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法院:“雲庭”調解架橋樑 線上握手言和


雁山法院:“雲庭”調解架橋樑  線上握手言和

“雲庭”線上調解


雁山法院:“雲庭”調解架橋樑  線上握手言和

通過線上調解,當事人雙方握手言和

當前防控疫情分毫不能鬆懈,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法院審判、防疫“兩手抓”“兩不誤”。2月25日,該院通過“雲庭”僅用12分鐘即在線上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2015年12月30日,唐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與廖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唐某腰部骨折並致九級傷殘。唐某經手術治療於2016年1月出院,醫囑建議出院後12個月至18個月來院複查結果決定是否能取內固定。2016年12月,唐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前期損失,已由該院作出判決且唐某已獲得賠償款。2019年4月,唐某到醫院進行手術取出內固定,住院16天,支出醫療費一萬餘元。今年1月,唐某再次訴至雁山法院,就後續住院治療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等損失要求廖某和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該院收到案件後,定於2月25日開庭審理。考慮到本案有調解可能,主辦法官遂多次與各方當事人電話聯繫溝通,就在各方基本達成一致之時,廖某突然表示沒有時間參與調解和庭審了,一切由法院處理。這意味著前期的調解努力都將白費。主辦人經與廖某聯繫,瞭解到因疫情原因,廖某在外地承包的果園尚有數萬斤橙子未採摘、未出售。目前基於疫情形勢,廖某急於恢復生產,減少損失,其本人已到承包地處理有關事宜。瞭解到此種情況,為了既不影響廖某復工復產,又能使唐某早日獲得賠償,主辦法官決定採用“雲庭”進行開庭調解。唐某在果園中通過手機視頻參與庭審調解,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僅用12分鐘就達成調解協議並通過手機屏幕簽名確認。該案糾紛得以順利化解。

“法院利用網絡開庭調解,及時化解我們的糾紛,讓我們不再為此事來回奔波,不影響我們復工復產,真的太感謝了!”二人通過視頻連線說道。

疫情防控期間,雁山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通過連接“雲庭”,線上開庭審理案件,讓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足不出戶即享受到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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