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兒女的幸福去給父母還良心債,這是什麼樣的父母?還要孝敬嗎?

老孫遁世無悶


生於這種家庭實乃不幸,但我們沒法左右出生。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我們自己有清醒的頭腦,哪些是自己應該做的,哪些不應該,自己做主,不必受左右!


ilyangyang2001


這種父母極其自私虛偽,我們家就是,我沒出滿月就因為保姆的失誤得了因破傷風而引起的敗血症,被送進醫院搶救,那時我才沒滿月,雖然他們付出很多,可我更無辜,變成了我一輩子都要還的債,我還沒滿六歲在外婆家時,我將來長大後的工資就被三姑六就安排了,讓我把第一個月的工資給我大姨報恩,因為當初是她聯繫醫院的,後來回到父母身邊他們以此來道德綁架我,小學時就叫我醃鹹菜,搬煤氣罐,夏天一家四口的衣服天天得洗還得去鍋爐房打開水得燙,就這樣他們還不知足,比我小十分鐘的弟弟可以玩,可以講究吃,他八歲就知道要繼承遺產,還辱罵我,弄的幾十年當爹當媽的也辱罵我,還成天琢磨我的錢,我給我兒子多洗張相片還得跟我發脾氣,卻好意思張口找我要二十萬給他們兒子買房,我這輩子受的精神壓力有多大,我所受的養育之恩用我這幾十年受到的不公嘗還了,我不欠他們的


熙葵


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百順孝為先,說的就是我國的傳統美德,感恩父母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讓我們沐浴了人生的春風及各種磨礪,兒女們是父母心頭的肉,怎麼捨得用犧牲他們的幸福去還自己的債呢?而這個良心債又是指的什麼呢?

是外債還是內債?外債就是父母不堪生活重負,不容易把自己的孩子養活,別人出於人道主義精神和愛心的情況下伸出援手,幫助父母度過了難關,把孩子們養大了,這就相當於吃百家飯養大的。這也是一種良心債,做人不能忘本,不要只顧自己的幸福,就不去報恩了,這種做法是不對的。當然,這要根據自身情況,自己有多大的能力就做多大的貢獻,自古都有“羔羊跪乳,烏鴉反脯”之說。

內債就是指我們對父母的生、養育之恩,父愛如山,母愛更是偉大,母親在生孩子的時候,有一種“兒奔生娘奔死”的說法,想想都可怕,兒女們是母親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呀。沒有父母就沒有我們,更別說我們今天能有什麼幸福生活了。

犧牲兒女的幸福去還債,這對於父母親來說是不可能,虎毒不食子,請告訴我,天下的父母誰不會護犢子呀,更別說犧牲了。反過來說,我們對父母的恩才是報答不完的,對父母的債才是永遠也還不清的,趁父母還健在的時候,我們就多孝順孝順他們吧!


M易2


父母,不管好與壞,犯下了多少的錯誤,作為子女的我們都應該承擔贍養,我覺得很多時候父母做出決定也叫不上犧牲,其實這個時候他們的心也應該更加難過。以前我們還沒有做父母,沒有辦法體會,自己做了父母的角色,深深體會,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只是生活有時候讓父母很無奈!但是作為我們父母一點,不要萬不得已,也不要犧牲孩子的幸福來彌補自己的過錯,我們自己的擔子我們還是得自己承擔,孩子應該有著孩子自己的夢想路,如果是我,我願意自己承擔一身債務不去影響孩子一生的幸福路!愛孩子就得尊重他們,他們也會善待我們!


甜寶解說


我覺得這樣的父母是不稱職的,兒女是由你生由你養,但他是獨立的人,有獨立的人格,不是父母的附屬品,更不是父母可以隨意支配的”物件”!罔顧兒女的幸福去還什麼所謂的良心債,簡直是新時代的悲哀!一個”債”字褻瀆了聖潔的親情,這是一種非常狹隘自私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是一種近乎扭曲的人性,我始終認為,人間最美的是親情,記得有一首歌叫《人間第一情》,就深情的道出了親情之美,所以,這樣的父母真的不配做父母,是要被全社會唾棄的。

說到孝敬父母,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仍然是我們必須尊崇的優秀文化,作為兒女,一定要有感恩之心,要講”孝道”,這也是我們炎黃子孫庚續發展血脈傳承的根和魂。

但話又說回來,任何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看的,對於那些”愚孝””愚忠”我們還是要堅決反對的,就是沒有自己的思維,受封建遺毒的影響,信奉”三綱五常”等等封建糟粕,這些必須摒棄,如果父母確實做的過了頭,我們也要用事實說話,講講道理,糾正他們身上存在的錯誤思想和不良傾向,只有這樣,才是真正的孝敬!


