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刖人守囿銅挽車”

1989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發掘了聞喜上郭村墓葬群中戰國墓葬24座,西周晚期、春秋早期的墓葬8座。其中一輛倒扣在棺內的青銅廂式六輪車非常精巧,車廂周身裝飾的各種伏獸形態各異,栩栩如生,與眾不同。

牛哥煮史65 | 春秋“刖人守囿銅挽車”

牛哥煮史65 | 春秋“刖人守囿銅挽車”

而車上最引人注目的是車門處有一獨腿俑立於旁側。這個殘疾的人俑揭開了周朝的一種酷刑:刖刑。所謂刖刑就是砍去犯人的腿,現在看起來是相當殘酷的刑罰。

牛哥煮史65 | 春秋“刖人守囿銅挽車”

而根據西周周公旦所著的《秋官司寇第五·司民/掌戮》記載: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凡殺其親者,焚之;殺王之親者,辜之。凡殺人者,踣諸市,肆之三日,刑盜於市。凡罪之麗於法者,亦如之。唯王之同族與有爵者,殺之於甸師氏。凡軍旅、田役,斬殺刑戮亦如之。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積。

譯文:掌戮負責斬殺盜賊和間諜,殺後剝去衣服並分裂屍體。凡殺害親屬的人[處死後]焚屍,殺害王的親屬的人[處死後]分裂屍體。凡殺人的人在市上處死,陳屍三日。對盜賊行刑也在市上。凡有罪而犯法的,也在市上行刑。只有王的同族和有爵位的人,在甸師氏那裡處死。凡出征、田獵、勞役,[對犯罪的人]斬殺行刑,也這樣做。受過墨刑的人使他守門,受過劓刑的人使他守關,受過宮刑的人使他守宮內,受過刖刑的人使他守苑囿,受過髡刑的人使他守糧草。

這輛車上有猴、虎、鳥等20多個動物形象,而西周時期苑囿就相當於現代的動物園,就是“刖者使守囿”最好考古例證。因為墓主人身份不明,這件青銅車的製作年代只能判斷為是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而這兩個主要特徵與史籍相對應後,就命名為“刖人守囿車”。

目前藏於山西博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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