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王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起涉疫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2020年2月17日,由四子王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案在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四子王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四子王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起涉疫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2020年2月8日,被告人張某某因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存在矛盾,將疫情防控檢查點帳篷焚燬。該案是我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一起防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案發後,我院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提前介入,案件受理後,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從公安機關立案到提起公訴僅用3天時間,充分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建議法院適用速裁程序,並提出精準量刑建議。

庭審現場,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並發表公訴意見,四子王旗人民法院採納本院量刑建議,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被告人張某某當庭認罪悔罪,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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