炮,向一個目標發射3000發炮彈,因為已經超出了火炮的使用壽命,除了腦殘會想出這樣的問題,任何一個頭腦健全的人,不可能沒事找事把打炮當放鞭炮。

我在部隊十幾年,經過無數次實彈射擊,兩次參戰,記得一次發射炮彈最多,是在1979年2月20日配屬54軍162師在越南復和縣對越軍一個連守衛的高地射擊,全團12發急促射,射擊完畢後,有的火炮的制退液噴出來了,不能繼續射擊,修理工緊急搶修,才繼續參戰。平時射擊,最多就是4發、6發、8發急促射。

有的人會說。我們的火炮質量不好,打十幾發炮彈就不行了,這樣認為的人,是沒有炮兵知識的人。急促射是用最快的速度把炮彈發射出去,如果一次發射炮彈太多,火炮的各個部件承受不了。就像“紅巖"炮車牽引152加榴炮,行軍速度平時五、六十邁,如果叫它跑100邁也行,但是,跑不到一個小時,大炮的輪子就會自燃起火了。

在戰場上,如果敵人不是以連、營、群規模對我進行急促射,敵人進行單炮射擊,彈坑是最安全的地方。

如果敵人進行建制單位進行急襲射擊。彈坑並不是最安全的地方,因為造成這個彈坑的那門火炮,不會有第二發炮彈落入此彈坑,但是,其他火炮發射的炮彈也會落入此彈坑,此彈坑的落彈概率,與其他地方沒有區別。

使用“集火射向”與“平行射向”有所區別,使用“集火射向”一個彈坑落入兩發炮彈的概率比“平行射向”更大。

但是,為防止敵人破片效力的殺傷,在沒有其他隱蔽物的情況下,彈坑仍然是最安全的地方。


烽火南疆A


反正比平地強多了


明月松間照968


排炮速射一般在打第一炮後會換一種角度,這是地毯式轟炸,這種炮彈很少會重複在一個彈坑,如果是攔阻射擊,那這種可能的概率是很高的,但也比呆在地面中彈的概率小得多!所以利用彈坑迅速躍進不失為好的戰術動作。


金牛角


步兵衝鋒時,利用彈坑作為掩護,可有效避免傷亡。當過兵的人都知道彈坑是非常安全的,因為炮彈不太可能再次炸在同一個彈坑內,前次炸出的彈坑往往成為老兵們的最佳躲藏之地。因為在彈坑外內所被炮彈擊中在概率學上是一樣的,而且炮彈一般不是正面擊中對方,一般是應該爆炸之類進行傷害,考慮到彈坑可以防禦流彈與彈片。所以相對來說是比較安全的。

其次是要看用什麼炮彈攻擊敵方。榴彈炮的炮彈基本上不會落在同一個坑裡,除非你的運氣實在是太背了。加農炮屬於直瞄型火炮,落在同一個坑裡的概率也很小。現在的大口徑壓制火炮基本上都是加榴炮,射程都很遠,同一發射角度落在同一個坑裡的概率等同於中個500萬大獎!而迫擊炮的射程都比較近,受溫度、風度、後坐力、炮彈自身的彈藥推進等因素影響較少。在同一種發射角度下,落在同一彈坑的概率很大,平均五、六發就要落在同一個彈坑裡。


歷史點評


至少比在平地上躲炮靠譜哦,而且理論來說,同一個著彈點被命中的幾率很低,但炮彈不命中,也會把你震死,如果你身處在敵方的炮火範圍,還是躲得遠遠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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