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怕賊偷,也怕賊惦記


既怕賊偷,也怕賊惦記



今天上午打開微信,發現我所在的一個群裡炸了鍋。


原來,這個微信公眾平臺剛剛刊發了一篇文章,是一篇評論文章,評的是作家李存葆,作者是尹某某。


對,就是寫《高山下的花環》的那個著名的李存葆。


想當年,我把這本《高山下的花環》看了不下十來遍,小說裡的某些細節都記憶猶新,比如梁三喜的妻子和老母親到部隊領取梁三喜的遺物,竟然領了一張欠賬單的情節,讓我落淚。


梁大娘、韓玉秀、梁三喜、趙蒙生、靳開來、雷軍長等人物形象彷彿就在眼前。


可能是那些年與時俱進的文學作品比較匱乏,也可能是我太孤陋寡聞,反正我讀完只有驚歎:寫的實在太吸引人了!


如此高水平的作家,有人敢來評論,那水平自然是不低嘍。


既怕賊偷,也怕賊惦記


我粗略地看了一遍評論文章,果然,論點論據論證,單挑出哪一條,都夠我佩服半天的。


這邊廂,我還在暗暗咋舌佩服,那邊廂群裡炸了鍋。


有文友將這篇文章從網上找了出來,但是,作者並不是尹某某,而是山東師範大學的一名教授發表於2003年的作品。


文友指出,尹某某這篇文章全篇抄襲,當然,除了作者名字。


我對照看了一部分,真是95%都是抄襲啊,真是無恥到家了。


見過抄襲的,但還真沒有見過這麼大膽抄襲的。


見過不要臉的,還真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我就不說出這篇文章的題目了,以免幫了尹某某的忙)


編輯在和他後臺溝通的時候,他竟然振振有詞,並且一副不服的嘴臉,簡直是讓人開了眼。


這更引起了大家的憤怒。


既怕賊偷,也怕賊惦記

寫的好不好是能力問題,抄襲則是人品出了問題。


要知道,寫作是一件非常耗腦傷神的事情,雖然我們都不是名家,但是每一個字也都是字斟句酌敲出來的,承載著自己太多的心血和期望,所以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被他人輕輕鬆鬆抄襲。


這就像你辛辛苦苦種的莊稼,等到收穫的時候,發現被別人搶收了。


又像你十月懷胎生了孩子,結果被外人偷了去,換了件衣裳,就成了他的孩子了。


更有甚者,還搶先打上了原創的標誌(這就像偷孩子的先落了戶,你倒成了警察要盤問的對象了)。


別人嘔心瀝血,抄襲者坐享其成,換了誰,誰也憤怒。


更何況,或許在某一個時刻,你的文章被別人偷偷抄襲了,你自己還不知道呢。


所以,賊是無時無刻不惦記你呀。


既怕賊偷,也怕賊惦記


所以大家群情激奮,紛紛聲討,口誅筆伐。


有的說,別把他踢出群,就讓他在這個群裡看看大家是怎麼譴責他,聲討他的,讓他自己臉上也無光。


有的說,也算是教育他吧,讓他以後改正。


可是我看了一下,此人今年已經70多歲了,並且還號稱自己是中共黨員。


已經70歲的年紀,你還能把他教育過來嗎?


俗話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他都70歲了,往哪裡看呢。


這種人其實就是一個慣犯,你想啊,他做了虧心的事情,心理還如此強大,不是慣犯都說不通。


簡直是讓我開了眼界。


既怕賊偷,也怕賊惦記


我和簡書上的文友說起這個問題,沒想到他們也是一把辛酸淚,對抄襲深惡痛絕呀。


於是,我科普了一下抄襲的定義。


抄襲,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有三個含義:1、繞道襲擊敵人;2、把別人的文章、作品私自照抄作為自己的去發表;3、不顧實際,照搬別人的思想、方法、經驗等。


在文學領域,抄襲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


著作權法規定,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合理使用,引用時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同時個人為學習,研究或欣賞的目的,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亦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所以,抄襲於法於理於情,哪一個也行不通。


其實,我寫一篇文章,也不是天天文思如泉湧,很多時候靈光不現,思維枯竭。


打了刪,刪了打,是常態。


每次我寫完一篇文章發出去,就要考慮馬上著手寫下一篇了。


但是,下一篇文章我將要寫什麼呢?


實話告訴你,我也不知道!(哈哈哈)


我要慢慢考慮,要蒐集素材,一個字一個字敲打下來,然後打磨成型。


所以,寫文章也需要有匠心精神,要耐得住孤獨,要忍受得了江郎才盡的痛苦,然後重新殺出一條血路。


向上的路從來不好走,總是讓人倍感艱辛,但我們大多數人沒有躺贏的資本啊。


何況,我想讓自己儘可能的再上一層臺階,那就必須堅持高質量的輸出。


別無他法。


所以,我的文章堅持原創,就像難產一樣很費勁。


所以,親愛的你們,也一定要對原創抱有寬容之心,耐心等待我的更新,多點贊,謝謝哈。




又:


1、2016年,唐嫣、羅晉主演的電視劇《錦繡未央》開播,據說原著小說作者秦簡(周靜)被曝涉嫌抄襲209本小說,全書294章僅9章未抄襲。


最終被抄襲的12位作者聯合起訴,成為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全網“反抄襲”運動,備受各界關注。


最終,被告周靜(秦簡)侵權成立,被判賠償原告沈文文(《身歷六帝寵不衰》作者)13.65萬元。


2、2014年5月,瓊瑤訴於正等其他四方《宮鎖連城》抄襲《梅花烙》核心情節案,最終也以於正方敗訴,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萬元結案。


願法律打擊抄襲的力度再大一些,讓原創作者少受傷害。



但現實中,並不是每一個原創者都有時間有精力有能力去打贏官司。


期盼網絡平臺對抄襲者給予最嚴厲的懲罰吧。


我的其他文章:

1、

2、

3、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