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河南大學生掏鳥16只被判10年6個月?

香草之樹



Wwbing


這個判得有點過火,這次拐賣兒童那個死老太婆賣了幾十個娃還弄死兩個才判十年,這差別未免太大了,我不懂法律,但我現在明白了別人說過的話: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奉勸大家窮死餓死都不要去觸碰法律,如果沒活人替你說話那麼你就會被那些法律的條條框框釘死你,不過這也是咎由自取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就OK了。


用戶6716906135616


買個熊貓判十年!買個鸚鵡判五年!買個婦女判三年!呵呵!買了十幾只鳥判十年六個月!是法律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這是縱容人販子還是人不如鳥!文化水平低!


平常心17900


不是判重了,而是不應改判,現在的官員受會幾仟元,幾個億才判10幾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用戶2576784358024


這不僅是判重了,而且是臆氣用事地判錯了。十六隻鳥何須用人的半生自由來換取呢!那些用網捕捉成千上萬只鳥的也沒判成這樣啊!


用戶5954753177221


家裡沒有關係,沒有背景,還沒錢!


康康3163619845139


毀幾個鳥就十年半,法官把案弄錯了毀了一個人的一生該怎麼辦?都是它媽的文人胡亂搞的文字把戲!!!與人為本的口號那裡去了??那幾只鳥是法官的親妹妹,你大學生有眼無珠!!!


手機用戶50874444630


這是法官過於妙作,亂作為,正搶人殺人的沒有得到應有的判決,不該判的又亂判。什麼世道。


用戶6000256479943


由此可見,人(掏鳥少年)與人(人販子,受賄官員等)是不平等的,動物之間也是不平等的!別扯什麼人人平等,多虛偽


電競王者I


本人覺得情與法總是用在公務員或執法人員身上,對平民百姓根本沒有情與法可說,曾經報道過廣告公司在高空作業被城管故意拿走梯子後跌死了,大家認為這是什麼性質呢?最後結論相信又是臨時工辭退了事吧,還有很多的不需要多說大家都清楚,抓十幾個烏就判十年多可能這位大學生曾經強奸過主審法官的老媽或老婆又或是他女兒了,若是沒有強奸就抓十多個鳥被判十年多就真的大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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