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系列:公公無故殺害兒媳,只為嫁禍他人,喪心病狂令人髮指

先說說標題的古案系列,自從前段時間看了馬親王《顯微鏡下的大明》一書,就對古代司法產生了極為濃厚的興趣。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我自己也去找了不少相關資料看了看,發現了不少好玩的案子。

作為自媒體人,看到好玩的東西,自然是要分享的,所以就有了這個系列,希望大家能喜歡。

好了,閒言少敘,今天給大家介紹一樁讓我感到非常氣憤的案子。

事情發生在清朝乾隆年間,地點在江蘇泰興縣。

先從標題中的童養媳說起吧。

她本姓李,乾隆四十九年,經媒人孫志元介紹,父親李文玉在收了四千文的彩禮錢之後,把她嫁給泰興縣人周朋元為妻。所以在書中,她被稱為周李氏。需要多說一句的是,因為她和周朋元年紀都還小,所以暫時沒有成婚。在古代,這種情況被稱為童養媳。

古案系列:公公無故殺害兒媳,只為嫁禍他人,喪心病狂令人髮指

周朋元年紀小,自然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他父親名為周文珍,也就是本案中的殺人兇手。

在一般人印象中,只有那些大富大貴的官宦之家才會給兒子買童養媳,方便照顧兒子。其實不然,更多買童養媳的家庭是為了以後能省一大筆彩禮錢。畢竟,不是實在養不活人,誰也不想把自己女兒賣給別人當童養媳。而趁著女方年紀還小的時候買,相對是便宜很多的。

從四千文的彩禮可以看出來,周文珍給兒子買童養媳,明顯只是為了省下一筆彩禮錢。

在買周李時的時候,周家雖然也很窮,但是還不用太為吃飯問題發愁。然而,不知道什麼原因,沒幾年,周家就窮得吃不上飯了。

吃不上飯,作為一家之主就得想辦法了。他不去求親靠友找人借,反而淨想歪心思。

事情是這樣的,周文珍以前一直是租同鄉富人周應鳳家的地種地過日子了。他們租地的流程大概是這樣,周文珍自己負責種地的前期投入,等作物成熟收割後,繳納一定的比例給周應鳳。

古案系列:公公無故殺害兒媳,只為嫁禍他人,喪心病狂令人髮指

實在是餓得狠了,家裡揭不開鍋了。地裡的穀物又沒熟,周文珍沒有辦法。找上週應鳳說今年的地不種了,想讓周應鳳把自己前期投入的工本錢退給自己。

簡單點說,周文珍就是餓得沒辦法了,實在週轉不過去了,想著寅吃卯糧了。這事兒本質上對周應鳳是有利的,因為最後作物收割後,價值肯定不止周文珍投入的那點工本費。

在權衡利益得失之後,周應鳳痛快答應了周文珍的要求。但是,這地還是要有人種的,總不能等到作物熟了,讓周應鳳一個地主自己下田去收割吧。所以,周應鳳把地轉租給了另一戶佃農陸巧。他讓陸巧補償周文珍前期投入的工本費,這地的租客就從周文珍轉成陸巧了,至於以後糧食熟了,自然也是由陸巧收割,當然,該上繳給周應鳳的還是一點都不能少。

你情我願,這事兒解決得挺漂亮。

然而,幾個月後,周文珍後悔了。

周文珍會後悔,這是周應鳳、以及我們讀者都能預料到的。畢竟當初實在是因為活不下去了,才甘心吃的這個虧。既然是吃了虧,自然會心生悔意。

但是,當初是周文珍自己提出來要讓周應鳳退錢的,後悔也沒辦法了。就像現在流行的那句自己約的炮,含著淚也要打完。

古案系列:公公無故殺害兒媳,只為嫁禍他人,喪心病狂令人髮指

周文珍倒是沒臉皮再找周應鳳,畢竟周應鳳是大地主,去他那裡撒野,很明顯沒什麼好果子吃。

然而,周應鳳不敢欺負,陸巧這個新來的佃戶,他覺得自己還是可以試試的。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金秋,地裡的糧食都可以收割了。眼見著自己辛辛苦苦種的地,卻被陸巧撿了現成便宜,周文珍越想越後悔,越後悔越想。

就這樣,在給自己瘋狂打氣後,周文珍也跑去地裡收割糧食了。

這就出事兒了,當初可是白紙黑字說好了的,是你周文珍自己提出要退租的。

陸巧不想和周文珍廢話,他直接就去縣衙報案了。

這一報案,周文珍就慌了。因為事實很明顯,一旦到了公堂,他肯定沒有好果子吃。

周文珍不甘心束手待斃,他在想怎麼可以倒打一耙,讓陸巧先倒黴。

還別說,真讓他給想出了辦法。雖然在我看來,這個辦法簡直拙劣至極。

說出來很簡單,就是誆騙周李氏和他一起去田裡收糧,然後把周李氏殺死,誣陷說是陸巧不許收量,殺死周李氏。

古案系列:公公無故殺害兒媳,只為嫁禍他人,喪心病狂令人髮指

想法雖然很荒誕,但不得不說,如果操作得好的話,確實可以給陸巧帶來很大麻煩。只可惜,周文珍一個種一輩子地的人,作案手法太粗糙了,都不管陸巧在不在場就把周李氏給殺了。人陸巧提供自己不在場證據,官府在來頓毒打,周文珍就全招了。

老實說,這是我最近看得最氣憤的一件案子。你自己心裡不平衡,找兒媳婦撒氣算什麼本事,誣陷他人算什麼本事。

但更氣的是,官府對他的處罰。可能古代童養媳真的很沒有地位,周文珍犯了這麼嚴重這麼明顯的罪行,最後的結果居然只是發配到附近充軍。至於什麼杖一百,流放四千裡極邊充軍什麼的,統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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