心底映雙紅


明確回答:父母的做法極不可取,但和兒女孝敬與否無關。

良心債也好,經濟債也罷,父母的“債”須有父母來還。父母養育兒女是責任,給予兒女幸福是義務。如果犧牲兒女的幸福為自己還“債”,說穿了就是一種極端的、不帶引號的自私。

當父母犧牲了兒女的幸福去還自己的“債”時,就是對兒女欠下了新的“良心債”。同樣作為父母,我實在想不出,這種還債對父母有什麼意義,養兒女的目的又是何在。

當然,只有一種極端情況可以被理解,那就是兒女也認可為父母的“還債”是天經地義,而且認為自己“還債”是幸福的。

至於兒女是否“孝敬”這樣的父母,就如同父母的“債”不能讓兒女去還一樣,這是兒女自己的事。筆者個人認為,對待這樣的父母,盡“責”可矣。


天澤1967


為什麼要犧牲兒女的幸福去給父母還良心債?

兒女的幸福是天下父母的渴望,有哪一對父母含辛茹苦,將兒女拉扯大了,還會將兒女推入火坑?如果是這樣,他們還能稱之為為人父母嗎?

如果真遇上這種棘手的問題,首先兒女和父母雙方都應該冷靜下來思考思考、惦量惦量,是不是付出的代價太過沉重了?是不是有更好、更妥當的解決辦法?還良心債,可能是一種情急之下減負的衝動行動,而付出的是兒女終生的幸福。孰輕孰重,焉能含糊?所以做父母的不能因你們一時的錯誤決策,而讓兒女揹負犧牲一生幸福的負擔。就為償還父母養育之恩的良心債,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這會讓你們自責一輩子,後悔一輩子的。而做為兒女的,你們也要慎重抉擇,並不能因一時衝動,自毀前程。可以讓時間去檢驗結局的好善和真偽。

而孝敬父母與一時一事不能直接掛勾。為人兒女,對哺育自己成長的父母的孝敬,是天經地義的,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每一個做兒女的不懈追求。孝敬父母,贍養父毌是兒女應盡的義務。不能因為父母有過失,就不去尊重他們,孝敬他們。這是有悖倫理道德的大忌。

所以,孝敬父母是兒女的本份,是優秀兒女的良好品德。而犧牲兒女的幸福去給父母還良心債,是太過沉重的付出,是錯誤的抉擇,應該全力避免這樣情況的發生。



手機用戶江西旺哥


無論什麼樣的父母都是父母,即便說有千錯萬錯父母的本質不錯再好也不增一分,再壞也不減一毫,說是犧牲兒女的幸福去孝敬父母我說孝敬父母是真而犧牲兒女的幸福卻是假,因為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即然十之八九都不如意又何談幸福?即然沒有幸福又何談犧牲二字呢?就說父母犧牲了兒女的幸福那也只是父母之錯,如果你不孝養父母那又是你之錯。父母再錯但本質沒有增減,反之兒女如果不孝敬父母在做兒女的本質上可就有了缺欠,希望我們做兒女的在這方面要慎之。


圓弼居士1


不要這樣想,父母給了你生命,撫養你長大,他們也希望給你最好的,但大多數父母能力有限,替父母還債犧牲幸福的不止你一個,我也是。錢可以慢慢賺,幸福可以努力得到,但父母一輩子就一次。一個人如果只知道索取而不知道圖報,將來扛不起什麼大責任的。一個連自己父母都不懂的孝順的人,縱使他再幸福,他也是不會得到別人尊重的。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一切都可能是假的,唯有親生父母不會騙你,傷害你。


告天七大恨


有句話父不父子不子,你對其父生氣也情有可原,但在你為其父還債時的苦,人家也有目共睹,這是好樣的。別忘了你父同時也受到了懲罰,已失去了威風和子女們的看不起,不管怎樣父親總是父親,你好人將必須做到底,不說特別孝敬也要關照長輩的,不能把自己降到同糟糕的父親比,我就是這樣的看法,誰叫你是兒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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